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银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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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银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公示

我公司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 (略) (略) 建设项 (略) (略) 茶山镇超东路82号1号楼(东经113°54"26.368",北纬23°2"33.626")。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占地面积66054m2,建筑面积45988.4m2。项目主要从事中空玻璃、夹层玻璃、普通玻璃、钢化玻璃、防火玻璃等特种玻璃以及铝合金门窗、不锈钢防盗网的加工生产,年产中空玻璃20万m2/年、夹层玻璃19万m2/年、普通玻璃15.4万m2/年、钢化玻璃11.9万m2/年、防火玻璃3万m2/年、铝合金门窗5万m2/年、不锈钢防盗网1000m2/年。建设单位于2021年11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9月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2]9140号),于2023年2月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U)。其他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竣工日期:相关处理设施已经与2023年2月10日建成,现申请进入调试。

生产日期:2023年2月16日。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5月16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设。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稳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

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略) (略)

2023年2月16日

, (略) ,东莞

我公司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 (略) (略) 建设项 (略) (略) 茶山镇超东路82号1号楼(东经113°54"26.368",北纬23°2"33.626")。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占地面积66054m2,建筑面积45988.4m2。项目主要从事中空玻璃、夹层玻璃、普通玻璃、钢化玻璃、防火玻璃等特种玻璃以及铝合金门窗、不锈钢防盗网的加工生产,年产中空玻璃20万m2/年、夹层玻璃19万m2/年、普通玻璃15.4万m2/年、钢化玻璃11.9万m2/年、防火玻璃3万m2/年、铝合金门窗5万m2/年、不锈钢防盗网1000m2/年。建设单位于2021年11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9月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2]9140号),于2023年2月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U)。其他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竣工日期:相关处理设施已经与2023年2月10日建成,现申请进入调试。

生产日期:2023年2月16日。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5月16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设。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稳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

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略) (略)

2023年2月16日

, (略)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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