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恒精工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汽车配件及10万个水泵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启恒精工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汽车配件及10万个水泵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万套汽车配件及10万个水泵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2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1万套汽车配件及10万个水泵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怀远县陈集镇产业园3号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肥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厂房3700平方米,办公用房300平方米,购置主要设备铣床、车床、切割机、打磨台、焊机及喷塑生产线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万套汽车配件及10万个水泵配件。
2、产业政策符合性
且项目已于2023年1月4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备案文号:怀发改备案【2023】5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喷粉粉尘、固化废气。喷塑废气通过滤芯和布袋除尘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烘干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焊接烟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怀远县陈集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怀远县陈集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生产设备等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抹布手套、回收的塑粉和边角料,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和废活性炭。
废包装材料和边角料收 (略) ,回收的塑粉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万套汽车配件及10万个水泵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2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1万套汽车配件及10万个水泵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怀远县陈集镇产业园3号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肥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厂房3700平方米,办公用房300平方米,购置主要设备铣床、车床、切割机、打磨台、焊机及喷塑生产线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万套汽车配件及10万个水泵配件。
2、产业政策符合性
且项目已于2023年1月4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备案文号:怀发改备案【2023】5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喷粉粉尘、固化废气。喷塑废气通过滤芯和布袋除尘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烘干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焊接烟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怀远县陈集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怀远县陈集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生产设备等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抹布手套、回收的塑粉和边角料,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和废活性炭。
废包装材料和边角料收 (略) ,回收的塑粉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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