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十三五”节能低碳规划-733099896/2017-18075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十三五”节能低碳规划-733099896/2017-18075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十三五”
节能低碳规划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
目 录
“十二五”时期,松山湖实施经济提升计划,积极应对新常态、新形势和新机遇,充分整合两园统筹发展新优势,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园区生产总值(GDP)从2010年的101亿元增至2015年的259亿元,年均增长21%;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266亿元增至2015年的1571亿元,年均增长39.4%;税收收入由2010年的18亿元增至2015年的约79.73亿元,年均增长32%。在国家高新区评价中,松山湖(生态园)的综合排名从2010年的第52位跃升到2015年的第29位。松山湖(生态园)于2015年纳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东莞的科技中心和创新中心。
“十二五”时期,园区主导产业集群初步形成,重点发展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器人、新能源和现代服务业,形成了“4+1”现代产业体系。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在通讯设备、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领域居国内领先地位,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生物技术产业初步形成了从教育、科研、中试到生产、销售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机器人产业引进了一批掌握机器人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掌握了运动控制器、编码器、视觉识别等机器人产业核心技术。新能源产业方面,发起成立东莞新能源车产业技术联盟,在电源、动力电池、整车轻量化设计等方面居国内领先地位。现代服务业着重发展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及服务外包产业。
“十二五”时期,园区人口增长迅速,从2010年的3.8万人至2015年末9.9万人,年均增长约21%。园区品质不断提高,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公交线路网络、商业居住配套进一步完善。公租房、教育配套、医疗配套(卫生服务站)等建设逐步健全。设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营造园区文化氛围,创办“松湖大讲堂”等系列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家庭邻里互助和社区公益等服务。
二、“十二五”时期园区节能低碳状况“十二五”时期,园区能源消费以电力、油品为主,少量使用天然气。电力全部为外购,天然气主要用于工业锅炉燃烧,部分天然气、汽油和柴油用于交通、居民能源消费。2015年,园区电力消费为28.59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油品消费为8.16万吨标准煤,天然气消费为2.54万吨标准煤,占比分别为73%、21%、6%。“十二五”期间,园区综合能源消耗从2010年的17.3万吨标准煤增至2015年的39.29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年均增长17.8%;园区二氧化碳排放从2010年的35.58万吨增至2015年77.09万吨,年均增长16.72%。
“十二五”时期, (略) 节能目标分解考虑松山湖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园区定位和产业类型特点,对园区节能目标单独下达,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力争维持2010年的水平。“十二五”期间园区通过狠抓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等措施通过“十二五” (略) 节能指标考核。
图1 松山湖与世界主要国家能源强度对比(2010年数据)
“十二五”期间,园区从结构节能、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全面开展节能工作,主要措施有:1)严控能耗增量,严把项目准入关。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耗控制指标,提高招商引资的能效指标门槛,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密集、能耗低、综合效益好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2)指导企业节能规划,加强督促考核。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定期对企业节能状况进行督查,每年组织对企业进行节能考核,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月报制度,督促企业提高管理节能水平。3)推广节能先进技术,提高企业节能技术水平,围绕电机改造和替换、照明节能等,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对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4)推动清洁生产工作。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松山湖(生态园)开展清洁生产企业12家。
三、园区节能低碳工作存在的困难与不足(一)节能低碳管理手段比较落后从管理智能化水平上看,面向重点耗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初步建成,节能低碳管理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尚需不断提升。从管理流程上看,园区节能低碳管理主要停留在生产过程阶段,尚未建立从项目入驻到生产过程到淘汰的全过程节能低碳管理机制;从管理的手段上看,园区缺乏督促企业节能低碳的强制机制,也缺乏鼓励引导机制,主要停留在约谈和督促层面。
园区企业层面节能技术应用起点高,但是技术力量明显不足,缺乏专门的节能低碳岗位设置,在节能技术应用上不够积极;在园区层面,目前初步构建了节能服务的体系,包括机构建设和服务方式,但是园区层面节能督查技术手段不够强,人员力量薄弱,方式比较单一,亟待提升。
园区缺乏节能低碳相关的系统性配套政策,企业节能低碳的动力不足。完善园区金融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在节能低碳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出台扶持节能低碳专项资金政策,推动园区交通、建筑政策融入绿色化,加强低碳建设和发展的引导,提高企业节能低碳的积极主动性。
目前园区重点用能单位在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新能源推广、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碳排放及能耗统计能力建设、低碳节能奖惩机制建设、低碳节能培训及产品技术推广力度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略) 经信局对园区的节能工作进行了考核, (略) 下达的“十二五”万元产值累计下降率目标未完成,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执行不到位,部分企业未能按时建立并运行能源管理中心,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执行不到位。
四、“十三五”时期园区节能低碳发展形势2015年,中国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承诺,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将采取以下举措: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有序开放开采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改革能源体制,形成 (略) 场机制。“十三五”时期,至2020年国家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为15%。
“十三五” (略)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新形势下节能降碳工作突出强调约束性、创新性、系统性、常态性要求,实现“十三五” (略) 能源强度下降17%、碳强度下降20%的目标(以国家下达为准)。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加快推动消费向绿色化转型,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空间格局。同时,全面启动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耗,推进清洁生产和园区循环化改造。 (略) 场化节能减排,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探索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健全完善节能减排执法监察机制。
(略) 是以制造业为基 (略) , (略) “十三五”能源强度下降目标为19.3%、碳强度下降目标为20.5%(以省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略) 化处于加速发展阶段, (略) (略) 下降率最高一类地区,节能减排压力大。“十三五”时期东莞将统筹考虑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通过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挖掘结构节能潜力,通过推动工业节能、提高交通能效、加强建筑节能、推广节能低碳生活及提高农业能源效率等方面全面挖掘技术节能潜力,通过打造一套覆盖“企业—镇街—市级”三个层面的能效提升“管理链”,逐步实现能源的精细化管理,全面释放管理节能潜力。
