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至县三五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沥青再生混合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东至县三五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沥青再生混合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至县 (略) 新型环保沥青再生混合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东至县 (略) 新型环保沥青再生混合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东至县尧渡镇大庄村

建设单位:

东至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3年2月8日

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位于东至县尧渡镇大庄村,项目总投资7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中“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骨料配料供给设备、粉料配料供给设备、搅拌机等设备,建设1条水稳搅拌站生产线,形成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的生产能力。项目经东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东经信(2017)198号文立项(本次环评为立项文件中二期项目,一期项目已建成投运),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尧渡镇总体规划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粉料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自带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排气口排出,搅拌主机采取密闭措施,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采取密闭厂房,原料堆放区域设置喷淋、喷雾装置。生产车间采取密闭厂房,车间内部设置喷淋装置进行降尘。厂区内道路硬化、同时洒水抑尘,同时在厂区进出口设置冲洗平台;在运输过程中要求车辆遮盖篷布,防止砂石洒落;加强道路养护,加强路面清扫工作,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加强管理。

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新建1座5㎡危废库。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过程。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63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沉淀池、化粪池、危废暂存间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联系电话:

056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至县 (略) 新型环保沥青再生混合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东至县 (略) 新型环保沥青再生混合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东至县尧渡镇大庄村

建设单位:

东至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3年2月8日

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位于东至县尧渡镇大庄村,项目总投资7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中“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骨料配料供给设备、粉料配料供给设备、搅拌机等设备,建设1条水稳搅拌站生产线,形成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的生产能力。项目经东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东经信(2017)198号文立项(本次环评为立项文件中二期项目,一期项目已建成投运),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尧渡镇总体规划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粉料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自带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排气口排出,搅拌主机采取密闭措施,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采取密闭厂房,原料堆放区域设置喷淋、喷雾装置。生产车间采取密闭厂房,车间内部设置喷淋装置进行降尘。厂区内道路硬化、同时洒水抑尘,同时在厂区进出口设置冲洗平台;在运输过程中要求车辆遮盖篷布,防止砂石洒落;加强道路养护,加强路面清扫工作,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加强管理。

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新建1座5㎡危废库。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过程。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63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沉淀池、化粪池、危废暂存间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联系电话:

0566-*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