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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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嵊州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国烟法〔2021〕61号)等相关要求, (略) 烟草专卖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2年, (略) 烟草专卖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略) 关于政府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烟草行业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以夯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为主线,完善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加大对查处违法经营卷烟、消费者维权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情况的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等相关信息。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对相关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着力解决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人民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工作。2022年,我 (略) 烟草专卖局官网主动公开信息2875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715条,行政处罚信息 1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实行公开信息层层审核制度,加强信息采编、报送、发布等环节的审核力度,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内容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行业外网等政务公开平台,坚持以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2022年,我局各类信息公开平台运行良好,网站更新及时,在平台建设中,切实增强对社会关切的主动回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协调机制作用,认真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一网通办, (略) 场监管质量水平,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计划, (略) 场检查要求, (略) 场检查结果,提升烟草行业“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数据质量,提高执法信息公开水平。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未出现追究问责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没有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也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略) 烟草专卖局

2023年2月16日


嵊州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国烟法〔2021〕61号)等相关要求, (略) 烟草专卖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2年, (略) 烟草专卖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略) 关于政府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烟草行业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以夯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为主线,完善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加大对查处违法经营卷烟、消费者维权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情况的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等相关信息。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对相关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着力解决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人民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工作。2022年,我 (略) 烟草专卖局官网主动公开信息2875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715条,行政处罚信息 1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实行公开信息层层审核制度,加强信息采编、报送、发布等环节的审核力度,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内容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行业外网等政务公开平台,坚持以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2022年,我局各类信息公开平台运行良好,网站更新及时,在平台建设中,切实增强对社会关切的主动回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协调机制作用,认真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一网通办, (略) 场监管质量水平,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计划, (略) 场检查要求, (略) 场检查结果,提升烟草行业“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数据质量,提高执法信息公开水平。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未出现追究问责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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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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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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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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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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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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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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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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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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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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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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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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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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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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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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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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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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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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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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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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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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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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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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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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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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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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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没有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也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略) 烟草专卖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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