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霸王龙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专用汽车和挂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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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霸王龙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专用汽车和挂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四川霸王龙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专用汽车和挂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17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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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霸王 (略) 年产1000台专用汽车和挂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霸王 (略) 年产1000台专用汽车和挂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霸王 (略) 年产1000台专用汽车和挂车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乐山高新区龙安路1118号,中心坐标:103°42′29.051″,29°31′53.554″

(三)建设单位:四川霸王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众诚 (略)

(五)项目概况:租赁东风智能配套产业园一期部分已建厂房进行建设,购置等离子切割机、剪切板、折弯机、埋弧焊机、抛丸机、金属锯床、摇臂钻床、喷漆房、环保设施及工装等设备,建设专用汽车和挂车下料成型区、焊接区、涂装区、库房等进行低速汽车车厢加工和上装装配,不进行整车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1000台专用汽车和挂车(500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和500台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为680万元,环保投资为9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抛砂打磨粉尘,喷漆房及烘干房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切割和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在各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业主承诺粉尘浓度按不高于10mg/m3执行。喷砂打磨房为密闭房间,喷砂打磨粉尘、喷涂腻子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根据业主承诺,项目生产过程中仅使用水性漆,喷漆房、烘干房、危废暂存间均为密闭房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物经负压抽风收集后经“水帘柜+干式过滤器+三级活性炭纤维”装置处理达《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相关标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废水。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每半年排放1次,定期排放的水帘柜废水经“絮凝沉淀+气浮”处理后和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一起依托东风智能配套产业园一期已建的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岷江。根据报告表论证,东风智能配套产业园一期已建3个预处理池,每个预处理容积为50m3,能满足本项目的处理需求。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油类物质暂存间、漆料暂存间、喷漆房和烘干房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其他仓库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其余为简单防渗,要求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锯床、空压机等高噪声源进行基础减震处理;安装减震垫或隔声门窗来降低噪声源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废包装物、废金属边角料、焊渣、布袋除尘器粉尘、漆渣、水帘柜捞渣、废漆料桶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废过滤器(HW49)、废活性炭(HW49)、废液压油和废机油及含油手套抹布等(HW08)、废液压油桶和废机油桶(HW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厂区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位于3#厂房,面积30m2,按“三防”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化建设,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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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霸王 (略) 年产1000台专用汽车和挂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霸王 (略) 年产1000台专用汽车和挂车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乐山高新区龙安路1118号,中心坐标:103°42′29.051″,29°31′53.554″

(三)建设单位:四川霸王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众诚 (略)

(五)项目概况:租赁东风智能配套产业园一期部分已建厂房进行建设,购置等离子切割机、剪切板、折弯机、埋弧焊机、抛丸机、金属锯床、摇臂钻床、喷漆房、环保设施及工装等设备,建设专用汽车和挂车下料成型区、焊接区、涂装区、库房等进行低速汽车车厢加工和上装装配,不进行整车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1000台专用汽车和挂车(500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和500台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为680万元,环保投资为9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抛砂打磨粉尘,喷漆房及烘干房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切割和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在各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业主承诺粉尘浓度按不高于10mg/m3执行。喷砂打磨房为密闭房间,喷砂打磨粉尘、喷涂腻子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根据业主承诺,项目生产过程中仅使用水性漆,喷漆房、烘干房、危废暂存间均为密闭房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物经负压抽风收集后经“水帘柜+干式过滤器+三级活性炭纤维”装置处理达《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相关标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废水。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每半年排放1次,定期排放的水帘柜废水经“絮凝沉淀+气浮”处理后和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一起依托东风智能配套产业园一期已建的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岷江。根据报告表论证,东风智能配套产业园一期已建3个预处理池,每个预处理容积为50m3,能满足本项目的处理需求。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油类物质暂存间、漆料暂存间、喷漆房和烘干房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其他仓库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其余为简单防渗,要求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锯床、空压机等高噪声源进行基础减震处理;安装减震垫或隔声门窗来降低噪声源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废包装物、废金属边角料、焊渣、布袋除尘器粉尘、漆渣、水帘柜捞渣、废漆料桶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废过滤器(HW49)、废活性炭(HW49)、废液压油和废机油及含油手套抹布等(HW08)、废液压油桶和废机油桶(HW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厂区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位于3#厂房,面积30m2,按“三防”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化建设,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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