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莆田市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5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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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莆田市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5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年回收5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年回收5000吨废矿物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仙游县枫亭镇蔡襄北街3090-2号

基本情况

项 (略) 仙游县枫亭镇蔡襄北街3090-2号,系租赁位于仙游县枫亭镇蔡襄 (略) (略) 的闲置空地,年回收周边区域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5000吨,租赁占地面积10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动力机械燃油时排放少量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等。经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对区域内部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安装完成后的储罐试压、试漏排放的废水、储罐清理废水等。上述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 (略) 运输及处理,不在场内贮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方 (略) 污水管网由经济开发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噪声的影响也消失。5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1)建筑垃圾:对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尽量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统一 (略) 处理。(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影响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区排放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项目废矿物油采用固定顶罐进行储存,储罐在储存、转运、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大小呼吸废气,以及管道阀门、法兰密封不严处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项目储油罐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拟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达标引至1根15m排气筒排放,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储罐有机废气可行。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如下:严格控制装卸时间,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易挥发物质的无组织排放;定期检查各环保设施,针对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检查并更换,确保不发生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气排放。同时项目废气处理应加强管理,防止因处理设施故障造成废气非正常排放。减少人为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非*烷总烃能够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废水(1)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道,纳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初期雨水:项目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少量浮油定期捞出,最终装入废油桶中暂存危废间,与废矿物油一起运到福建金榕 (略) 处置。

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风机、水泵等设备,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衰减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废吸油毡、隔油沉渣、储罐清罐油泥、废活性炭、废机油桶。①废吸油毡:本项目运营主要以废润滑油的收集储存为主,对滴漏于地面的废润滑油和临时收储设备的日产清洁采用吸油毡进行吸油,废吸油毡属于危险废物,贮存后送资质单位处置。②隔油沉渣:项目场地地面的废润滑油经雨水冲刷后进入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再进入初期雨水池暂存,隔油池使用一段时间后,将会产生部分浮油;项目废润滑油储存罐使用过程中会在底部形成部分底油,可以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浮油和储罐底油产生量较少,可统一收集后与本项目收集的废润滑油一起运送至福建金榕 (略) 处置。项目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隔油沉渣,贮存后送资质单位处置。③储罐清罐油泥:项目储罐罐底的油渣拟2年清理一次,油渣属于危险废物,贮存后送资质单位处置。④废活性炭:项目每年产生的废活性炭吸附饱和物量约为0.17t/a,废弃活性炭吸附饱和物属于危险废物,贮存后送资质单位处置。⑤废机油桶: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综上,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0.93t,要求项目危险废物妥善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具备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要求。(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环境环境影响:加强污染源控制和土壤污染防治,防止排放事故出现,则对该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总体不大,是可以接受的。

6、地下水影响分析:本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可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本项目为废矿物油等收集、贮存,不进行废矿物油的加工处理,项目所在地为业用地。项目收集池、应急池等设施、危险废物贮存间和车间均铺设防渗、防渗、防腐等材料。项目对地下水影响不大。但公司应加强管理,杜绝防渗层破裂等事故影响。

7、环境风险分析:项目危险物质存在量及其临界量比值Q=0.028,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C,Q<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事故应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手段予以杜绝,制定防范事故发生的工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措施等,从源头上制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通过应急措施与预案,尽量减轻事故影响程度。企业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由专门成立的环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执行,负责预防和处理各种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按“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113号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要求,编制本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等要点细化列入,并备案。

8、电磁辐射: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分析。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股

电话:0594-*

传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年回收5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年回收5000吨废矿物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仙游县枫亭镇蔡襄北街3090-2号

基本情况

项 (略) 仙游县枫亭镇蔡襄北街3090-2号,系租赁位于仙游县枫亭镇蔡襄 (略) (略) 的闲置空地,年回收周边区域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5000吨,租赁占地面积10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动力机械燃油时排放少量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等。经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对区域内部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安装完成后的储罐试压、试漏排放的废水、储罐清理废水等。上述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 (略) 运输及处理,不在场内贮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方 (略) 污水管网由经济开发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噪声的影响也消失。5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1)建筑垃圾:对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尽量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统一 (略) 处理。(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影响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区排放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项目废矿物油采用固定顶罐进行储存,储罐在储存、转运、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大小呼吸废气,以及管道阀门、法兰密封不严处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项目储油罐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拟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达标引至1根15m排气筒排放,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储罐有机废气可行。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如下:严格控制装卸时间,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易挥发物质的无组织排放;定期检查各环保设施,针对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检查并更换,确保不发生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气排放。同时项目废气处理应加强管理,防止因处理设施故障造成废气非正常排放。减少人为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非*烷总烃能够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废水(1)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道,纳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初期雨水:项目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少量浮油定期捞出,最终装入废油桶中暂存危废间,与废矿物油一起运到福建金榕 (略) 处置。

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风机、水泵等设备,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衰减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废吸油毡、隔油沉渣、储罐清罐油泥、废活性炭、废机油桶。①废吸油毡:本项目运营主要以废润滑油的收集储存为主,对滴漏于地面的废润滑油和临时收储设备的日产清洁采用吸油毡进行吸油,废吸油毡属于危险废物,贮存后送资质单位处置。②隔油沉渣:项目场地地面的废润滑油经雨水冲刷后进入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再进入初期雨水池暂存,隔油池使用一段时间后,将会产生部分浮油;项目废润滑油储存罐使用过程中会在底部形成部分底油,可以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浮油和储罐底油产生量较少,可统一收集后与本项目收集的废润滑油一起运送至福建金榕 (略) 处置。项目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隔油沉渣,贮存后送资质单位处置。③储罐清罐油泥:项目储罐罐底的油渣拟2年清理一次,油渣属于危险废物,贮存后送资质单位处置。④废活性炭:项目每年产生的废活性炭吸附饱和物量约为0.17t/a,废弃活性炭吸附饱和物属于危险废物,贮存后送资质单位处置。⑤废机油桶: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综上,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0.93t,要求项目危险废物妥善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具备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要求。(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环境环境影响:加强污染源控制和土壤污染防治,防止排放事故出现,则对该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总体不大,是可以接受的。

6、地下水影响分析:本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可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本项目为废矿物油等收集、贮存,不进行废矿物油的加工处理,项目所在地为业用地。项目收集池、应急池等设施、危险废物贮存间和车间均铺设防渗、防渗、防腐等材料。项目对地下水影响不大。但公司应加强管理,杜绝防渗层破裂等事故影响。

7、环境风险分析:项目危险物质存在量及其临界量比值Q=0.028,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C,Q<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事故应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手段予以杜绝,制定防范事故发生的工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措施等,从源头上制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通过应急措施与预案,尽量减轻事故影响程度。企业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由专门成立的环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执行,负责预防和处理各种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按“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113号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要求,编制本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等要点细化列入,并备案。

8、电磁辐射: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分析。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股

电话:0594-*

传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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