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林业局:
(略) 发展改革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
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林业局:
报来《关于恳请审批〈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林函字〔2023〕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监测能力建设,构建完善保护区监测监管体系,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改农经〔2020〕837号)等,同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212-*-04-01-*)。
项目 (略) 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和相关自然保护区。其中,项目中涉及的指挥 (略) 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现有的会议室进行改造;资源监测监控设备 (略) 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数据资源建设。包括统一数据格式、空间坐标系、高程基准,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数据整合梳理,形成统一的时空一体化数据中心;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形三维数据,采集井冈山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1499.00公顷)的试点实景三维数据。
2.应用系统建设。包括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区科研管理、自然保护区疑似违法事件管理、自然保护区巡护管理、自然保护区动态监测与解译、物种档案管理、视频监控智能预警、无人机巡查、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管理、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自然保护区公众宣教、自然保护区实景三维宣教系统(试点)、自然保护区可视化展示与决策分析以及与已有系统对接。
3.应用支撑系统建设。包括国产数据库软件、视频汇聚基础服务系统两项支撑系统。
4.安全系统建设。包括安全设计、二级等保测评与整改、国产化密码应用以及相关密码产品与服务采购等。
5.终端系统建设。一是系统支撑设备建设:包括42台国产手持巡护终端、1台监测拍照设备、4台台式工作站、2台移动工作站、1台监测报告打印设备一体机。二是野生动物自组网监测:包括637台自组网红外相机、11个自组网网关、119个自组网基站。三是无人机应用:包括1台核查无人机、2套巡查无人机、2台可移动式无人值守机巢。四是人车监测:包括60套人员车辆监测设备。五是生态因子监测:包括10套生态因子监测设备。
6.配套工程建设。包括指挥中心装饰装修、显示系统、数字会议系统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740万元,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中央预 (略) 级林业专项资金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项目建设要按照集约化建设要求,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项目建设用地情况。项目主要为自然保护区资源监测监控设备布设等,涉及指挥中心的用地文件为《国有土地使用证》(洪土国用登东2011第D00013号)。
九、 (略) 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 (略) 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2月15日
年月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监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配套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软件开发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软硬件采购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系统集成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没有勘察,未单独核准。 2.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设计、监理、系统集成单项合同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核准不招标;其他事项中建设管理费、审计费、测评咨询费等依法依规非必须招标的事项可不招标,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事项须委托公开招标。 3.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 (略)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2月15日 |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23年2月15日印发 |
抄送:。 |
(略) 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省林业局:
(略) 发展改革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
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林业局:
报来《关于恳请审批〈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林函字〔2023〕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监测能力建设,构建完善保护区监测监管体系,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改农经〔2020〕837号)等,同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212-*-04-01-*)。
项目 (略) 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和相关自然保护区。其中,项目中涉及的指挥 (略) 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现有的会议室进行改造;资源监测监控设备 (略) 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数据资源建设。包括统一数据格式、空间坐标系、高程基准,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数据整合梳理,形成统一的时空一体化数据中心;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形三维数据,采集井冈山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1499.00公顷)的试点实景三维数据。
2.应用系统建设。包括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区科研管理、自然保护区疑似违法事件管理、自然保护区巡护管理、自然保护区动态监测与解译、物种档案管理、视频监控智能预警、无人机巡查、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管理、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自然保护区公众宣教、自然保护区实景三维宣教系统(试点)、自然保护区可视化展示与决策分析以及与已有系统对接。
3.应用支撑系统建设。包括国产数据库软件、视频汇聚基础服务系统两项支撑系统。
4.安全系统建设。包括安全设计、二级等保测评与整改、国产化密码应用以及相关密码产品与服务采购等。
5.终端系统建设。一是系统支撑设备建设:包括42台国产手持巡护终端、1台监测拍照设备、4台台式工作站、2台移动工作站、1台监测报告打印设备一体机。二是野生动物自组网监测:包括637台自组网红外相机、11个自组网网关、119个自组网基站。三是无人机应用:包括1台核查无人机、2套巡查无人机、2台可移动式无人值守机巢。四是人车监测:包括60套人员车辆监测设备。五是生态因子监测:包括10套生态因子监测设备。
6.配套工程建设。包括指挥中心装饰装修、显示系统、数字会议系统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740万元,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中央预 (略) 级林业专项资金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项目建设要按照集约化建设要求,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项目建设用地情况。项目主要为自然保护区资源监测监控设备布设等,涉及指挥中心的用地文件为《国有土地使用证》(洪土国用登东2011第D00013号)。
九、 (略) 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 (略) 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2月15日
年月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监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配套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软件开发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软硬件采购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系统集成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没有勘察,未单独核准。 2.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设计、监理、系统集成单项合同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核准不招标;其他事项中建设管理费、审计费、测评咨询费等依法依规非必须招标的事项可不招标,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事项须委托公开招标。 3.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 (略)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2月15日 |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23年2月15日印发 |
抄送:。 |
(略) 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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