1.“十三五”时期经济与能耗需求预测
根据园区“十三五”产业经济发展规划,2020年园区生产总值将达到750亿元,按照2015年园区能耗强度测算,能耗总量将达到114万吨标准煤,若按照能耗强度下降5%的目标计算,能耗总量将达到108万吨标准煤。
2.“十三五”时期能耗强度可达性分析
“十三五”时期,按照园区规划,新增用能主要来源于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等重大项目16项、重点项目39项、新增项目用地为6平方米公里。落实重大项目新增能耗为35.6万吨标准煤(等价值),重点项目新增能耗为13.2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总计综合耗能数值达到48.8万吨标准煤。若按照2015年的能耗强度,工业增加值需达到321亿元,其单位面积的生产总值达到53.5亿元/平方公里; 若按照能耗强度达到0.144吨标准煤/万元(能耗强度下降10%情景),工业增加值需达到339亿元,其单位面积的生产总值达到56.53亿元/平方公里。相比于广州开发区,2015年,广州开发区单位面积生产总值为29.61亿元/ 平方公里,预计2020年为63.36亿元/ 平方公里。相比于珠海高新区,2015年,单位面积生产总值为14.92亿元/ 平方公里。
1.能源结构调整带来的潜力
推广太阳能光伏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提高清洁能源比例,优化能源结构,提高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推广90兆瓦太阳能光伏装机,可折合减少化石能源消费2.61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达到200兆瓦,可减少了外购电的消费,折合减少化石能源消费22.27万吨标准煤。能源结构大大优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占比有较大比例的提高。
2.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潜力
2015年,园区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偏大,服务业产值极小。“十三五”时期,随着松山湖总部经济、商场酒店旅游等服务业的发展,预计三产比例增加5-10个百分点,到2020年三产占比为10-15%。 由于现代服务业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小于0.1吨标准煤/万元,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可减少能源消费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万吨。
3.加强管理带来的潜力
通过企业层面能源管理中心的建设、清洁生产审核、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建设等,和园区层面的节能督查、节能考核等工作,提高企业节能低碳管理水平,强化先进技术应用,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节能约2%。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指引,以国家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为指导,强化能源消费存量优化、增量控制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努力构建资源节约、智能高效、绿色环保能源体系。
以绿色制造为节能低碳关键手段与重点任务,建立从项目准入到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节能低碳管理体制,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推动园区优化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企业节能低碳技术与管理水平,促进节能低碳与创新创业的融合,促进绿色技术“管产学研”合作,推动节能低碳与绿色金融的融合,打造面向珠三角地区绿色低碳技术重要平台,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节能低碳先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发展方向,统筹兼顾节能、降碳与经济发展。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与规划引导,适度超前建设基础设施,合理安排项目建设,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在整个园区全面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节能降碳单位。积极推广高效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利用等技术,促进能效水平及减碳能力全面提高。
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 (略) (略) 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园区专项资金为引导, (略) 场积极性,促进投融资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合作服务于园区企业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同时,加强政策激励、信息引导、责任考核、资金扶持等,营造有利于节能降碳的体制、 (略) 场环境。
三、规划依据1)《国家应对气候变化2014-2020年)》
2)《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关于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的意见》
4)《 (略) 绿色制造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5)《 (略) “十三五”节能规划》(送审稿)
6)《 (略) “十三五”低碳规划》(送审稿)
7)《 (略)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
8)《 (略) 总体规划(2016-2030)》
9)《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10)《东莞生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四、主要目标(略)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重要契机,结合园区实际,促进产业低碳化、能源低碳化、企业管理低碳化、交通低碳化、建筑低碳化和园林绿化生态化,重点推动分布式能源、节能改造、节能管理等工作,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节能低碳工作与创新驱动的融合,努力将园区 (略) 重要绿色技术研发与产业平台,探索形成富有园区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到2020年,完成上级下达节能低碳目标,力争园区建成国内领先的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表2-1 松山湖(生态园)节能低碳发展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 | 2015年 现状 | 2020年 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 0.152 | 0.144 | 约束性 |
2 | 万元生产总值碳排放 (吨二氧化碳/万元) | 0.297 | 0.282 | 引导性 |
3 | 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个) | 2 | 20 | 引导性 |
4 | 太阳能光伏发电(MW) | 20 | 90 | 引导性 |
5 |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家) | 12 | 40 | 引导性 |
在园区“4+1”产业体系基础上,建立具有约束力产业生态筛选机制,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适度提高节能低碳要求,做好入园评估,对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超过0.144吨标准煤/万元和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0.282吨二氧化碳/万元的投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负责部门:产业发展局)
对于已经签约的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节能低碳技术,提高生产工艺和建筑的设计水平。建立更为完善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机制,确保“十三五”期间园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工业总产值能耗分别控 (略) 级、园区级能耗控制标准以内,即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双红线”以内。(负责部门:产业发展局、科技创新局、宣传文体局和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等园区各招商部门)
根据园区的产业定位,大力发展创意设计、电子商务、云计算、动漫、检测和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利用园区优美环境和良好配套,发展总部经济;努力使园区2020年第三产业所占生产总值比重比2015年增加5-10%。同时,推进现有制造业的升级改造,提高工业附加值,使工业增加值率稳步上升。(负责部门:产业发展局、科技创新局、宣传文体局和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等园区各招商部门)
