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同创服装服饰--拟批准公示
九州同创服装服饰--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九州同创服装服饰有
限公司拉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
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九州 (略) 拉链生产项目 | (略) 九州 (略) | (略) 津南区双港镇睿平道与慧科路交口西北侧坤港产业园31-2 | (略) 世纪 (略) | (略) 九州 (略) 拟投资500万元建设“ (略) 九州 (略) 拉链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 (略) 津南区双港镇睿平道与慧科路交口西北侧坤港产业园31-2-101,本项目生产厂房为两层综合厂房(2a层为夹层,夹层目前闲置,夹层面积有85.32m2),占地面积为642.66m2,建筑面积为1350.06m2。生产厂房1层分布自动机穿头区、小型注塑机前码插销区、打孔区、压胶区、冲齿区、截断区、中型注塑机排米区、手工穿头区、质检区、成品区、危废间和固废区;生产厂房2层分布烫带区、办公区、原料区、模具存放区和餐厅。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年产注塑拉链300万条和尼龙拉链300万条。 | 1.废气 本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及注塑插销、前码工序所产生的注塑废气经每台注塑机开模处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压胶工序所产生的压胶废气经每台压胶机压胶处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设备噪声在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标准65dB(A)要求。 4.固体废物 废包装物等一般废物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沾染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3.02.20 -2023.02.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九州同创服装服饰有
限公司拉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
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九州 (略) 拉链生产项目 | (略) 九州 (略) | (略) 津南区双港镇睿平道与慧科路交口西北侧坤港产业园31-2 | (略) 世纪 (略) | (略) 九州 (略) 拟投资500万元建设“ (略) 九州 (略) 拉链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 (略) 津南区双港镇睿平道与慧科路交口西北侧坤港产业园31-2-101,本项目生产厂房为两层综合厂房(2a层为夹层,夹层目前闲置,夹层面积有85.32m2),占地面积为642.66m2,建筑面积为1350.06m2。生产厂房1层分布自动机穿头区、小型注塑机前码插销区、打孔区、压胶区、冲齿区、截断区、中型注塑机排米区、手工穿头区、质检区、成品区、危废间和固废区;生产厂房2层分布烫带区、办公区、原料区、模具存放区和餐厅。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年产注塑拉链300万条和尼龙拉链300万条。 | 1.废气 本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及注塑插销、前码工序所产生的注塑废气经每台注塑机开模处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压胶工序所产生的压胶废气经每台压胶机压胶处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设备噪声在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标准65dB(A)要求。 4.固体废物 废包装物等一般废物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沾染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3.02.20 -2023.02.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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