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石壁椰丛槟榔加工厂项目
琼海石壁椰丛槟榔加工厂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琼海石壁椰丛槟榔加工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嘉积镇金海北路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琼海石壁椰丛槟榔加工厂项目 | |
琼海石壁椰丛槟榔加工厂" | |
(略) 石壁镇石壁村委会石壁岭一村05号场地 | |
海南 (略) |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m2,为租用椰丛木材加工厂南面闲置的用地,场地内现有一栋一层建筑面积为40m2的混凝土建筑物需要拆除。项目主要将杀青后的槟榔果送到熏烤炉内熏烤成槟榔黑果,设计年耗已经蒸煮后槟榔果500t,年产槟榔黑果120t,生产过程中不添加其他物质,不在项目区内杀青煮果。建设槟榔黑果烘干生产线2条,为HT-3000槟榔黑果环保烘干设备(共60个烘干房,每条生产线设置30个烘干房)。本项目总投资为450万元,环保投资估算87.5元,约占总投资的19.4%。 |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污染的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完成后,可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未列入《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1 年版) | |
本项目为农产品初加工,属于鼓励类产业,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略) “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合理。 | |
无 | |
1、废气:熏烤炉自带废气治理装置(废气治理工艺为:水洗除尘、尘雾拦截、活性炭过滤棉及高压静电除尘);每30个熏烤炉配备一台风机,60个熏烤炉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并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装置2、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局、车间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3、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化粪池污泥清运用作农肥,不合格黑果返回熏烤炉继续熏烤,废活性炭过滤棉、废机油及木焦油及木醋液、除尘废水按照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总量控制:氮氧化物:2.42t/a。 | |
项目加强厂区绿化,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
1、环境空气,项目所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达标区域。2、声环境,项目厂界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3.椰丛水库各监测因子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质标准。 | |
生产区采取水泥硬化防渗,熏烤炉配备防渗截流沟收集少量的木焦油,清洗水池去地面水泥防渗硬化,清洗池子防渗,清洗池子四周设置防溢截流沟,截流沟采取防渗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琼海石壁椰丛槟榔加工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嘉积镇金海北路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琼海石壁椰丛槟榔加工厂项目 | |
琼海石壁椰丛槟榔加工厂" | |
(略) 石壁镇石壁村委会石壁岭一村05号场地 | |
海南 (略) |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m2,为租用椰丛木材加工厂南面闲置的用地,场地内现有一栋一层建筑面积为40m2的混凝土建筑物需要拆除。项目主要将杀青后的槟榔果送到熏烤炉内熏烤成槟榔黑果,设计年耗已经蒸煮后槟榔果500t,年产槟榔黑果120t,生产过程中不添加其他物质,不在项目区内杀青煮果。建设槟榔黑果烘干生产线2条,为HT-3000槟榔黑果环保烘干设备(共60个烘干房,每条生产线设置30个烘干房)。本项目总投资为450万元,环保投资估算87.5元,约占总投资的19.4%。 |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污染的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完成后,可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未列入《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1 年版) | |
本项目为农产品初加工,属于鼓励类产业,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略) “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合理。 | |
无 | |
1、废气:熏烤炉自带废气治理装置(废气治理工艺为:水洗除尘、尘雾拦截、活性炭过滤棉及高压静电除尘);每30个熏烤炉配备一台风机,60个熏烤炉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并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装置2、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局、车间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3、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化粪池污泥清运用作农肥,不合格黑果返回熏烤炉继续熏烤,废活性炭过滤棉、废机油及木焦油及木醋液、除尘废水按照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总量控制:氮氧化物:2.42t/a。 | |
项目加强厂区绿化,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
1、环境空气,项目所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达标区域。2、声环境,项目厂界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3.椰丛水库各监测因子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质标准。 | |
生产区采取水泥硬化防渗,熏烤炉配备防渗截流沟收集少量的木焦油,清洗水池去地面水泥防渗硬化,清洗池子防渗,清洗池子四周设置防溢截流沟,截流沟采取防渗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 |
无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