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乔老爷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工业、建筑及汽车配件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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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乔老爷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工业、建筑及汽车配件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3.5万吨工业、建筑及汽车配件铝型材项目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民泰路1号

浙 (略)

项目以成品铝棒、无钠精炼剂、无钠打渣剂、滑石粉、除油剂、除蜡粉、砂丸、98%浓硫酸、90%磷酸、50%硝酸、氢氧化钠、碱蚀抑制剂、酸雾抑制剂、染色剂、封孔剂、无铬钝化剂、中和剂、除灰剂、塑粉、转印纸、收缩膜、除铝剂等为原料,通过挤压、时效处理、机加工、氧化着色处理、喷塑处理等工序进行工业、建筑及汽车配件铝型材的生产。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自建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做好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2月16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3.5万吨工业、建筑及汽车配件铝型材项目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民泰路1号

浙 (略)

项目以成品铝棒、无钠精炼剂、无钠打渣剂、滑石粉、除油剂、除蜡粉、砂丸、98%浓硫酸、90%磷酸、50%硝酸、氢氧化钠、碱蚀抑制剂、酸雾抑制剂、染色剂、封孔剂、无铬钝化剂、中和剂、除灰剂、塑粉、转印纸、收缩膜、除铝剂等为原料,通过挤压、时效处理、机加工、氧化着色处理、喷塑处理等工序进行工业、建筑及汽车配件铝型材的生产。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自建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做好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2月16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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