二、优化结构、提高能效,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推进太阳能光热利用和光伏发电,争取“十三五”末期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90兆瓦;加快松山湖北部片区热电联产工程,推进生态园片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设,加强能源的梯级利用,实现工业集中区域热电联供,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能源系统。(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提升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器人、新能源领域的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全面淘汰能效不达标的用能设备,重点推动中央空调、配电系统、电机系统、变压器等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鼓励需求侧智能电表、智能用电器及节能电器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分布式电源与智能电网的有效融合。(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推广绿色建筑,生态园区所有新建建筑、松山湖内大学创新城、台湾高科技园、中以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工业建筑、市政设施除外)所有新建建筑项目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工业、服务业和行政等大型公共建筑等实施绿色改造。推动商业建筑和公共机构的空调、电梯、照明、水泵等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鼓励高能效设备的使用,对大型宾馆、商场加强能耗限额监察和指标管控。对于办公集中区域,试点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引导推广建筑遮阳、节能照明、高效空调、节水器具、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等高效节能技术与产品。(负责部门:规划建设局、产业发展局、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三、创新机制、搭建平台,提升节能低碳管理水平建立从项目入园到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节能低碳管理机制,即在入园项目能评基础上对入园项目在设计、实施和后期生产管理过程中进行节能低碳评估和提升引导,完善绿色制造支持政策。推广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企业碳盘查、产品低碳认证和实行绿色供应链,推动园区建立高水平的能源管理体系,组织面向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绿色之星”评选活动,形成园区绿色制造的良好氛围。(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加快推动园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争取对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企业的全覆盖;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在线监测,争取生态园片区对新建公共建筑的全覆盖,推动松山湖片区监测的比率逐步提升。在单位和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监测觉得基础上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和公共建筑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计量、管控、在线监测“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管理,使之逐步具备分析、统计、预警等和辅助决策等功能。
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平台和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增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在技术推广交流、培训、咨询、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强化节能低碳服务的力量。(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四、优化布局、注重配套,夯实园区绿色发展基础设施(略) 空间开发,重点打造生活、服务和生产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松山湖片区形成“一湖四区”的总体空间布局。在“十三五”期间,重点 (略) 配套设施建设,在北部、中部和南部 (略) 生活中心圈,引入大型商业机构、文化娱乐、餐饮食宿入驻,同步提高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创新创业、生产制造和生活娱乐相互融合,不相互分离,创造有利于创新 (略) 配套环境。
生态园片区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服务外包产业等产业,需要进一步优化空间格局,尤其是与石排、茶山、东坑等周边镇街进行协调统筹,将园区产业配套与周边生活配套有机融合在一起。(负责部门:城乡与生态规划局)
积极创建绿色交通建设,不断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下的结构性节能减排,加强交通运输各领域节能降碳和生态环保新技术应用,强化绿色交通管理能力建设,最终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和慢行交通系统为补充的新型交通体系。一是推进园区轨道交通建设, (略) 轨道交通R1和R3线松山湖段的松山湖站、松山湖大学城站和松山湖东站交通枢纽等建设;二是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的应用,逐步提高纯电动公交的占比率;三是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部门:城乡与生态规划局、交通运输分局、产业发展局)
在生活区,逐步推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在松山湖、生态园片区建成具有分拣功能的垃圾中转站,完善运转网络。建成绿色垃圾再生循环利用体系,建成利用绿色垃圾生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负责部门:城管分局)
编制和实施《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水污染防治达标方案》等相关规划,以污染防治为重点,通过实施外源截污、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与生态管理等工程与措施,改善园区主要水体,尤其是松木山水库、月荷湖、中岛岛群、月湖、下沙湿地和大圳埔湿地等的水环境质量。(负责部门:环保分局)
编制完成《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再生水规划》,并先期实施横沥垃圾发电厂再生水项目,争取生态园片区再生水利用率超过40%;推动松山湖片区的再生水规划,重点实施北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景观补水工程。(负责部门:城管分局)
科学布局绿化结构,种植吸碳能力强的植物,改善绿地固碳能力。探索改善园区园林管理模式,改传统园林管理方式为生态管理方式,减少人为干扰和二次污染,降低人工成本,增强生态效应。(负责部门:城管分局)
五、循环改造、清洁生产,助推园区绿色发展(略) 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为抓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推动东莞通明电力1×180兆瓦天然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热网工程、生态园垃圾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生态工业信息化平台、月荷湖水生态治理综合工程、园区光伏太阳能工程、生态园天然气分布式工程等项目。推动园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生态产业链构建,探索构建虚拟化生态产业网络平台。争取2017 (略) 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以《 (略) 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粤经信节能〔2016〕235号)为统领,建立园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机制,通过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十三五”期间,达到一定规模的新上制造业项目投产2年内即要求实施清洁生产;要求园区规上企业60%(约40家)开展清洁生产,其中重点耗能企业全部开展清洁生产。(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环保分局)
设立专项资金,从新增产能项目开始引导,鼓励和支持园区新增产能项目生产工艺采用具备高能效、低污染、低碳排放、循环利用等特点的技术;以投资项目能评为基准,对项目实施和后续生产经营进行持续动态监控与评估。鼓励企业将绿色经营、绿色营销理念纳入企业经营战略、决策和管理过程之中,大力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开发推广绿色产品,引导绿色生产,健全绿色营销网络。(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环保分局协助)
