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荣隆食品有限公司调味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荣隆食品有限公司调味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调味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调味料生产项目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店上村西南350m | (略) | 山东 (略) |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店上村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23333.45m2,厂房总建筑面积9870m2,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仓库、冷库、办公室等。项目投产后年产调味料200t/a。 本项目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时间300天,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 |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干洗、筛选、粉碎、混合搅拌、辊压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整个过程产生的异味(臭气浓度),生产车间设置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异味主要为辣椒中辣椒碱。 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进行操作,在产生颗粒物部位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废气收集效率取90%,收集的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取95%。 经过分析,P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生产车间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辣椒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刺激性气味,辣椒碱是辣椒中引起辛辣味的主要化学物质。首先生产过程中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的同时将异味进行收集,在布袋除尘器之后设置碱液喷淋,由于辣椒碱中酚羟基呈弱酸性,因而能溶于强碱,可以很好的去除异味,另外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类比分析,各排气筒及厂界异味(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标准要求。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 本项目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7.6 t/a,COD、NH3-N产生浓度分别为450mg/L、40mg/L,COD、氨氮产生量分别为0.026t/a、0.002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拉走进行堆肥还田。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去石机、干洗机、除柄机、去籽机、粉碎机及辊压机等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dB(A)~9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最近敏感目标为东北面350m店上村,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杂质及普通包装材料,杂质主要为石子、辣椒柄、金属等,产生量约为原料量的1%,为2.0t/a,包装材料主要为包装袋,按照原料用量的0.4%,产生量约为0.8t/a。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在厂区仓库内,委托相关部门安全处置。 (2)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8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每人每天0.5kg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 (略) 垃圾处理场处置。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土壤、水和空气等环境的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调味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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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调味料生产项目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店上村西南350m | (略) | 山东 (略) |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店上村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23333.45m2,厂房总建筑面积9870m2,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仓库、冷库、办公室等。项目投产后年产调味料200t/a。 本项目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时间300天,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 |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干洗、筛选、粉碎、混合搅拌、辊压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整个过程产生的异味(臭气浓度),生产车间设置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异味主要为辣椒中辣椒碱。 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进行操作,在产生颗粒物部位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废气收集效率取90%,收集的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取95%。 经过分析,P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生产车间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辣椒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刺激性气味,辣椒碱是辣椒中引起辛辣味的主要化学物质。首先生产过程中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的同时将异味进行收集,在布袋除尘器之后设置碱液喷淋,由于辣椒碱中酚羟基呈弱酸性,因而能溶于强碱,可以很好的去除异味,另外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类比分析,各排气筒及厂界异味(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标准要求。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 本项目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7.6 t/a,COD、NH3-N产生浓度分别为450mg/L、40mg/L,COD、氨氮产生量分别为0.026t/a、0.002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拉走进行堆肥还田。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去石机、干洗机、除柄机、去籽机、粉碎机及辊压机等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dB(A)~9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最近敏感目标为东北面350m店上村,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杂质及普通包装材料,杂质主要为石子、辣椒柄、金属等,产生量约为原料量的1%,为2.0t/a,包装材料主要为包装袋,按照原料用量的0.4%,产生量约为0.8t/a。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在厂区仓库内,委托相关部门安全处置。 (2)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8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每人每天0.5kg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 (略) 垃圾处理场处置。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土壤、水和空气等环境的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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