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文教园(晋江市G2020-2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新塘文教园(晋江市G2020-2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晋江新 (略) 于2022年12月委托福建 (略) 开展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 (略) (略) 社区,东至拟建纵五路,南至横四路(凤栖路),西至拟建纵四路, (略) 优雅环保壁纸厂房(现已拆除)。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8.*°、纬度24.*°,总占地面积约为约66686平方米,合计约为100.029亩。地块现状为荒地,土地基本平整,调查地块内无建筑,调查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
根据《新塘片区控制详细规划》其新建的新塘文教园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 (略)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小区、村庄、农用地、道路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钻探,实验室采样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Ⅳ类标准。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晋江新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青阳街道陈村社区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1期2号楼8层
联系人:蔡永康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晋江新 (略) 于2022年12月委托福建 (略) 开展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新塘文教园( (略) G2020-23号地块) (略) (略) 社区,东至拟建纵五路,南至横四路(凤栖路),西至拟建纵四路, (略) 优雅环保壁纸厂房(现已拆除)。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8.*°、纬度24.*°,总占地面积约为约66686平方米,合计约为100.029亩。地块现状为荒地,土地基本平整,调查地块内无建筑,调查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
根据《新塘片区控制详细规划》其新建的新塘文教园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 (略)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小区、村庄、农用地、道路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钻探,实验室采样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Ⅳ类标准。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晋江新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青阳街道陈村社区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1期2号楼8层
联系人:蔡永康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联系电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