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愚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子诊断核心原料酶研发及量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江苏愚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子诊断核心原料酶研发及量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2022-1-2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环境景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 (略) 分子诊断核心原料酶研发及量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从事聚合酶、逆转录酶及内切酶的生产。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主要采取发酵-制备-精纯-检验等工艺,形成年产聚合酶1亿U;逆转录酶10亿U;内切酶200万只的生产能力。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跃湖路28号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区E栋厂房第2层
邮箱:*@*q.com
联系人:邓锐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蓝海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3-2414室
联系人:杨工
邮箱:*@*q.com
联系电话:*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的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交流-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景响评价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主管部门)。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重点征询评价重点、环境影响程度及环保减缓措施等方面的公众意见。
(2)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建设项目的"产业政策相符性"、"区域规划相容性"、"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及"公众参与"等角度,分析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有效性及可行性论证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拟建地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所提供的邮箱或传真,提出的意见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反映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为听取公众对与本项目环境景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特此公告!
江苏 (略)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1-2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环境景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 (略) 分子诊断核心原料酶研发及量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从事聚合酶、逆转录酶及内切酶的生产。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主要采取发酵-制备-精纯-检验等工艺,形成年产聚合酶1亿U;逆转录酶10亿U;内切酶200万只的生产能力。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跃湖路28号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区E栋厂房第2层
邮箱:*@*q.com
联系人:邓锐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蓝海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3-2414室
联系人:杨工
邮箱:*@*q.com
联系电话:*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的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交流-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景响评价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主管部门)。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重点征询评价重点、环境影响程度及环保减缓措施等方面的公众意见。
(2)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建设项目的"产业政策相符性"、"区域规划相容性"、"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及"公众参与"等角度,分析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有效性及可行性论证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拟建地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所提供的邮箱或传真,提出的意见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反映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为听取公众对与本项目环境景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特此公告!
江苏 (略)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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