二、绿色低碳企业星级评选工程引导支持企业开展碳足迹认证、低碳产品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活动。积极推广低碳标识的产品,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面向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从事节能环保低碳的服务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星级评价”活动,评选出“绿色制造之星”和“绿色服务之星”。2017年建立相关活动方案、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从2018年开始实施,每年评选出5家“绿色制造之星”和5家“绿色服务之星”。(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环保分局等协助)
三、园区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工程推动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行业龙头企业,以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到2020年,引导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在四大支柱产业中建立绿色供应链体系。(环保分局牵头,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产业发展局等协助)
四、节能改造工程以中央空调、企业内配电系统等为重点,推广应用高效电机,提升电机、配电变压器能效水平,大力推广中央空调智能化群控管理节能技术, (略) 下达的相关节能改造指标。(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等协助)
五、重点用能单位能管中心建设工程2016年底完成园区12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略) 能管中心平台成功对接。争取2020年底园区所有重点用能单位和其他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全部建成*级能管中心。将企业端实时监测到的能耗数据、现行制造装备技术指标和能效提升任务指标相结合,形成企业能效提升改造的信息库。加强主管部门端的信息监控、数据挖掘和预警预测,提高相关人员分析和管理能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等协助)
六、园区节能低碳管理和辅助决策平台工程整合园区能源管理中心、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和环境监测等数据系统,提高能源消费、碳排放和碳汇的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园区层面具备在线监测、统计、诊断、决策分析以及预警预测等功能的园区节能低碳管理和辅助决策平台,为园区节能低碳管理、项目的实施以及相关支持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辅助决策支撑。基于平台开展园区级清单编制和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企业碳排放报告,完成2015年区域清单编制,并形成清单编制常态机制。(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环保分局、建设规划局、交通分局等协助)
七、能效对标工程(略) 经信局的关于能效对标工作要求,将园区重点用能单位的产出能效开展对标工作,识别松山湖能源利用、节能管理的薄弱环节。对在行业对标活动中获得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先进单位等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资金奖励、政策扶持。(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环保分局局等协助)
八、清洁生产工程和绿色工厂“十三五”期间,达到一定规模的新上制造业项目投产2年内即要求实施清洁生产;要求园区规上企业60%(约40家)开展清洁生产,其中重点耗能企业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园区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略) 经信部门的统一部署,推动园区绿色工厂建设。(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和环保分局分别牵头)
九、太阳能光伏发电推广工程推广太阳能分布式发电应用发展,利用既有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十三五”期间园区累计新增60兆瓦的光伏项目,2020年装机容量达到80兆瓦。(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等协助)
十、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工程(略) 1台180 兆瓦机组对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替代松山湖北部片区工业小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争取2017年内建成。完成园区能源规划,尤其是生态园片区分布式能源建设规划,争取2017年启动生态园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工程。(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城管分局、环保分局、城乡与生态规划局等协助)
十一、碳普惠制试点工程利用广东碳普惠制管理信息平台,在公共交通、绿色建筑、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领域推行碳普惠制,鼓励公众和小微企业践行低碳行为,鼓励商家参与碳普惠活动。鼓励园区内光伏项目的碳减排 (略) 碳排放权交易,项目减 (略) 碳普惠平台实现碳减排量的数据对接。(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电力局等协助)
十二、绿色交通推广工程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部署,积极推广纯电动公交车的应用,加快充电设施的建设,以政府扶持、财政补贴为辅助的推广模式。引导和鼓励居民使用环保节能型交通工作,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交通分局、产业发展局按部门职能牵头,电力局、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等协助)
十三、绿色建筑推广工程在生态园区内除工业建筑、市政设施外的新建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园区内的不同片区提出不同的绿色建筑建设要求。核心区绿色建筑二星级比例控制在30%以上,总体绿色建筑二星级比例控制在10%以上。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建筑建设能耗监控系统, (略) 建筑能耗实时监测系统对接。(规划建设局牵头,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等协助)
十四、低碳社区创建工程根据“国家低碳示范社区”要求开展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加强低碳组织管理,培养低碳行为方式,推动建筑低碳化,鼓励支持低碳出行,推动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倡导社区自主创新,力争“十三五”期间园区创建2家以上国家低碳示范社区,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探索形成一套因地制宜、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社区低碳化发展经验,推动园区更多社区走低碳化发展路径,促进碳排放强度的持续下降和节能低碳目标的实现。(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局等协助)
将节能降碳主要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位。建立由松山湖(生态园)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城乡与生态规划局、城管分局、环保分局、交通分局等部门参与的部门协调机制,并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分解工作任务,监督执行,协调解决问题。
二、强化资金支持制定《东莞松山湖(生态园)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园区财力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对绿色制造与循环经济新建项目、节能低碳与循环化改造项目、节能低碳先进管理类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绿色低碳星级评价项目、碳普惠创新奖励项目等进行适当资助,提高企事业单位节能减碳的积极主动性,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对园区节能低碳相关工作的促进作用。适宜时建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引入社会资本,探索绿色金融创新模式,促进政府、金融机构、用能单位、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等要素良性互动,实现能源管理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
三、加大推广技术培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节能和低碳知识、统计、核算、措施等方面培训,每年组织6次以上技术推广会和2次以上企业培训工作,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与低碳新工艺和新技术,推动相关产业的节能低碳升级改造。
四、加大宣传引导建立园区节能低碳的公众微信号和官方网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专题讲座和科普等互动活动,通过低碳社区示范、低碳旅游示范等丰富多彩的展示形式,加深公众对低碳经济的了解,鼓励公众选择绿色出行、绿色消费,营造全民参与的低碳实践区良好氛围。每年在国家“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开展两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十三五”
