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扶绥县节能环保大数据服务中心及智能装备项目)
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扶绥县节能环保大数据服务中心及智能装备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扶绥县节能环保大数据服务中心及智能装备项目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在广纳路北面、兴港路南面、志成路东面。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总用地面积为39235.34㎡(折合58.85亩),主要包括生产设施及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为1栋1层生产车间、1栋1层消防泵房、1栋1层发配电间、1栋1层涂料仓库、1栋3层办公综合楼、1栋3层职工宿舍楼、1层架空层车库(位于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楼、消防泵房下方)、1栋1层门卫室及垃圾收集点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及总计容建筑面积均为45472.50㎡,总建筑、构筑物占地面积为22583.52㎡,绿地面积为5316.0㎡。规划机动车停车位5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80个。
(二)项目容积率为1.16,建筑系数为57.56%,绿地率为13.55%,建筑最高层数为3层,建筑最高高度为15.90米。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因总平规划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4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
特此公示。
附件:扶绥县节能环保大数据服务中心及智能装备项目总平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6日
关联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扶绥县节能环保大数据服务中心及智能装备项目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在广纳路北面、兴港路南面、志成路东面。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总用地面积为39235.34㎡(折合58.85亩),主要包括生产设施及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为1栋1层生产车间、1栋1层消防泵房、1栋1层发配电间、1栋1层涂料仓库、1栋3层办公综合楼、1栋3层职工宿舍楼、1层架空层车库(位于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楼、消防泵房下方)、1栋1层门卫室及垃圾收集点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及总计容建筑面积均为45472.50㎡,总建筑、构筑物占地面积为22583.52㎡,绿地面积为5316.0㎡。规划机动车停车位5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80个。
(二)项目容积率为1.16,建筑系数为57.56%,绿地率为13.55%,建筑最高层数为3层,建筑最高高度为15.90米。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因总平规划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4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
特此公示。
附件:扶绥县节能环保大数据服务中心及智能装备项目总平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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