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涿州市硕澎达建材有限公司保温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涿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涿州市硕澎达建材有限公司保温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保温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范阳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3号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1 | (略) (略) 保温材料生产技改项目 | (略) (略) 东城坊镇宁村北侧 | (略) (略) | 保定三益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原有厂区进行技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原有占地面积13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9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700平方米、原料库房1225平方米、库房140平方米、办公用房360平方米、职工食堂115平方米、浴室 50平方米、宿舍200平方米。拆除原有落后生产设备混料机(500 型平口)、XPS 挤塑机(75-150)等3台,购置混料机(3T/封闭)、XPS挤塑机(85-250)等生产设备3台。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聚苯*烯保温材料。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不涉及土建施工,主要污染为噪声、固体废物。 1.噪声: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是施工现场各类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结合施工进展,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应有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使用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白天作业,并选用低噪声或有消声降噪功能的机械,同时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须在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9时这两个时间段内施工作业,文明作业。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项目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2.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I类一般固体废物。工程施工中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总之,施工期各要素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可逆的、可恢复影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可将影响降至最低,施工结束后,其影响基本可消除。 (二)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切边、横切、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发泡、熔化、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苯、*苯、苯*烯;废边角料、残次品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苯、*苯、苯*烯。 (1)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切边、横切、破碎工序:设置集气装置(集气效率为95%),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效率为70%),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泡、熔化、挤出工序;废边角料、残次品挤出工序:XPS挤塑机上方设集气罩,化料机周围设置半密闭集气室,集气室顶部设置集气口,上方安装集气管道(收集效率为90%),有机废气收集后引入“等离子光催化氧化复合式废气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处理效率为50%),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灶头产生的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食堂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2)无组织排放 厂界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苯、苯*烯,车间封闭。 2.废水 本项目挤出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食堂废水,产生总量为0.66m3/d(196.8m3/a),其中盥洗废水直接厂区泼洒抑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本项目废水不会与地表水发生直接联系,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南侧15m的宁村。因此,本次评价主要对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及宁村噪声水平进行预测。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并经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为20.4-38.7dB(A),夜间噪声贡献值为20.4-38.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8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专门区域分隔存放,减少固体废物的转移次数,防止发生散落和混入的情况。混料工序的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切边工序的废边角料、残次品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离子光催化氧化复合式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UV灯管于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河北风华 (略) 处置。 (3)生活垃圾 技改完成后全厂劳动定员12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8t/a。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保温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范阳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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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1 | (略) (略) 保温材料生产技改项目 | (略) (略) 东城坊镇宁村北侧 | (略) (略) | 保定三益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原有厂区进行技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原有占地面积13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9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700平方米、原料库房1225平方米、库房140平方米、办公用房360平方米、职工食堂115平方米、浴室 50平方米、宿舍200平方米。拆除原有落后生产设备混料机(500 型平口)、XPS 挤塑机(75-150)等3台,购置混料机(3T/封闭)、XPS挤塑机(85-250)等生产设备3台。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聚苯*烯保温材料。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不涉及土建施工,主要污染为噪声、固体废物。 1.噪声: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是施工现场各类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结合施工进展,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应有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使用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白天作业,并选用低噪声或有消声降噪功能的机械,同时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须在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9时这两个时间段内施工作业,文明作业。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项目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2.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I类一般固体废物。工程施工中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总之,施工期各要素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可逆的、可恢复影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可将影响降至最低,施工结束后,其影响基本可消除。 (二)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切边、横切、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发泡、熔化、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苯、*苯、苯*烯;废边角料、残次品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苯、*苯、苯*烯。 (1)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切边、横切、破碎工序:设置集气装置(集气效率为95%),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效率为70%),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泡、熔化、挤出工序;废边角料、残次品挤出工序:XPS挤塑机上方设集气罩,化料机周围设置半密闭集气室,集气室顶部设置集气口,上方安装集气管道(收集效率为90%),有机废气收集后引入“等离子光催化氧化复合式废气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处理效率为50%),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灶头产生的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食堂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2)无组织排放 厂界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苯、苯*烯,车间封闭。 2.废水 本项目挤出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食堂废水,产生总量为0.66m3/d(196.8m3/a),其中盥洗废水直接厂区泼洒抑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本项目废水不会与地表水发生直接联系,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南侧15m的宁村。因此,本次评价主要对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及宁村噪声水平进行预测。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并经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为20.4-38.7dB(A),夜间噪声贡献值为20.4-38.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8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专门区域分隔存放,减少固体废物的转移次数,防止发生散落和混入的情况。混料工序的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切边工序的废边角料、残次品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离子光催化氧化复合式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UV灯管于厂区危废间暂存,委托河北风华 (略) 处置。 (3)生活垃圾 技改完成后全厂劳动定员12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8t/a。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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