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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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规划名称:《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

规划地址:兰州新区

规划概况: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位于兰州新区西北部秦川园区。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东区、西区、永登三部分,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34.12平方公里。其中:东区(乌玛高速以东区块):东至经四十路,南至淮河大道(纬五十路)南侧,北至纬五十九路,西至经三十四路,总用地面积20.29平方公里;西区(乌玛高速以西区块),南侧、西侧至兰州新区西区核心区边界,北至化工纬一路,东至化工经五路,总用地面积12.52平方公里;西区永登(乌玛高速以西区块),东南侧与兰州新区西区核心区边界相连,北至化工纬五路,东至化工经五路,总用地面积1.31平方公里。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上规划为“一园、两轴、三区、多点”的空间结构。

产业规划方面聚焦兰州优势产业,进一步建链、强链、补链、扩链,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体系,重点打造石化产业链延伸、精细化工和专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材料后加工四大产业板块及相关配套产业,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按照一流化工园区标准和模式,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 (略) 场、面向终端、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概述

根据预测分析,规划实施末期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较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规划污水处理厂可将废水处理达标,对下游水体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园区的发展过程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量、水位、水质等,但是为防止风险情况地下水受影响,建议长期跟踪观察和监测重点区域,加强对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废水池的防渗性能,杜绝废水泄露污染地下水事件;正常情况下对园区的土壤基本无影响,为防止风险情况土壤受影响,在对企业原辅材料、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域内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的发展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园区的发展过程将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合理规划与建设,同时采取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总体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在选址、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定位、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方面从环境角度分析具备合理性,不存在重大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在本公示后以附件的形式公示。若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想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途径获取。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到兰州新区管委会328室(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楼) (略) 城关区天水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胡杨楼301室(兰州大学应 (略) (略) )实地查阅。

2、联系或意见反馈方式途径:

(1)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建设单位(*@*q.com)或环评单位(*@*ttp://**);

(2)直接联系规划实施单位(周鹏,电话0931-*)或环评单位(张有贤,电话0931-*/*)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六、征求意见范围及时间

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参与意见样表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规划名称:《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

规划地址:兰州新区

规划概况: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位于兰州新区西北部秦川园区。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东区、西区、永登三部分,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34.12平方公里。其中:东区(乌玛高速以东区块):东至经四十路,南至淮河大道(纬五十路)南侧,北至纬五十九路,西至经三十四路,总用地面积20.29平方公里;西区(乌玛高速以西区块),南侧、西侧至兰州新区西区核心区边界,北至化工纬一路,东至化工经五路,总用地面积12.52平方公里;西区永登(乌玛高速以西区块),东南侧与兰州新区西区核心区边界相连,北至化工纬五路,东至化工经五路,总用地面积1.31平方公里。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上规划为“一园、两轴、三区、多点”的空间结构。

产业规划方面聚焦兰州优势产业,进一步建链、强链、补链、扩链,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体系,重点打造石化产业链延伸、精细化工和专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材料后加工四大产业板块及相关配套产业,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按照一流化工园区标准和模式,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 (略) 场、面向终端、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概述

根据预测分析,规划实施末期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较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规划污水处理厂可将废水处理达标,对下游水体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园区的发展过程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量、水位、水质等,但是为防止风险情况地下水受影响,建议长期跟踪观察和监测重点区域,加强对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废水池的防渗性能,杜绝废水泄露污染地下水事件;正常情况下对园区的土壤基本无影响,为防止风险情况土壤受影响,在对企业原辅材料、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域内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的发展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园区的发展过程将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合理规划与建设,同时采取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总体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在选址、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定位、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方面从环境角度分析具备合理性,不存在重大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在本公示后以附件的形式公示。若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想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途径获取。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到兰州新区管委会328室(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楼) (略) 城关区天水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胡杨楼301室(兰州大学应 (略) (略) )实地查阅。

2、联系或意见反馈方式途径:

(1)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建设单位(*@*q.com)或环评单位(*@*ttp://**);

(2)直接联系规划实施单位(周鹏,电话0931-*)或环评单位(张有贤,电话0931-*/*)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六、征求意见范围及时间

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参与意见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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