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蓝斯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提取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阳蓝斯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提取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 (略) 植物提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1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洛宁县环境保护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洛 (略) 植物提取项目 | (略) 洛宁县产业集聚区 | 洛 (略) | 该项目位于洛宁县产业集聚区,原厂区占地 23298.47㎡,扩建工 程新增占地16949.51㎡,扩建后全厂占地 40247.9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厂房、办公室及生活设施区,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9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施工现场全部围挡,现场路面全部硬化,经常清扫,且应及时洒水保湿,土方开挖时采用雾炮机喷干雾湿法作业,将该部分固废及时清理,设置临时堆场,采用抑尘网覆盖,尽快综合利用作为制砖原料使 用。施工期应对现场存放的土方覆盖抑尘网,遇大风天气禁止施工,减少扬 尘产生量。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配制砂浆。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1、营运期废气治理:该项目运营期甘草粉碎过程会产生粉尘,粉碎机上方安装有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管道引入 1 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2 台喷雾干燥塔,浸膏经雾化干燥后进入旋风收料器收集产品,未收集到的进入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 2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最终通过 2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成品在粉碎、混合等过程均产生一定的粉尘,项目拟设置单独的粉碎间、混料间,收集的粉尘经管道引入 1 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预混、过筛、混合、包装等粉剂生产过程均产生 一定的粉尘,设计在各产尘点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管道引入 1 套袋式除尘 器处理,最终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 2、营运期废水治理: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洛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洁净下 (略) 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要求。 3、营运期噪声治理:该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粉碎机、离心机、压滤机、振动筛等设备,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废治理: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固定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大孔吸附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反渗透膜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草渣、滤渣收集暂存,定期外售做有机肥料或饲料添加剂。 | |
环评机构:洛阳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 (略) 植物提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1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洛宁县环境保护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洛 (略) 植物提取项目 | (略) 洛宁县产业集聚区 | 洛 (略) | 该项目位于洛宁县产业集聚区,原厂区占地 23298.47㎡,扩建工 程新增占地16949.51㎡,扩建后全厂占地 40247.9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厂房、办公室及生活设施区,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9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施工现场全部围挡,现场路面全部硬化,经常清扫,且应及时洒水保湿,土方开挖时采用雾炮机喷干雾湿法作业,将该部分固废及时清理,设置临时堆场,采用抑尘网覆盖,尽快综合利用作为制砖原料使 用。施工期应对现场存放的土方覆盖抑尘网,遇大风天气禁止施工,减少扬 尘产生量。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配制砂浆。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1、营运期废气治理:该项目运营期甘草粉碎过程会产生粉尘,粉碎机上方安装有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管道引入 1 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2 台喷雾干燥塔,浸膏经雾化干燥后进入旋风收料器收集产品,未收集到的进入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 2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最终通过 2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成品在粉碎、混合等过程均产生一定的粉尘,项目拟设置单独的粉碎间、混料间,收集的粉尘经管道引入 1 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预混、过筛、混合、包装等粉剂生产过程均产生 一定的粉尘,设计在各产尘点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管道引入 1 套袋式除尘 器处理,最终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 2、营运期废水治理: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洛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洁净下 (略) 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要求。 3、营运期噪声治理:该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粉碎机、离心机、压滤机、振动筛等设备,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废治理: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固定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大孔吸附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反渗透膜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草渣、滤渣收集暂存,定期外售做有机肥料或饲料添加剂。 | |
环评机构:洛阳 (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