节能低碳规划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
目 录
“十二五”时期,松山湖实施经济提升计划,积极应对新常态、新形势和新机遇,充分整合两园统筹发展新优势,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园区生产总值(GDP)从2010年的101亿元增至2015年的259亿元,年均增长21%;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266亿元增至2015年的1571亿元,年均增长39.4%;税收收入由2010年的18亿元增至2015年的约79.73亿元,年均增长32%。在国家高新区评价中,松山湖(生态园)的综合排名从2010年的第52位跃升到2015年的第29位。松山湖(生态园)于2015年纳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东莞的科技中心和创新中心。
“十二五”时期,园区主导产业集群初步形成,重点发展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器人、新能源和现代服务业,形成了“4+1”现代产业体系。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在通讯设备、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领域居国内领先地位,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生物技术产业初步形成了从教育、科研、中试到生产、销售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机器人产业引进了一批掌握机器人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掌握了运动控制器、编码器、视觉识别等机器人产业核心技术。新能源产业方面,发起成立东莞新能源车产业技术联盟,在电源、动力电池、整车轻量化设计等方面居国内领先地位。现代服务业着重发展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及服务外包产业。
“十二五”时期,园区人口增长迅速,从2010年的3.8万人至2015年末9.9万人,年均增长约21%。园区品质不断提高,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公交线路网络、商业居住配套进一步完善。公租房、教育配套、医疗配套(卫生服务站)等建设逐步健全。设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营造园区文化氛围,创办“松湖大讲堂”等系列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家庭邻里互助和社区公益等服务。
二、“十二五”时期园区节能低碳状况“十二五”时期,园区能源消费以电力、油品为主,少量使用天然气。电力全部为外购,天然气主要用于工业锅炉燃烧,部分天然气、汽油和柴油用于交通、居民能源消费。2015年,园区电力消费为28.59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油品消费为8.16万吨标准煤,天然气消费为2.54万吨标准煤,占比分别为73%、21%、6%。“十二五”期间,园区综合能源消耗从2010年的17.3万吨标准煤增至2015年的39.29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年均增长17.8%;园区二氧化碳排放从2010年的35.58万吨增至2015年77.09万吨,年均增长16.72%。
“十二五”时期, (略) 节能目标分解考虑松山湖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园区定位和产业类型特点,对园区节能目标单独下达,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力争维持2010年的水平。“十二五”期间园区通过狠抓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等措施通过“十二五” (略) 节能指标考核。
图1 松山湖与世界主要国家能源强度对比(2010年数据)
“十二五”期间,园区从结构节能、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全面开展节能工作,主要措施有:1)严控能耗增量,严把项目准入关。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耗控制指标,提高招商引资的能效指标门槛,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密集、能耗低、综合效益好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2)指导企业节能规划,加强督促考核。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定期对企业节能状况进行督查,每年组织对企业进行节能考核,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月报制度,督促企业提高管理节能水平。3)推广节能先进技术,提高企业节能技术水平,围绕电机改造和替换、照明节能等,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对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4)推动清洁生产工作。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松山湖(生态园)开展清洁生产企业12家。
三、园区节能低碳工作存在的困难与不足(一)节能低碳管理手段比较落后从管理智能化水平上看,面向重点耗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初步建成,节能低碳管理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尚需不断提升。从管理流程上看,园区节能低碳管理主要停留在生产过程阶段,尚未建立从项目入驻到生产过程到淘汰的全过程节能低碳管理机制;从管理的手段上看,园区缺乏督促企业节能低碳的强制机制,也缺乏鼓励引导机制,主要停留在约谈和督促层面。
园区企业层面节能技术应用起点高,但是技术力量明显不足,缺乏专门的节能低碳岗位设置,在节能技术应用上不够积极;在园区层面,目前初步构建了节能服务的体系,包括机构建设和服务方式,但是园区层面节能督查技术手段不够强,人员力量薄弱,方式比较单一,亟待提升。
园区缺乏节能低碳相关的系统性配套政策,企业节能低碳的动力不足。完善园区金融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在节能低碳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出台扶持节能低碳专项资金政策,推动园区交通、建筑政策融入绿色化,加强低碳建设和发展的引导,提高企业节能低碳的积极主动性。
目前园区重点用能单位在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新能源推广、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碳排放及能耗统计能力建设、低碳节能奖惩机制建设、低碳节能培训及产品技术推广力度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略) 经信局对园区的节能工作进行了考核, (略) 下达的“十二五”万元产值累计下降率目标未完成,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执行不到位,部分企业未能按时建立并运行能源管理中心,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执行不到位。
四、“十三五”时期园区节能低碳发展形势2015年,中国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承诺,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将采取以下举措: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有序开放开采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改革能源体制,形成 (略) 场机制。“十三五”时期,至2020年国家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为15%。
“十三五” (略)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新形势下节能降碳工作突出强调约束性、创新性、系统性、常态性要求,实现“十三五” (略) 能源强度下降17%、碳强度下降20%的目标(以国家下达为准)。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加快推动消费向绿色化转型,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空间格局。同时,全面启动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耗,推进清洁生产和园区循环化改造。 (略) 场化节能减排,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探索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健全完善节能减排执法监察机制。
(略) 是以制造业为基 (略) , (略) “十三五”能源强度下降目标为19.3%、碳强度下降目标为20.5%(以省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略) 化处于加速发展阶段, (略) (略) 下降率最高一类地区,节能减排压力大。“十三五”时期东莞将统筹考虑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通过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挖掘结构节能潜力,通过推动工业节能、提高交通能效、加强建筑节能、推广节能低碳生活及提高农业能源效率等方面全面挖掘技术节能潜力,通过打造一套覆盖“企业—镇街—市级”三个层面的能效提升“管理链”,逐步实现能源的精细化管理,全面释放管理节能潜力。
1.“十三五”时期经济与能耗需求预测
根据园区“十三五”产业经济发展规划,2020年园区生产总值将达到750亿元,按照2015年园区能耗强度测算,能耗总量将达到114万吨标准煤,若按照能耗强度下降5%的目标计算,能耗总量将达到108万吨标准煤。
