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6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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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6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受理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审批时间审批文号
2023.1.17汕头 (略) 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汕头 (略) 广东汕头龙湖区龙华街道下蔡村下曲片3号仓库 (略) 2023.2.16汕市环建〔2023〕8号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汕头 (略) 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

  联系电话:0754-*

  传真: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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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审批时间审批文号
2023.1.17汕头 (略) 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汕头 (略) 广东汕头龙湖区龙华街道下蔡村下曲片3号仓库 (略) 2023.2.16汕市环建〔2023〕8号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汕头 (略) 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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