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长弘新型路桥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预应力桥梁3000片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湘潭长弘新型路桥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预应力桥梁3000片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长弘 (略) 年产预应力桥梁3000片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预应力桥梁3000片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略) 湘潭县易俗河镇飞龙桥村湘莲大道以南沅家塘 |
建设单位 | 湘潭长弘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国网环 (略) |
项目概况 | 湘潭长弘 (略) 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预应力桥梁3000片建设项目(一期)”, (略) (略) 湘潭县易俗河镇飞龙桥村湘莲大道以南,占地面积8400m2,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龙门吊(90t/10t)各2台、智能钢筋机2台、钢筋机2台、压浆机1台、张拉机1台、智能千斤顶2台、CO2保护焊机2台、普通焊机5台、钢筋模板10套、振捣棒30台、水喷淋设备一套等生产设备;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商品混凝土23000t/a、钢筋1600t/a、脱模剂6t/a、焊条0.75t/a等原辅材料。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钢筋定长切断、编笼、装笼、混凝土布料、脱模剂脱模、水养护、张拉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注意“三废”治理、噪声防护和生态保护。项目施工物料、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应每日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弃包装物在指定的弃渣场填埋处理,严禁随意堆弃。 2、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 (略) 政污水管纳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集气设施+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废污染防治工作。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处理,一般工业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_18599-2020);废润滑油桶等各类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报湘潭县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设置在厂房内并做好防渗、防腐等措施后分类存放并建立相关台帐,并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长弘 (略) 年产预应力桥梁3000片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预应力桥梁3000片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略) 湘潭县易俗河镇飞龙桥村湘莲大道以南沅家塘 |
建设单位 | 湘潭长弘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国网环 (略) |
项目概况 | 湘潭长弘 (略) 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预应力桥梁3000片建设项目(一期)”, (略) (略) 湘潭县易俗河镇飞龙桥村湘莲大道以南,占地面积8400m2,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龙门吊(90t/10t)各2台、智能钢筋机2台、钢筋机2台、压浆机1台、张拉机1台、智能千斤顶2台、CO2保护焊机2台、普通焊机5台、钢筋模板10套、振捣棒30台、水喷淋设备一套等生产设备;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商品混凝土23000t/a、钢筋1600t/a、脱模剂6t/a、焊条0.75t/a等原辅材料。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钢筋定长切断、编笼、装笼、混凝土布料、脱模剂脱模、水养护、张拉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注意“三废”治理、噪声防护和生态保护。项目施工物料、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应每日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弃包装物在指定的弃渣场填埋处理,严禁随意堆弃。 2、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 (略) 政污水管纳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集气设施+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废污染防治工作。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处理,一般工业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_18599-2020);废润滑油桶等各类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报湘潭县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设置在厂房内并做好防渗、防腐等措施后分类存放并建立相关台帐,并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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