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EVA压膜片100万片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年产EVA压膜片100万片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年产EVA压膜片100万片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EVA压膜片100万片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 (略) 洛江区万安街道塘西社区万虹路52号;
总投资:1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EVA压膜片100万片项目,年产值300万元;
职工人数:项目聘用职工10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应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中的规定限值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严于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除粪大肠菌群指标外,其他指标均可满足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25499-20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
城东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尾水作为再生水水源,通过配套管网回用于区域绿化、河、湖水系的生态补水、道路浇洒。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2)处理后,再通过15m(离地高度)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经核算,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废气可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3)噪声
经预测,项目生产时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处理措施可行。为了更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为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加装消声器。
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在中午及晚间加班。
综上所述,所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废转印纸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委托有危 (略) 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洛江区万安街道塘西社区万虹路52号
联系人:黄小姐
邮箱:*@*q.com
七、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祥路67号远南商务大厦6层
联系人:小王
联系方式:0595-*
八、公示文本:详见链接。
链接:http://**提取码:4e2x
公示单位: (略)
2023年2月15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年产EVA压膜片100万片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EVA压膜片100万片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 (略) 洛江区万安街道塘西社区万虹路52号;
总投资:1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EVA压膜片100万片项目,年产值300万元;
职工人数:项目聘用职工10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应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中的规定限值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严于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除粪大肠菌群指标外,其他指标均可满足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25499-20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
城东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尾水作为再生水水源,通过配套管网回用于区域绿化、河、湖水系的生态补水、道路浇洒。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2)处理后,再通过15m(离地高度)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经核算,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废气可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3)噪声
经预测,项目生产时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处理措施可行。为了更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为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加装消声器。
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在中午及晚间加班。
综上所述,所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废转印纸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委托有危 (略) 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洛江区万安街道塘西社区万虹路52号
联系人:黄小姐
邮箱:*@*q.com
七、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祥路67号远南商务大厦6层
联系人:小王
联系方式:0595-*
八、公示文本:详见链接。
链接:http://**提取码:4e2x
公示单位: (略)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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