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修复效果第一阶段评估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修复效果第一阶段评估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 (略) 天河区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的中北部,占地面积为12374.67m2。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主要涉及办公区、维修区、洗衣粉生产区,未来用地规划为商务用地(B2)和防护绿地(G2)。2020年, (略) 更新改造需要, (略) 土地开发 (略) (略) 签订收储补偿协议。
2020年9月, (略) 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和广州华浩能源 (略) 承担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结论认定该地块为污染地块,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受到生产单位生产活动的影响,土壤超标污染物为苯和石油烃;地下水超标污染物有苯、石油烃和砷。经风险评估,该地块土壤污染物苯和石油烃的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需进行污染土壤的修复。污染土壤总修复方量为10699.09 m3,最大修复深度约7.5米,修复面积约4512.25 m2。其中单一石油烃(C10-C40)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3513.31 m3,单一苯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5480.92 m3,石油烃(C10-C40)和苯复合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1704.86 m3。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苯风险可接受、砷无暴露途径,不需进行地下水修复或管控。
2022年6月,广州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地块由 (略) 竞得,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 (略) 。2022年8月, (略) 委托广西博世科 (略) 对本地块开展修复实施工作,编制《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并于2022年11月26日通过专家论证,会后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11月28 (略) 生态环境局完成报备。拟采用原地异位修复+异地处置的修复模式对本地块进行修复,即单一苯污染土壤(5480.92m3)采用常温解吸技术原地修复去除土壤中苯污染物,处理达标后在场地内回填;单一石油烃污染土壤(3513.31 m3)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采用热脱附+资源化利用技术处理处置;石油烃(C10-C40)和苯复合污染土壤(1704.86m3)采用常温解吸技术原地修复去除土壤中苯污染物,处理达标后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采用热脱附+资源化利用技术处理处置。
修复施工单位广西博世科 (略) 于2022年8月开展临建设施等准备工作,2022年12月至2023月2月完成地块范围内A基坑污染土壤的清挖及外运,开挖边界与《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中的要求一致,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范围(基坑开挖范围与深度、处理工程量等)符合《风险评估报告》及《修复方案》要求。
本阶段修复过程环境监理工作表明,修复单位在修复实施过程中有效的落实了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工作,未造成二次污染问题。同时,修复单位基本落实了施工期间各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间未造成二次污染,未收到环境影响投诉。
通过对修复施工单位的《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施工总结报告》、修复监理单位的《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境监理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对照《风险评估报告》与《修复方案》中的污染区域拐点坐标,第一阶段修复施工单位开挖边界与相关文件要求基本一致,开挖范围已包含《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范围,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范围(基坑开挖范围与深度、处理工程量等)满足《风险评估报告》要求。
本次修复效果评估通过文件审核、现场勘察、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等,对地块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效果,以及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效果等进行调查,本地块A基坑清挖范围与修复工程量测量评估为合格,修复工程完成了A基坑污染区域范围内的污染土壤的清挖与治理修复;通过对修复范围内土壤开展采样检测与数据分析可知,本项目A基坑地块污染土壤浓度已均低于相应的修复目标。因此,可评估本项目A基坑修复工作满足相关要求。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 (略) 天河区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的中北部,占地面积为12374.67m2。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主要涉及办公区、维修区、洗衣粉生产区,未来用地规划为商务用地(B2)和防护绿地(G2)。2020年, (略) 更新改造需要, (略) 土地开发 (略) (略) 签订收储补偿协议。
2020年9月, (略) 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和广州华浩能源 (略) 承担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结论认定该地块为污染地块,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受到生产单位生产活动的影响,土壤超标污染物为苯和石油烃;地下水超标污染物有苯、石油烃和砷。经风险评估,该地块土壤污染物苯和石油烃的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需进行污染土壤的修复。污染土壤总修复方量为10699.09 m3,最大修复深度约7.5米,修复面积约4512.25 m2。其中单一石油烃(C10-C40)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3513.31 m3,单一苯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5480.92 m3,石油烃(C10-C40)和苯复合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1704.86 m3。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苯风险可接受、砷无暴露途径,不需进行地下水修复或管控。
2022年6月,广州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地块由 (略) 竞得,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 (略) 。2022年8月, (略) 委托广西博世科 (略) 对本地块开展修复实施工作,编制《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并于2022年11月26日通过专家论证,会后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11月28 (略) 生态环境局完成报备。拟采用原地异位修复+异地处置的修复模式对本地块进行修复,即单一苯污染土壤(5480.92m3)采用常温解吸技术原地修复去除土壤中苯污染物,处理达标后在场地内回填;单一石油烃污染土壤(3513.31 m3)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采用热脱附+资源化利用技术处理处置;石油烃(C10-C40)和苯复合污染土壤(1704.86m3)采用常温解吸技术原地修复去除土壤中苯污染物,处理达标后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采用热脱附+资源化利用技术处理处置。
修复施工单位广西博世科 (略) 于2022年8月开展临建设施等准备工作,2022年12月至2023月2月完成地块范围内A基坑污染土壤的清挖及外运,开挖边界与《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中的要求一致,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范围(基坑开挖范围与深度、处理工程量等)符合《风险评估报告》及《修复方案》要求。
本阶段修复过程环境监理工作表明,修复单位在修复实施过程中有效的落实了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工作,未造成二次污染问题。同时,修复单位基本落实了施工期间各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间未造成二次污染,未收到环境影响投诉。
通过对修复施工单位的《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施工总结报告》、修复监理单位的《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环境监理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对照《风险评估报告》与《修复方案》中的污染区域拐点坐标,第一阶段修复施工单位开挖边界与相关文件要求基本一致,开挖范围已包含《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范围,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范围(基坑开挖范围与深度、处理工程量等)满足《风险评估报告》要求。
本次修复效果评估通过文件审核、现场勘察、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等,对地块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效果,以及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效果等进行调查,本地块A基坑清挖范围与修复工程量测量评估为合格,修复工程完成了A基坑污染区域范围内的污染土壤的清挖与治理修复;通过对修复范围内土壤开展采样检测与数据分析可知,本项目A基坑地块污染土壤浓度已均低于相应的修复目标。因此,可评估本项目A基坑修复工作满足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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