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7号 (略)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311室
邮编:*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准格尔旗五字湾铁路专运线配套煤炭集运系统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格尔旗沙圪堵镇五字湾村
三、建设单位: 内蒙古 (略)
四、环评机构: 内蒙古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五字湾铁路专用线、煤炭集运系统以及连接线公路.五字湾铁路专用线路线长度7.957km,铺轨长度9.296km,全线设置单线特大桥2座,大桥2座(其中单线大桥1座,双线大桥1座),建设站场古城梁装车站一座;集运系统规模为年发运煤炭10.0Mt(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6.0Mt/a,为汽车直卸储装系统;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4.0Mt/a,分煤源不同对来煤进行加工,主要包括单项工程储煤场、汽车受煤系统、筛分破碎系统、块煤系统以及相应生产、生活辅助设施);连接线公路起点接于五字湾集运站规划厂区边界线北,道路全长2.996km,其中主线长度1.351km,A匝道(轻车道)1.082km;B匝道(重车道)0.563km;路线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路面宽8.0m,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Ⅱ级。项目总投资4.2×108元,环保投资1310×104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12%。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气:
1.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道路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施工中采取场地挡护围护、挡尘布帷幕、设防护网封闭施工、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及时间强度、合理选取进场道路、弃土日产日清并加盖防抛洒等措施、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将得到有效减缓。施工期产生的空气环境污染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场地的覆盖、道路、建筑物的形成,项目内的绿化完成等,施工扬尘、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2.运营期,铁路专用线装车站产尘点设置封闭装置,一套微米级干雾抑尘设备和一套“引风机+袋式除尘器”系统;装好后由装车系统喷洒配置好的封尘剂溶液,抑制列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同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集运系统储煤场全封闭设置,上方设置喷淋系统,输煤系统全封闭输煤皮带+转载点喷淋系统;受煤系统上方设置全封闭结构卸车方+顶部喷淋系统;破碎车间全封闭建设并安装雾炮装置,在分级筛与破碎机顶部各安装1台集气罩,产生的颗粒物经喷集气罩进行收集后再经1台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供热燃气锅炉废气通过锅炉自配套的低氮燃烧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公路工程:通过控制车辆上路条件,限速行驶、及时清扫路面,两侧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减小车辆行驶道路扬尘、汽车尾气等废气影响。根据估算模式估算结果,项目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TSP、PM10、SO2、NOx,无组织排放的TSP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
(二)水:
1.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及设备表面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废水收集后经沉淀用于道路周边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后的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利用于现场洒水抑尘,并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集运系统生产废水、锅炉及软水制备系统定期排水、生活污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法(WSZ-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深度处理(多介质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工艺”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浇洒道路及绿化的要求,全部回用于道路浇洒及绿化用水,不外排。本工程生活污水量少,且WSZ-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泥量少,因此本工程不再设置污泥处理设施。WSZ-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定期通过吸粪车外运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加压排至煤泥水处理车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产生的污泥与末煤一同外售,因地面冲洗水标准要求较低,澄清水可重新用于地面冲洗水,不外排。
(三)噪声:
1.项目夜间不进行高噪声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要求,施工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2.运营期建议沿线规划部门参照本报告书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铁路两侧土地功能,尽量不作为居住用地,宜规划为工业、仓储、物流等非噪声敏感建筑,以尽量减少铁路噪声对建筑群内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距铁路外轨中心线两侧 30m 内 区域严禁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噪声敏感建筑物;沿线规划部门应对线路 两侧区域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利用,要求根据环评噪声达标范围,新建居民住宅、 学校等振动敏感建筑。
在受煤坑的漏斗仓底部加设阻尼结构,设备连接部分设置基础减震,在受煤坑外部保温房内设置吸声结构。在产噪设备附近的墙壁设吸声结构。
(四)固废:
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通过加强施工期管理,文明施工,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可有效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同时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污染随施工结束而终止,不会产生累积的污染影响,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后会产生少量剩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除尘灰经回收后再利用。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经开挖或者清理的植被均遭到永久性毁坏。施工结束,意味着对地质地貌不再产生破坏作用,同时进行绿化以当地植被与树木为主,通过植被恢复和增加绿地,可以减少周边区域水土流失量,对控制水土流失起到正面作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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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7号 (略)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311室
