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县标准件、公安局家属楼”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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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县标准件、公安局家属楼”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辉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县标准件、公安局家属楼”项目符合棚户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县档案馆以西、铁路以南、北环路以北、县公安局家属楼以东,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0.8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辉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辉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县标准件、公安局家属楼”项目符合棚户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县档案馆以西、铁路以南、北环路以北、县公安局家属楼以东,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0.8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辉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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