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龙丰村片区改造项目居民安置区用地(地块编码:610303231002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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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龙丰村片区改造项目居民安置区用地(地块编码:610303231002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 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由工业用地转为居住用地,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本次调查地块使用历史变化情况如下:

该地块原为金台区龙丰村集体农用地,1995年土地出让给陕 (略) ,性质转为工业用地,该企业在调查地块上进行钢管冷轧等生产活动;2000年左右停产,地块荒置,但未拆除地块上建筑物;2022年6月 (略) 金台区人民政府对该片区土地进行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2022年8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幼儿园用地、商业用地、 (略) 道路等。该地块拟作为龙丰村居民安置区进行开发利用。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2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因地块内进行过钢管生产,涉及油类物质泄漏的可能;且相邻地块存在过热镀锌车间,产生的废气中含锌、铅、酸性气体等,可能会通过大气沉降对本次调查地块产生影响。为对项目土壤及地下水进行更深入了解,对地块进行布点采样,进入第二阶段中的初步采样分析阶段。

2.2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论

(1)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其中,S3、S5、S6、S8等4个采样点在0~0.5m、0.5~2.5m、2.5~4.5m、4.5~6.5m、6.5m以下分别取样,其余点位取表层样,共检测项目包括基本项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锌、理化特征等,共计51项。根据检测结果,锌 (略) 《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T 1415-2014)规定住宅用地锌的限值,其余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结合第一阶段的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共设置3个监测井,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地下水可能污染较严重区域和地下水流向下游分别布设监测点位。结合本次场地调查污染识别结果,地下水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共计40项。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分析数据有效、充分,检测结果可靠,不需要进入下阶段的详细采样调查。

3 总结论

调查结论:项目满足第一类用地质量要求,可按规划开发利用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917-*

, (略) ,金台区,宝鸡

1 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由工业用地转为居住用地,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本次调查地块使用历史变化情况如下:

该地块原为金台区龙丰村集体农用地,1995年土地出让给陕 (略) ,性质转为工业用地,该企业在调查地块上进行钢管冷轧等生产活动;2000年左右停产,地块荒置,但未拆除地块上建筑物;2022年6月 (略) 金台区人民政府对该片区土地进行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2022年8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幼儿园用地、商业用地、 (略) 道路等。该地块拟作为龙丰村居民安置区进行开发利用。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2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因地块内进行过钢管生产,涉及油类物质泄漏的可能;且相邻地块存在过热镀锌车间,产生的废气中含锌、铅、酸性气体等,可能会通过大气沉降对本次调查地块产生影响。为对项目土壤及地下水进行更深入了解,对地块进行布点采样,进入第二阶段中的初步采样分析阶段。

2.2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论

(1)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其中,S3、S5、S6、S8等4个采样点在0~0.5m、0.5~2.5m、2.5~4.5m、4.5~6.5m、6.5m以下分别取样,其余点位取表层样,共检测项目包括基本项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锌、理化特征等,共计51项。根据检测结果,锌 (略) 《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T 1415-2014)规定住宅用地锌的限值,其余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结合第一阶段的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共设置3个监测井,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地下水可能污染较严重区域和地下水流向下游分别布设监测点位。结合本次场地调查污染识别结果,地下水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共计40项。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分析数据有效、充分,检测结果可靠,不需要进入下阶段的详细采样调查。

3 总结论

调查结论:项目满足第一类用地质量要求,可按规划开发利用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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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金台区,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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