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02-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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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02-1710:25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02-17 10:25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浙江万安智驭 (略) 新增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诸环建〔2023〕26号

2023年2月17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2023-26浙江万安智驭 (略) 电子印章.pdf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02-17 10:25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浙江万安智驭 (略) 新增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诸环建〔2023〕26号

2023年2月17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2023-26浙江万安智驭 (略) 电子印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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