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肉鸡深加工产业配套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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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肉鸡深加工产业配套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略) 肉鸡深加工产业配套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征求意见稿正式公示,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肉鸡深加工产业配套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23250万元

建设地点:阳谷县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对现有肉鸡深加工产业配套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无需新征地。主要对郭屯南葛、安镇后屯等10个养鸡场的213栋鸡舍进行升级改造,由平养改为立体养殖,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同时购置安装环控设备(含湿帘)、照明、笼具、供暖等设备设施914台(套)。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出栏量为937.84万只肉鸡。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鸡舍、废水沉淀池恶臭气体,天然气管道加热器天然气燃烧废气。

养殖场天然气管道加热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NH3、H2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排放标准要求。

在严格落实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项目投产后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各养殖场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净化水系统废水。净化水系统废水为清净下水,用于场区洒水绿化不外排;鸡舍冲洗废水经管网排入沉淀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鸡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由密闭罐车送至集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祥光铜业不外排。

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防渗防腐及地下水保护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强化日常管理后,本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加之距离对噪声的衰减效应,厂区绿化、建构筑物的吸声、屏障作用,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鸡粪、病死鸡、生活垃圾、防疫废物、废锰砂、废活性炭。

鸡粪部分送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部分至周边农户田间地头施肥,病死鸡送往 (略) 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置,净化水系统废锰砂、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废弃的防疫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5、风险

在严格采取有效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政策、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可将事故概率和事故情况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工程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及装备先进、三废治理措施有效可靠,全厂外排污染物低于相应的排放标准。该项目全面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项目用地类型和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在落实好报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条件下,从环境角度上讲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山东阳谷县10个养殖场内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

提取码:jg1r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环评纸质报告书,查阅或索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扩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kDusIaJPzRlw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7日。

(略)

2023年2月14




作者(183点击查看>>*0921,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2-14 17:06

,山东

(略) 肉鸡深加工产业配套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征求意见稿正式公示,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肉鸡深加工产业配套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23250万元

建设地点:阳谷县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对现有肉鸡深加工产业配套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无需新征地。主要对郭屯南葛、安镇后屯等10个养鸡场的213栋鸡舍进行升级改造,由平养改为立体养殖,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同时购置安装环控设备(含湿帘)、照明、笼具、供暖等设备设施914台(套)。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出栏量为937.84万只肉鸡。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鸡舍、废水沉淀池恶臭气体,天然气管道加热器天然气燃烧废气。

养殖场天然气管道加热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NH3、H2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排放标准要求。

在严格落实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项目投产后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各养殖场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净化水系统废水。净化水系统废水为清净下水,用于场区洒水绿化不外排;鸡舍冲洗废水经管网排入沉淀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鸡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由密闭罐车送至集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祥光铜业不外排。

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防渗防腐及地下水保护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强化日常管理后,本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加之距离对噪声的衰减效应,厂区绿化、建构筑物的吸声、屏障作用,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鸡粪、病死鸡、生活垃圾、防疫废物、废锰砂、废活性炭。

鸡粪部分送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部分至周边农户田间地头施肥,病死鸡送往 (略) 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置,净化水系统废锰砂、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废弃的防疫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5、风险

在严格采取有效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政策、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可将事故概率和事故情况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工程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及装备先进、三废治理措施有效可靠,全厂外排污染物低于相应的排放标准。该项目全面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项目用地类型和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在落实好报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条件下,从环境角度上讲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山东阳谷县10个养殖场内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

提取码:jg1r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环评纸质报告书,查阅或索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扩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kDusIaJPzRlw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7日。

(略)

2023年2月14




作者(183点击查看>>*0921,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2-14 17:06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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