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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璧山区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35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0万元。为加强奖励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 (略) 场供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报对象
璧山区域内,年出栏500头及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贫困户和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工作。
(三)近两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必须遵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养殖区域规划。
(五)近两年的《璧山区畜禽粪污消纳台账》记录完整。
(六)优先支持对象。申报单位吸纳了建卡贫困户就业的(提供镇街签注意见的证明)优先支持申报项目。
三、项目支持环节
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和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升级改造、良种引进、仔猪补栏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
四、补助标准
本项目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择优选取生猪规模养殖场实施项目,本项目补助资金总额为30万元。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40%;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5%。采取“先建后补”模式,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下达项目建设任务通知时间开始建设。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本项目在2023年9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
六、实施股权化改革
审批通过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纳入股权化改革,项目所在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财政补助资金额度的30%持股,其余直接补助项目业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持股资金5%的年标准固定分红。分红起始时间从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的次年起,连续分红时间不得少于5年。5年后,项目业主可按照原值赎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继续持股分红。项目业主、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签订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协议。
七、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向项目实施所在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申报,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向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镇街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等。
所有报送材料一经报送概不退还,请各申报主体做好资料存档。
八、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于 2023年3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当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逾期不受理。(联系人:吴昌义;联系电话:*,邮箱:*@qq.com)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23年璧山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
(略) 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1月28日
附件1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行(产)业分类: 畜牧
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生猪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 (略) 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3、 (略) 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件2
2023年璧山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 单位 | 使用财政资金额度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标准 | 绩效目标 | 汇总单位意见 |
1 | ||||||||||
2 | ||||||||||
3 | ||||||||||
4 | ||||||||||
5 |
审核人签字: 联系人姓名: 电话:
注:此表根据实施方案内容过录。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35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0万元。为加强奖励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 (略) 场供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报对象
璧山区域内,年出栏500头及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贫困户和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工作。
(三)近两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必须遵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养殖区域规划。
(五)近两年的《璧山区畜禽粪污消纳台账》记录完整。
(六)优先支持对象。申报单位吸纳了建卡贫困户就业的(提供镇街签注意见的证明)优先支持申报项目。
三、项目支持环节
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和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升级改造、良种引进、仔猪补栏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
四、补助标准
本项目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择优选取生猪规模养殖场实施项目,本项目补助资金总额为30万元。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40%;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5%。采取“先建后补”模式,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下达项目建设任务通知时间开始建设。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本项目在2023年9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
六、实施股权化改革
审批通过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纳入股权化改革,项目所在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财政补助资金额度的30%持股,其余直接补助项目业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持股资金5%的年标准固定分红。分红起始时间从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的次年起,连续分红时间不得少于5年。5年后,项目业主可按照原值赎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继续持股分红。项目业主、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签订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协议。
七、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向项目实施所在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申报,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向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镇街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等。
所有报送材料一经报送概不退还,请各申报主体做好资料存档。
八、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于 2023年3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当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逾期不受理。(联系人:吴昌义;联系电话:*,邮箱:*@qq.com)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23年璧山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
(略) 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1月28日
附件1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行(产)业分类: 畜牧
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生猪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 (略) 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3、 (略) 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件2
2023年璧山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 单位 | 使用财政资金额度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标准 | 绩效目标 | 汇总单位意见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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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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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联系人姓名: 电话:
注:此表根据实施方案内容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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