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关于2023年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关于2023年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通讯地址: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 备注 |
1 | 莒格庄镇老清河及莒格庄河引水项目 | 牟平区 | (略) 牟平区莒格庄镇人民政府 | 烟台 (略) | (略) 牟平区莒格庄镇人民政府建设的“莒格庄镇老清河及莒格庄河引水项目”,对莒格庄镇境内老清河干流、支流以及骨干排水沟和莒格庄河进行河道疏浚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70.3公里、衬砌22.43公里,重建桥梁8座,改建、新建、配套改造支沟涵闸(管涵)98座,改造倒虹吸3座,桥梁防撞护栏2.37公里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4万元。 | 1、项目施工期泥浆弃土应依法处置,采取抑尘降噪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收集点,垃圾存放点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 2、该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粉尘。要采取工地洒水、建档风板、蓬布遮盖等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空气污染。 3、施工期的废水尽量循环利用。外排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4、建设过程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要保护好已有植被,建设工程结束后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周围生态环境及时得以恢复。 | (略) 牟平区莒格庄镇人民政府莒格庄镇老清河及莒格庄河引水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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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 备注 |
1 | 莒格庄镇老清河及莒格庄河引水项目 | 牟平区 | (略) 牟平区莒格庄镇人民政府 | 烟台 (略) | (略) 牟平区莒格庄镇人民政府建设的“莒格庄镇老清河及莒格庄河引水项目”,对莒格庄镇境内老清河干流、支流以及骨干排水沟和莒格庄河进行河道疏浚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70.3公里、衬砌22.43公里,重建桥梁8座,改建、新建、配套改造支沟涵闸(管涵)98座,改造倒虹吸3座,桥梁防撞护栏2.37公里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4万元。 | 1、项目施工期泥浆弃土应依法处置,采取抑尘降噪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收集点,垃圾存放点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 2、该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粉尘。要采取工地洒水、建档风板、蓬布遮盖等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空气污染。 3、施工期的废水尽量循环利用。外排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4、建设过程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要保护好已有植被,建设工程结束后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周围生态环境及时得以恢复。 | (略) 牟平区莒格庄镇人民政府莒格庄镇老清河及莒格庄河引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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