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桂平市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桂平市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火灾的防范意识,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将《 (略) 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林业局
2023年1月3日
(略) 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略) 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防范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推动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略) 生态环境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略) 森林资源安全。
三、宣传工作重点
(一)积极把握国家、自治区、 (略) (略) 委、市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引导好舆论,做好宣传报道。
(二)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媒体等形式刊播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强化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组织镇村干部职工、森林经营单位、生态护林员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派发宣传单、一对一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要印制《防火责任告知书》组织林区及附近居民户签领学台,抓主题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经营单位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意义。
(二)利用党员干部职工,抓社会关系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经营单位、村两委干部要从森林防火宣传效果的实际出发,发动党员、干部、职工带头遵守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并利用微信群将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和防范知识群发家属、亲戚、朋友,以点带面,切实做到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三)利用流动宣传车,多方位宣传。
在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林区路口、 (略) 和林区农事活动等重点位置,要利用流动宣传车播放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和预防森林火灾的措施,或派发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村委喇叭每天要播放森林防火宣传,使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森林火灾各项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利用传统展示平台,抓多重宣传。
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村委 (略) 、学校、村屯、林区路口等人员活动较多和显眼的地方,悬挂森林防火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栏、警示牌,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有条件的多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宣传。
(五)利用教育平台,抓学生家长宣传。
组织学校对在校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宣传墙报、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知识课、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等,同时要将森林防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林防火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教育学生和家长,实现森林防火群防群治。
(六)利用法律法规、条文条例,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森林防火宣传。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强化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履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规定,在经营范围内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七)利用先进人物、事例,抓典型案例宣传。
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在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中,要加大力度抓正面典型人物和森林防火先进经验的宣传,认真总结在预防森林火灾,消除火灾隐患的经验,表彰一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模范人物,大力弘扬广大群众、生态护林员、干部职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克己奉公、无私奉献、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
(八)利用反面案例宣传。
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村委要对公安机关破获的森林火灾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起到震慑的作用。通过反面案例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做到早预防、早防范,预防犯罪,减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五、宣传的时间要求
着重在重点防火期间宣传。特别是在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节、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要加强和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尤其是在森林防火宣传月要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森林防火宣传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森林经营主体单位务必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促,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管理,以正面宣传为主。要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报道森林防火的好经验、好办法和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及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以及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扑救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防范意识,把森林火灾的危害减小到最低程度。
(三)总结推广,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实效。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对宣传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和经验推广;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不落实致使森林火灾多发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村委、森林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火灾的防范意识,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将《 (略) 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林业局
2023年1月3日
(略) 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略) 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防范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推动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略) 生态环境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略) 森林资源安全。
三、宣传工作重点
(一)积极把握国家、自治区、 (略) (略) 委、市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引导好舆论,做好宣传报道。
(二)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媒体等形式刊播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强化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组织镇村干部职工、森林经营单位、生态护林员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派发宣传单、一对一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要印制《防火责任告知书》组织林区及附近居民户签领学台,抓主题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经营单位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意义。
(二)利用党员干部职工,抓社会关系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经营单位、村两委干部要从森林防火宣传效果的实际出发,发动党员、干部、职工带头遵守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并利用微信群将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和防范知识群发家属、亲戚、朋友,以点带面,切实做到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三)利用流动宣传车,多方位宣传。
在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林区路口、 (略) 和林区农事活动等重点位置,要利用流动宣传车播放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和预防森林火灾的措施,或派发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村委喇叭每天要播放森林防火宣传,使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森林火灾各项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利用传统展示平台,抓多重宣传。
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村委 (略) 、学校、村屯、林区路口等人员活动较多和显眼的地方,悬挂森林防火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栏、警示牌,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有条件的多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宣传。
(五)利用教育平台,抓学生家长宣传。
组织学校对在校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宣传墙报、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知识课、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等,同时要将森林防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林防火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教育学生和家长,实现森林防火群防群治。
(六)利用法律法规、条文条例,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森林防火宣传。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强化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履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规定,在经营范围内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七)利用先进人物、事例,抓典型案例宣传。
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在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中,要加大力度抓正面典型人物和森林防火先进经验的宣传,认真总结在预防森林火灾,消除火灾隐患的经验,表彰一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模范人物,大力弘扬广大群众、生态护林员、干部职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克己奉公、无私奉献、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
(八)利用反面案例宣传。
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村委要对公安机关破获的森林火灾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起到震慑的作用。通过反面案例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做到早预防、早防范,预防犯罪,减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五、宣传的时间要求
着重在重点防火期间宣传。特别是在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节、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要加强和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尤其是在森林防火宣传月要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森林防火宣传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森林经营主体单位务必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促,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管理,以正面宣传为主。要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报道森林防火的好经验、好办法和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及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以及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扑救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防范意识,把森林火灾的危害减小到最低程度。
(三)总结推广,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实效。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对宣传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和经验推广;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不落实致使森林火灾多发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村委、森林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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