2.“十三五”时期能耗强度可达性分析
“十三五”时期,按照园区规划,新增用能主要来源于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等重大项目16项、重点项目39项、新增项目用地为6平方米公里。落实重大项目新增能耗为35.6万吨标准煤(等价值),重点项目新增能耗为13.2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总计综合耗能数值达到48.8万吨标准煤。若按照2015年的能耗强度,工业增加值需达到321亿元,其单位面积的生产总值达到53.5亿元/平方公里; 若按照能耗强度达到0.144吨标准煤/万元(能耗强度下降10%情景),工业增加值需达到339亿元,其单位面积的生产总值达到56.53亿元/平方公里。相比于广州开发区,2015年,广州开发区单位面积生产总值为29.61亿元/ 平方公里,预计2020年为63.36亿元/ 平方公里。相比于珠海高新区,2015年,单位面积生产总值为14.92亿元/ 平方公里。
1.能源结构调整带来的潜力
推广太阳能光伏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提高清洁能源比例,优化能源结构,提高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推广90兆瓦太阳能光伏装机,可折合减少化石能源消费2.61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达到200兆瓦,可减少了外购电的消费,折合减少化石能源消费22.27万吨标准煤。能源结构大大优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占比有较大比例的提高。
2.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潜力
2015年,园区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偏大,服务业产值极小。“十三五”时期,随着松山湖总部经济、商场酒店旅游等服务业的发展,预计三产比例增加5-10个百分点,到2020年三产占比为10-15%。 由于现代服务业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小于0.1吨标准煤/万元,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可减少能源消费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万吨。
3.加强管理带来的潜力
通过企业层面能源管理中心的建设、清洁生产审核、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建设等,和园区层面的节能督查、节能考核等工作,提高企业节能低碳管理水平,强化先进技术应用,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节能约2%。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指引,以国家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为指导,强化能源消费存量优化、增量控制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努力构建资源节约、智能高效、绿色环保能源体系。
以绿色制造为节能低碳关键手段与重点任务,建立从项目准入到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节能低碳管理体制,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推动园区优化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企业节能低碳技术与管理水平,促进节能低碳与创新创业的融合,促进绿色技术“管产学研”合作,推动节能低碳与绿色金融的融合,打造面向珠三角地区绿色低碳技术重要平台,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节能低碳先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发展方向,统筹兼顾节能、降碳与经济发展。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与规划引导,适度超前建设基础设施,合理安排项目建设,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在整个园区全面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节能降碳单位。积极推广高效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利用等技术,促进能效水平及减碳能力全面提高。
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 (略) (略) 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园区专项资金为引导, (略) 场积极性,促进投融资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合作服务于园区企业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同时,加强政策激励、信息引导、责任考核、资金扶持等,营造有利于节能降碳的体制、 (略) 场环境。
三、规划依据1)《国家应对气候变化2014-2020年)》
2)《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关于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的意见》
4)《 (略) 绿色制造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5)《 (略) “十三五”节能规划》(送审稿)
6)《 (略) “十三五”低碳规划》(送审稿)
7)《 (略)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
8)《 (略) 总体规划(2016-2030)》
9)《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10)《东莞生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四、主要目标(略)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重要契机,结合园区实际,促进产业低碳化、能源低碳化、企业管理低碳化、交通低碳化、建筑低碳化和园林绿化生态化,重点推动分布式能源、节能改造、节能管理等工作,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节能低碳工作与创新驱动的融合,努力将园区 (略) 重要绿色技术研发与产业平台,探索形成富有园区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到2020年,完成上级下达节能低碳目标,力争园区建成国内领先的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表2-1 松山湖(生态园)节能低碳发展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 | 2015年 现状 | 2020年 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 0.152 | 0.144 | 约束性 |
2 | 万元生产总值碳排放 (吨二氧化碳/万元) | 0.297 | 0.282 | 引导性 |
3 | 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个) | 2 | 20 | 引导性 |
4 | 太阳能光伏发电(MW) | 20 | 90 | 引导性 |
5 |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家) | 12 | 40 | 引导性 |
在园区“4+1”产业体系基础上,建立具有约束力产业生态筛选机制,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适度提高节能低碳要求,做好入园评估,对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超过0.144吨标准煤/万元和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0.282吨二氧化碳/万元的投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负责部门:产业发展局)
对于已经签约的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节能低碳技术,提高生产工艺和建筑的设计水平。建立更为完善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机制,确保“十三五”期间园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工业总产值能耗分别控 (略) 级、园区级能耗控制标准以内,即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双红线”以内。(负责部门:产业发展局、科技创新局、宣传文体局和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等园区各招商部门)
根据园区的产业定位,大力发展创意设计、电子商务、云计算、动漫、检测和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利用园区优美环境和良好配套,发展总部经济;努力使园区2020年第三产业所占生产总值比重比2015年增加5-10%。同时,推进现有制造业的升级改造,提高工业附加值,使工业增加值率稳步上升。(负责部门:产业发展局、科技创新局、宣传文体局和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等园区各招商部门)
