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华特塑胶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东营华特塑胶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略)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评价单位: (略)
日期:2023年2月
(略) 成立于2011年11月,位于广饶县大王镇原西营乡政府驻地,法人代表为吴小卫,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加工销售PE、PVC、PP-R管材及管件;销售:聚氯*烯、橡PVC增强管、橡胶轮胎、化工产品(不含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占地面积3250㎡。年产3000吨PVC增强管项目。主要以PVC树脂粉、氯化石蜡、300#增塑剂、钢丝、*纶线为原料,生产PVC增强管,职工定员8人,8小时/天,全年运营300天。项目建设投资100万元,前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和仓库,主要设备包括混料机、纤维增强管生产线、钢丝软管生产线、活性炭吸附装置等,并配套建设共用和辅助设施。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PVC树脂粉、氯化石蜡,辅助材料主要为300#增塑剂、钢丝、*纶线等,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为年产3000吨。
(略) 现有项目为年产3000吨PVC增强管项目,于2017年5月22日出具了《 (略) 年产3000吨PVC增强管项目的备案意见》(广环评函【2017】10号)。
公司现有的项目,生产装置运行正常。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由于环保设施的更新,导致原环评报告中固体废物的种类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原环评报告中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描述不准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项目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次品、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灯管。
(略) 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要求:“建设项目在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发现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编制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报有审批权环保部门的环评和项目所在地环境监察、固废管理机构备案。以上“重大变化”包括如下情形:一是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在原项目环评中漏评的;二是危险废物实际产生数量超过原项目环评预计的百分之二十或者少于预计的百分之五十的;三是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的设备或工艺发生变化的。”因此, (略) 需要对现有项目编制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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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评价单位: (略)
日期:2023年2月
(略) 成立于2011年11月,位于广饶县大王镇原西营乡政府驻地,法人代表为吴小卫,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加工销售PE、PVC、PP-R管材及管件;销售:聚氯*烯、橡PVC增强管、橡胶轮胎、化工产品(不含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占地面积3250㎡。年产3000吨PVC增强管项目。主要以PVC树脂粉、氯化石蜡、300#增塑剂、钢丝、*纶线为原料,生产PVC增强管,职工定员8人,8小时/天,全年运营300天。项目建设投资100万元,前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和仓库,主要设备包括混料机、纤维增强管生产线、钢丝软管生产线、活性炭吸附装置等,并配套建设共用和辅助设施。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PVC树脂粉、氯化石蜡,辅助材料主要为300#增塑剂、钢丝、*纶线等,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为年产3000吨。
(略) 现有项目为年产3000吨PVC增强管项目,于2017年5月22日出具了《 (略) 年产3000吨PVC增强管项目的备案意见》(广环评函【2017】10号)。
公司现有的项目,生产装置运行正常。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由于环保设施的更新,导致原环评报告中固体废物的种类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原环评报告中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描述不准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项目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次品、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灯管。
(略) 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要求:“建设项目在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发现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编制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报有审批权环保部门的环评和项目所在地环境监察、固废管理机构备案。以上“重大变化”包括如下情形:一是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在原项目环评中漏评的;二是危险废物实际产生数量超过原项目环评预计的百分之二十或者少于预计的百分之五十的;三是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的设备或工艺发生变化的。”因此, (略) 需要对现有项目编制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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