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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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2-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永靖分局)
邮编:*
附件: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
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3-2-15 | |||||||||||||||||||||||||||||||||||||||||||||||||||||||||||||||||||||||||||||||||||||||||||||||||||||||||||||||||||||||||||||||||||||||||||||||||
建设地点: | 甘肃永靖县刘家峡镇红柳村一社 | |||||||||||||||||||||||||||||||||||||||||||||||||||||||||||||||||||||||||||||||||||||||||||||||||||||||||||||||||||||||||||||||||||||||||||||||||||
建设单位: | 甘肃兰顶 (略) | 编制单位: | 兰州科环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维修工作,对附近液化气站点送来的空液化气瓶通过外观检验-卸角阀-残液回收-焚烧-抛丸-喷塑-固化等工序进行检验维修,设计年检修20万个钢瓶。主要建设投入抽残机一台、钢瓶焚烧炉一座、报废钢瓶剪切机一台、静电喷粉设备一套、气密机一台、静电喷粉设备一套、装卸阀机1套、全自动流水线1套以及其它的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利用租赁厂房,无需动土施工,主要的施工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此过程产生的影响较小且周期较短,因此不对其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废气产生及行业可行技术对照一览表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排放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生产工段未被有效收集的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见下表。 表 4-7主要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一览表
二、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员工日常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根据《 (略) 行业用水定额标准》(2017年版),生活用水按60L/人·d计,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量0.6m3/d(180m3/a)。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m3/d(144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参照《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生系数》为COD460mg/L、BOD5200mg/L、SS200mg/L、氨氮52mg/L、动植物油25mg/L。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项目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抛丸机、焚烧炉、气密测试机等设备,噪声级约在80~85dB(A)之间,经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预测如下。 表4-16 项目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为减少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计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优选设备: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2)合理布局:厂区在规划设计阶段,将生产加工区布置在车间中部。 (3)基础减振: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风机安装消音器、密封罩等措施; (4)隔声治理: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通过车间及厂区墙体双重建筑物隔声降噪。 (5)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松动、故障产生较大噪声。 (6)加强管理促进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噪声排放,合理安排生产。 四、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有:废钢瓶、废瓶阀、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及职工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为10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 kg/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005t/d,1.5t/a,经垃圾桶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钢瓶 根据企业生产经验,年检20万只钢瓶,约1800只报废处理,钢瓶15kg/个,报废钢瓶27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废瓶阀 根据企业生产经验,年检20万只钢瓶,瓶阀全部更换,瓶阀0.4kg/个,报废瓶阀80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③废钢丸 项目抛丸使用钢丸量为2t/a,产生废钢丸的量约为原料的20%,则废钢丸产生量为0.4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④除尘器收集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量约为6.435t/a,抛丸粉尘主要为旧钢瓶表面附着的焚烧后残留颗粒物,不属于危废,经收集后外售作为建材综合利用。喷粉过程中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塑粉,产生量为1.693t/a,可以作为原料回用。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项目在有机废气处理工序使用活性炭吸附装置会产生废活性炭,根据1t活性炭约可吸附0.2t有机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量为0.026t/a,活性炭消耗量为0.2t,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13t/a,更换周期1年6次,活性炭失活后会产生废活性炭(约为0.15t),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39-49(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②废机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设备维护时会有废机油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废机油属于危废,废物代码为HW08(900-214-08),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③空油墨桶 本项目印字工序使用油墨,产生空油墨桶0.01t/a,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表4-17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4.2固体废物处置环境管理要求 (1)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和维护,保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容量满足固体废物临时存储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1.1),实施追踪管理、落实安全处置措施。在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落实各项处置协议。 (4)实行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实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4.3危险废物贮存防护措施 (1)厂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执行,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2)所有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应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容器盛装,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且必须完好无损,用于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还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废活性炭采取密封袋保存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防止废活性炭中的有机废气挥发。 (3)厂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4)必须定期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他防护栅栏,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6)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 本项目配套建设了危废暂存间1间5m2,建设指标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过程中密闭放置,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各类危废分区存放,可以满足危废暂存的要求。 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有效地防止厂区内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必须对厂区内地表进行硬化和必要的防渗处理。 5.1可能产生渗漏的主要环节 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渗漏的主要环节见下表。 表4-18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渗漏的环节一览表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危险废物暂存间如果处理不当会因渗滤液外流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2)硬化地面出现破裂或者防渗效果不好,导致废水渗入地层,进而污染地下水水质及土壤环境; 污染物以点源形式渗漏污染地下水,污染迁移途径为地表以下的包气带和含水层,然后随地下水流动而污染地下水。由于发生泄漏、或者管线破裂,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措施,则造成的污染可控制在局部环境而不会造成大面积的区域性污染;不会大量下渗污染土壤、地下水。 5.2具体的防渗措施 (1)重点防渗区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需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89-2001)设计,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危废暂存间地面基础及内墙采取防渗措施,基础层素土夯实;面层浇注200mm厚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C30,抗渗等级P6)作为面层;涂覆环氧树脂进行防渗。 (2)一般防渗区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为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计,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5.3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另外,为了进一步避免拟建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建构筑物采取上述防渗措施的同时,建设单位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各类危险废物的管理,及时清运,避免厂区内长时间堆存; ②厂区设专门人员对各生产设施、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如发现“跑、冒、滴、漏”问题,及时解决;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确保项目废水不会通过地表进入地下而影响地下水水质。 本次评价认为,在落实好上述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地下水的水质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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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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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2-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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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3-2-15 | |||||||||||||||||||||||||||||||||||||||||||||||||||||||||||||||||||||||||||||||||||||||||||||||||||||||||||||||||||||||||||||||||||||||||||||||||