二、优化结构、提高能效,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推进太阳能光热利用和光伏发电,争取“十三五”末期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90兆瓦;加快松山湖北部片区热电联产工程,推进生态园片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设,加强能源的梯级利用,实现工业集中区域热电联供,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能源系统。(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提升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器人、新能源领域的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全面淘汰能效不达标的用能设备,重点推动中央空调、配电系统、电机系统、变压器等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鼓励需求侧智能电表、智能用电器及节能电器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分布式电源与智能电网的有效融合。(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推广绿色建筑,生态园区所有新建建筑、松山湖内大学创新城、台湾高科技园、中以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工业建筑、市政设施除外)所有新建建筑项目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工业、服务业和行政等大型公共建筑等实施绿色改造。推动商业建筑和公共机构的空调、电梯、照明、水泵等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鼓励高能效设备的使用,对大型宾馆、商场加强能耗限额监察和指标管控。对于办公集中区域,试点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引导推广建筑遮阳、节能照明、高效空调、节水器具、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等高效节能技术与产品。(负责部门:规划建设局、产业发展局、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三、创新机制、搭建平台,提升节能低碳管理水平建立从项目入园到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节能低碳管理机制,即在入园项目能评基础上对入园项目在设计、实施和后期生产管理过程中进行节能低碳评估和提升引导,完善绿色制造支持政策。推广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企业碳盘查、产品低碳认证和实行绿色供应链,推动园区建立高水平的能源管理体系,组织面向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绿色之星”评选活动,形成园区绿色制造的良好氛围。(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加快推动园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争取对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企业的全覆盖;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在线监测,争取生态园片区对新建公共建筑的全覆盖,推动松山湖片区监测的比率逐步提升。在单位和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监测觉得基础上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和公共建筑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计量、管控、在线监测“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管理,使之逐步具备分析、统计、预警等和辅助决策等功能。
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平台和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增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在技术推广交流、培训、咨询、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强化节能低碳服务的力量。(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四、优化布局、注重配套,夯实园区绿色发展基础设施(略) 空间开发,重点打造生活、服务和生产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松山湖片区形成“一湖四区”的总体空间布局。在“十三五”期间,重点 (略) 配套设施建设,在北部、中部和南部 (略) 生活中心圈,引入大型商业机构、文化娱乐、餐饮食宿入驻,同步提高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创新创业、生产制造和生活娱乐相互融合,不相互分离,创造有利于创新 (略) 配套环境。
生态园片区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服务外包产业等产业,需要进一步优化空间格局,尤其是与石排、茶山、东坑等周边镇街进行协调统筹,将园区产业配套与周边生活配套有机融合在一起。(负责部门:城乡与生态规划局)
积极创建绿色交通建设,不断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下的结构性节能减排,加强交通运输各领域节能降碳和生态环保新技术应用,强化绿色交通管理能力建设,最终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和慢行交通系统为补充的新型交通体系。一是推进园区轨道交通建设, (略) 轨道交通R1和R3线松山湖段的松山湖站、松山湖大学城站和松山湖东站交通枢纽等建设;二是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的应用,逐步提高纯电动公交的占比率;三是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部门:城乡与生态规划局、交通运输分局、产业发展局)
在生活区,逐步推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在松山湖、生态园片区建成具有分拣功能的垃圾中转站,完善运转网络。建成绿色垃圾再生循环利用体系,建成利用绿色垃圾生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负责部门:城管分局)
编制和实施《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水污染防治达标方案》等相关规划,以污染防治为重点,通过实施外源截污、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与生态管理等工程与措施,改善园区主要水体,尤其是松木山水库、月荷湖、中岛岛群、月湖、下沙湿地和大圳埔湿地等的水环境质量。(负责部门:环保分局)
编制完成《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再生水规划》,并先期实施横沥垃圾发电厂再生水项目,争取生态园片区再生水利用率超过40%;推动松山湖片区的再生水规划,重点实施北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景观补水工程。(负责部门:城管分局)
科学布局绿化结构,种植吸碳能力强的植物,改善绿地固碳能力。探索改善园区园林管理模式,改传统园林管理方式为生态管理方式,减少人为干扰和二次污染,降低人工成本,增强生态效应。(负责部门:城管分局)
五、循环改造、清洁生产,助推园区绿色发展(略) 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为抓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推动东莞通明电力1×180兆瓦天然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热网工程、生态园垃圾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生态工业信息化平台、月荷湖水生态治理综合工程、园区光伏太阳能工程、生态园天然气分布式工程等项目。推动园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生态产业链构建,探索构建虚拟化生态产业网络平台。争取2017 (略) 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以《 (略) 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粤经信节能〔2016〕235号)为统领,建立园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机制,通过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十三五”期间,达到一定规模的新上制造业项目投产2年内即要求实施清洁生产;要求园区规上企业60%(约40家)开展清洁生产,其中重点耗能企业全部开展清洁生产。(负责部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环保分局)
设立专项资金,从新增产能项目开始引导,鼓励和支持园区新增产能项目生产工艺采用具备高能效、低污染、低碳排放、循环利用等特点的技术;以投资项目能评为基准,对项目实施和后续生产经营进行持续动态监控与评估。鼓励企业将绿色经营、绿色营销理念纳入企业经营战略、决策和管理过程之中,大力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开发推广绿色产品,引导绿色生产,健全绿色营销网络。(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环保分局协助)
二、绿色低碳企业星级评选工程引导支持企业开展碳足迹认证、低碳产品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活动。积极推广低碳标识的产品,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面向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从事节能环保低碳的服务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星级评价”活动,评选出“绿色制造之星”和“绿色服务之星”。2017年建立相关活动方案、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从2018年开始实施,每年评选出5家“绿色制造之星”和5家“绿色服务之星”。(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环保分局等协助)
