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大隆镇大峡村红卫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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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大隆镇大峡村红卫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期)

水保验收
岑溪市大隆镇大峡村红卫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期)
发布时间:2023-02-16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我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组织相关单位对岑溪市大隆镇大峡村红卫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期)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阶段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资料有异议的,可向建设单位、验收评估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 (略) 国 (略)

地址: (略) 玉梧大道西32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照/*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碧峰 (略)

地址: (略) 义州大道金桂园小区5幢1单元116号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潘仕南/*



建设单位: (略) 国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碧峰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略)

备注:

, (略)
水保验收
岑溪市大隆镇大峡村红卫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期)
发布时间:2023-02-16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我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组织相关单位对岑溪市大隆镇大峡村红卫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期)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阶段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资料有异议的,可向建设单位、验收评估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 (略) 国 (略)

地址: (略) 玉梧大道西32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照/*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碧峰 (略)

地址: (略) 义州大道金桂园小区5幢1单元116号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潘仕南/*



建设单位: (略) 国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碧峰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略)

备注: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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