邮编:*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准格尔旗五字湾铁路专运线配套煤炭集运系统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格尔旗沙圪堵镇五字湾村
三、建设单位: 内蒙古 (略)
四、环评机构: 内蒙古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五字湾铁路专用线、煤炭集运系统以及连接线公路.五字湾铁路专用线路线长度7.957km,铺轨长度9.296km,全线设置单线特大桥2座,大桥2座(其中单线大桥1座,双线大桥1座),建设站场古城梁装车站一座;集运系统规模为年发运煤炭10.0Mt(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6.0Mt/a,为汽车直卸储装系统;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4.0Mt/a,分煤源不同对来煤进行加工,主要包括单项工程储煤场、汽车受煤系统、筛分破碎系统、块煤系统以及相应生产、生活辅助设施);连接线公路起点接于五字湾集运站规划厂区边界线北,道路全长2.996km,其中主线长度1.351km,A匝道(轻车道)1.082km;B匝道(重车道)0.563km;路线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路面宽8.0m,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Ⅱ级。项目总投资4.2×108元,环保投资1310×104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12%。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气:
1.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道路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施工中采取场地挡护围护、挡尘布帷幕、设防护网封闭施工、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及时间强度、合理选取进场道路、弃土日产日清并加盖防抛洒等措施、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将得到有效减缓。施工期产生的空气环境污染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场地的覆盖、道路、建筑物的形成,项目内的绿化完成等,施工扬尘、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2.运营期,铁路专用线装车站产尘点设置封闭装置,一套微米级干雾抑尘设备和一套“引风机+袋式除尘器”系统;装好后由装车系统喷洒配置好的封尘剂溶液,抑制列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同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集运系统储煤场全封闭设置,上方设置喷淋系统,输煤系统全封闭输煤皮带+转载点喷淋系统;受煤系统上方设置全封闭结构卸车方+顶部喷淋系统;破碎车间全封闭建设并安装雾炮装置,在分级筛与破碎机顶部各安装1台集气罩,产生的颗粒物经喷集气罩进行收集后再经1台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供热燃气锅炉废气通过锅炉自配套的低氮燃烧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公路工程:通过控制车辆上路条件,限速行驶、及时清扫路面,两侧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减小车辆行驶道路扬尘、汽车尾气等废气影响。根据估算模式估算结果,项目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TSP、PM10、SO2、NOx,无组织排放的TSP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
(二)水:
1.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及设备表面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废水收集后经沉淀用于道路周边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后的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利用于现场洒水抑尘,并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集运系统生产废水、锅炉及软水制备系统定期排水、生活污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法(WSZ-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深度处理(多介质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工艺”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浇洒道路及绿化的要求,全部回用于道路浇洒及绿化用水,不外排。本工程生活污水量少,且WSZ-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泥量少,因此本工程不再设置污泥处理设施。WSZ-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定期通过吸粪车外运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加压排至煤泥水处理车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产生的污泥与末煤一同外售,因地面冲洗水标准要求较低,澄清水可重新用于地面冲洗水,不外排。
(三)噪声:
1.项目夜间不进行高噪声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要求,施工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2.运营期建议沿线规划部门参照本报告书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铁路两侧土地功能,尽量不作为居住用地,宜规划为工业、仓储、物流等非噪声敏感建筑,以尽量减少铁路噪声对建筑群内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距铁路外轨中心线两侧 30m 内 区域严禁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噪声敏感建筑物;沿线规划部门应对线路 两侧区域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利用,要求根据环评噪声达标范围,新建居民住宅、 学校等振动敏感建筑。
在受煤坑的漏斗仓底部加设阻尼结构,设备连接部分设置基础减震,在受煤坑外部保温房内设置吸声结构。在产噪设备附近的墙壁设吸声结构。
(四)固废:
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通过加强施工期管理,文明施工,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可有效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同时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污染随施工结束而终止,不会产生累积的污染影响,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后会产生少量剩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除尘灰经回收后再利用。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经开挖或者清理的植被均遭到永久性毁坏。施工结束,意味着对地质地貌不再产生破坏作用,同时进行绿化以当地植被与树木为主,通过植被恢复和增加绿地,可以减少周边区域水土流失量,对控制水土流失起到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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