三、园区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工程推动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行业龙头企业,以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到2020年,引导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在四大支柱产业中建立绿色供应链体系。(环保分局牵头,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产业发展局等协助)
四、节能改造工程以中央空调、企业内配电系统等为重点,推广应用高效电机,提升电机、配电变压器能效水平,大力推广中央空调智能化群控管理节能技术, (略) 下达的相关节能改造指标。(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等协助)
五、重点用能单位能管中心建设工程2016年底完成园区12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略) 能管中心平台成功对接。争取2020年底园区所有重点用能单位和其他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全部建成*级能管中心。将企业端实时监测到的能耗数据、现行制造装备技术指标和能效提升任务指标相结合,形成企业能效提升改造的信息库。加强主管部门端的信息监控、数据挖掘和预警预测,提高相关人员分析和管理能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等协助)
六、园区节能低碳管理和辅助决策平台工程整合园区能源管理中心、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和环境监测等数据系统,提高能源消费、碳排放和碳汇的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园区层面具备在线监测、统计、诊断、决策分析以及预警预测等功能的园区节能低碳管理和辅助决策平台,为园区节能低碳管理、项目的实施以及相关支持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辅助决策支撑。基于平台开展园区级清单编制和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企业碳排放报告,完成2015年区域清单编制,并形成清单编制常态机制。(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环保分局、建设规划局、交通分局等协助)
七、能效对标工程(略) 经信局的关于能效对标工作要求,将园区重点用能单位的产出能效开展对标工作,识别松山湖能源利用、节能管理的薄弱环节。对在行业对标活动中获得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先进单位等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资金奖励、政策扶持。(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环保分局局等协助)
八、清洁生产工程和绿色工厂“十三五”期间,达到一定规模的新上制造业项目投产2年内即要求实施清洁生产;要求园区规上企业60%(约40家)开展清洁生产,其中重点耗能企业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园区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略) 经信部门的统一部署,推动园区绿色工厂建设。(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和环保分局分别牵头)
九、太阳能光伏发电推广工程推广太阳能分布式发电应用发展,利用既有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十三五”期间园区累计新增60兆瓦的光伏项目,2020年装机容量达到80兆瓦。(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等协助)
十、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工程(略) 1台180 兆瓦机组对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替代松山湖北部片区工业小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争取2017年内建成。完成园区能源规划,尤其是生态园片区分布式能源建设规划,争取2017年启动生态园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工程。(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城管分局、环保分局、城乡与生态规划局等协助)
十一、碳普惠制试点工程利用广东碳普惠制管理信息平台,在公共交通、绿色建筑、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领域推行碳普惠制,鼓励公众和小微企业践行低碳行为,鼓励商家参与碳普惠活动。鼓励园区内光伏项目的碳减排 (略) 碳排放权交易,项目减 (略) 碳普惠平台实现碳减排量的数据对接。(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电力局等协助)
十二、绿色交通推广工程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部署,积极推广纯电动公交车的应用,加快充电设施的建设,以政府扶持、财政补贴为辅助的推广模式。引导和鼓励居民使用环保节能型交通工作,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交通分局、产业发展局按部门职能牵头,电力局、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等协助)
十三、绿色建筑推广工程在生态园区内除工业建筑、市政设施外的新建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园区内的不同片区提出不同的绿色建筑建设要求。核心区绿色建筑二星级比例控制在30%以上,总体绿色建筑二星级比例控制在10%以上。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建筑建设能耗监控系统, (略) 建筑能耗实时监测系统对接。(规划建设局牵头,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等协助)
十四、低碳社区创建工程根据“国家低碳示范社区”要求开展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加强低碳组织管理,培养低碳行为方式,推动建筑低碳化,鼓励支持低碳出行,推动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倡导社区自主创新,力争“十三五”期间园区创建2家以上国家低碳示范社区,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探索形成一套因地制宜、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社区低碳化发展经验,推动园区更多社区走低碳化发展路径,促进碳排放强度的持续下降和节能低碳目标的实现。(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局等协助)
将节能降碳主要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位。建立由松山湖(生态园)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产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城乡与生态规划局、城管分局、环保分局、交通分局等部门参与的部门协调机制,并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分解工作任务,监督执行,协调解决问题。
二、强化资金支持制定《东莞松山湖(生态园)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园区财力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对绿色制造与循环经济新建项目、节能低碳与循环化改造项目、节能低碳先进管理类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绿色低碳星级评价项目、碳普惠创新奖励项目等进行适当资助,提高企事业单位节能减碳的积极主动性,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对园区节能低碳相关工作的促进作用。适宜时建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引入社会资本,探索绿色金融创新模式,促进政府、金融机构、用能单位、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等要素良性互动,实现能源管理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
三、加大推广技术培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节能和低碳知识、统计、核算、措施等方面培训,每年组织6次以上技术推广会和2次以上企业培训工作,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与低碳新工艺和新技术,推动相关产业的节能低碳升级改造。
四、加大宣传引导建立园区节能低碳的公众微信号和官方网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专题讲座和科普等互动活动,通过低碳社区示范、低碳旅游示范等丰富多彩的展示形式,加深公众对低碳经济的了解,鼓励公众选择绿色出行、绿色消费,营造全民参与的低碳实践区良好氛围。每年在国家“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开展两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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