建设地点: | 甘肃永靖县刘家峡镇红柳村一社 | |||||||||||||||||||||||||||||||||||||||||||||||||||||||||||||||||||||||||||||||||||||||||||||||||||||||||||||||||||||||||||||||||||||||||||||||||||
建设单位: | 甘肃兰顶 (略) | 编制单位: | 兰州科环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维修工作,对附近液化气站点送来的空液化气瓶通过外观检验-卸角阀-残液回收-焚烧-抛丸-喷塑-固化等工序进行检验维修,设计年检修20万个钢瓶。主要建设投入抽残机一台、钢瓶焚烧炉一座、报废钢瓶剪切机一台、静电喷粉设备一套、气密机一台、静电喷粉设备一套、装卸阀机1套、全自动流水线1套以及其它的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利用租赁厂房,无需动土施工,主要的施工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此过程产生的影响较小且周期较短,因此不对其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废气产生及行业可行技术对照一览表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排放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生产工段未被有效收集的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见下表。 表 4-7主要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一览表
二、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员工日常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根据《 (略) 行业用水定额标准》(2017年版),生活用水按60L/人·d计,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量0.6m3/d(180m3/a)。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m3/d(144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参照《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生系数》为COD460mg/L、BOD5200mg/L、SS200mg/L、氨氮52mg/L、动植物油25mg/L。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项目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抛丸机、焚烧炉、气密测试机等设备,噪声级约在80~85dB(A)之间,经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预测如下。 表4-16 项目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为减少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计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优选设备: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2)合理布局:厂区在规划设计阶段,将生产加工区布置在车间中部。 (3)基础减振: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风机安装消音器、密封罩等措施; (4)隔声治理: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通过车间及厂区墙体双重建筑物隔声降噪。 (5)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松动、故障产生较大噪声。 (6)加强管理促进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噪声排放,合理安排生产。 四、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有:废钢瓶、废瓶阀、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及职工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为10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 kg/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005t/d,1.5t/a,经垃圾桶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钢瓶 根据企业生产经验,年检20万只钢瓶,约1800只报废处理,钢瓶15kg/个,报废钢瓶27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废瓶阀 根据企业生产经验,年检20万只钢瓶,瓶阀全部更换,瓶阀0.4kg/个,报废瓶阀80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③废钢丸 项目抛丸使用钢丸量为2t/a,产生废钢丸的量约为原料的20%,则废钢丸产生量为0.4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④除尘器收集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量约为6.435t/a,抛丸粉尘主要为旧钢瓶表面附着的焚烧后残留颗粒物,不属于危废,经收集后外售作为建材综合利用。喷粉过程中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塑粉,产生量为1.693t/a,可以作为原料回用。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项目在有机废气处理工序使用活性炭吸附装置会产生废活性炭,根据1t活性炭约可吸附0.2t有机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量为0.026t/a,活性炭消耗量为0.2t,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13t/a,更换周期1年6次,活性炭失活后会产生废活性炭(约为0.15t),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39-49(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②废机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设备维护时会有废机油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废机油属于危废,废物代码为HW08(900-214-08),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③空油墨桶 本项目印字工序使用油墨,产生空油墨桶0.01t/a,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表4-17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4.2固体废物处置环境管理要求 (1)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和维护,保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容量满足固体废物临时存储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1.1),实施追踪管理、落实安全处置措施。在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落实各项处置协议。 (4)实行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实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4.3危险废物贮存防护措施 (1)厂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执行,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2)所有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应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容器盛装,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且必须完好无损,用于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还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废活性炭采取密封袋保存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防止废活性炭中的有机废气挥发。 (3)厂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4)必须定期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他防护栅栏,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6)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 本项目配套建设了危废暂存间1间5m2,建设指标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过程中密闭放置,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各类危废分区存放,可以满足危废暂存的要求。 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有效地防止厂区内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必须对厂区内地表进行硬化和必要的防渗处理。 5.1可能产生渗漏的主要环节 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渗漏的主要环节见下表。 表4-18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渗漏的环节一览表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危险废物暂存间如果处理不当会因渗滤液外流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2)硬化地面出现破裂或者防渗效果不好,导致废水渗入地层,进而污染地下水水质及土壤环境; 污染物以点源形式渗漏污染地下水,污染迁移途径为地表以下的包气带和含水层,然后随地下水流动而污染地下水。由于发生泄漏、或者管线破裂,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措施,则造成的污染可控制在局部环境而不会造成大面积的区域性污染;不会大量下渗污染土壤、地下水。 5.2具体的防渗措施 (1)重点防渗区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需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89-2001)设计,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危废暂存间地面基础及内墙采取防渗措施,基础层素土夯实;面层浇注200mm厚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C30,抗渗等级P6)作为面层;涂覆环氧树脂进行防渗。 (2)一般防渗区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为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计,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5.3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另外,为了进一步避免拟建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建构筑物采取上述防渗措施的同时,建设单位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各类危险废物的管理,及时清运,避免厂区内长时间堆存; ②厂区设专门人员对各生产设施、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如发现“跑、冒、滴、漏”问题,及时解决;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确保项目废水不会通过地表进入地下而影响地下水水质。 本次评价认为,在落实好上述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地下水的水质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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