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大鹿岛码头改造环评-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丹东大鹿岛码头改造环评-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略) 大鹿岛码头改造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 (略) 大鹿岛码头改造工程项目”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大鹿岛码头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丹东东港大鹿岛北部海域,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将非透水的大鹿岛码头改造成透水式构筑物。改造方式为拆除现有码头结构,维持码头规模及位置不变,在原址建设透水式码头。大鹿岛1#码头长度115 m,宽度14 m,码头面顶高程5.5 m,通过7 m长的引堤与后方*域相连,两侧共有6个泊位。2#码头长度110 m,宽度10 m,码头面顶高程5.5 m,通过10 m长的引堤与后方*域相连,两侧共有5个泊位。1#、2#码头总长度242 m,其中码头长度225 m。
本项目一方 (略)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中的海岛近岸水动力恢复工程,码头透水改造后将有效改善大鹿岛北侧的滩涂湿地生境,恢复岛体北侧的水动力场。另一方面,水路运输是大鹿岛居民出行、生活生产物质运输的唯一方式,大鹿岛1号、2号码头是大鹿岛村民往返*岛的重要基础设施,属于保障民生设施。原*岛交通码头拆除后,将严重制约大鹿岛的发展,也给岛上居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因此,必须有新的码头替代,来满足海岛居民出行的交通需求。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孤山镇大鹿岛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孤山镇大鹿岛村
联系人:薛亮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大连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 (略) 沙河口区黑石礁街道2-52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村庄、城镇、企事业单位、渔民和养殖户,以及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拟建设项目施工和营运过程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略) 大鹿岛码头改造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 (略) 大鹿岛码头改造工程项目”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大鹿岛码头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丹东东港大鹿岛北部海域,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将非透水的大鹿岛码头改造成透水式构筑物。改造方式为拆除现有码头结构,维持码头规模及位置不变,在原址建设透水式码头。大鹿岛1#码头长度115 m,宽度14 m,码头面顶高程5.5 m,通过7 m长的引堤与后方*域相连,两侧共有6个泊位。2#码头长度110 m,宽度10 m,码头面顶高程5.5 m,通过10 m长的引堤与后方*域相连,两侧共有5个泊位。1#、2#码头总长度242 m,其中码头长度225 m。
本项目一方 (略)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中的海岛近岸水动力恢复工程,码头透水改造后将有效改善大鹿岛北侧的滩涂湿地生境,恢复岛体北侧的水动力场。另一方面,水路运输是大鹿岛居民出行、生活生产物质运输的唯一方式,大鹿岛1号、2号码头是大鹿岛村民往返*岛的重要基础设施,属于保障民生设施。原*岛交通码头拆除后,将严重制约大鹿岛的发展,也给岛上居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因此,必须有新的码头替代,来满足海岛居民出行的交通需求。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孤山镇大鹿岛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孤山镇大鹿岛村
联系人:薛亮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大连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 (略) 沙河口区黑石礁街道2-52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村庄、城镇、企事业单位、渔民和养殖户,以及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拟建设项目施工和营运过程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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