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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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示

  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查,区人民政府研究认定审定,认为呼中区烈士陵园达到地级烈士纪念设施条件, (略) 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月18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457-*

呼中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查,区人民政府研究认定审定,认为呼中区烈士陵园达到地级烈士纪念设施条件, (略) 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月18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457-*

呼中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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