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年度计划】关庙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扶贫资金年度计划】关庙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关庙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产业发展项目 | 加工流通项目 | 加工业 | 关庙镇 | 刘大楼、河坡村 | 粮食生产加工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关庙镇刘大楼、河坡村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建设粮食仓储2座,共计4100平方,晒场3000平方及简易棚,购置国内先进的双向输送机、抽风机、粮食烘干机、热/冷风机及多台检测设备等;配套供电、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等公用辅助实施。农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机械简易棚,专业播种机10台,收割机10台,植保无人机10台,农用运输车等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00万元。 | 2000 | 1500 | 500 | 2 | 80 | 1 | 10 | 壮大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促进农户增收 | 为企业发展提供场所,提供就业岗位,吸纳群众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成效。 |
产业发展项目 | 生产项目 | 特色种植养殖补贴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自种自养到户补助项目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10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支持具备条件监测户发展特色自种自养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自种项目每户最高不超过1500元,自养项目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本年度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3000元。 | 500 | 500 | 1666 | 1666 | 给予符合条件监测户发展自种自养项目奖补,增加收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监测户满意度100%。 |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监测户发展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 |||
产业发展项目 | 生产项目 | 特色种植养殖补贴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务工奖补项目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11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扶贫年度务工收入不低于5000元的户,每带一户奖补主体600元,奖励被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400元。 | 100 | 100 | 2500 | 2500 | 给予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奖补,增加收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户满意度100%。 | 鼓励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务工,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 |||
产业发展项目 | 生产项目 | 特色种植养殖补贴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一村一品土地流转奖补项目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11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300亩为奖补起点,分种植面积不同采取阶梯式奖补。 | 800 | 800 | 50 | 50 | 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务工人员稳定增收,奖补资金发放率100%,满意度100% | 经营主体实施种植项目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务工,增加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 | |||
产业发展项目 | 生产项目 | 特色种植养殖补贴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2023年度新增自养能繁母羊(猪、牛)项目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9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每只能繁母羊补贴200元,断奶以后的羊每年每只奖补100元,每户每年补贴不超过1200元。能繁母猪400、能繁母牛800,每户每年补贴不超过1600元 | 20 | 20 | 125 | 125 |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三类户)自养项目进行奖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监测户满意度100% |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户实施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 |||
产业发展项目 | 生产项目 | 特色种植养殖补贴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2023年度自养能繁母羊培育示范项目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9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对自养能繁母羊脱贫户(三类户),肉羊存栏10只以上(含10只)的,每户另给予1000元奖励。 | 140 | 140 | 1400 | 1400 |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三类户)自养项目进行奖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监测户满意度100% |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户实施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 |||
产业发展项目 | 金融保险配套项目 | 小额贷款贴息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1 | 2023.12 | 县地方金融监管事务中心 | 为办理3-5万元小额信贷脱贫 (略) 场报价利率(LPR)提供贴息 | 657 | 657 | 3020 | 3020 | 为脱贫户提供3-5万元小额贷款资金, (略) 场报价利率(LPR)补贴利息,促进脱贫户发展增收,贴息资金拨付率95%,脱贫户满意度95% | 通过金融帮扶机制解决脱贫户生产发展资金问题,提升脱贫自主发展产业能力 |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教育保障项目 | 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雨露计划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脱贫家庭大中专学生雨露计划资助,每生每年补贴3000元 | 1800 | 1800 | 6000 | 6000 | 对子女在校接受大中专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家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脱贫户满意度96% | 减轻就学压力,确保脱贫户家庭子女在校接受大中专等职业教育 | |||
就业项目 | 公益性岗位 | 公益性岗位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公益性岗位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2月 | 2024年1月 | 县人社局 | 开发406个公益性岗位,基本工资每人1400元/月(县承担800元,乡镇承担600元);每人岗位补贴600元/月、单位岗位补贴300元/人/月及单位缴纳社保补贴。 | 1399.41 | 389.76 | 1009.65 | 406 | 406 | 通过公益性岗位项目,为脱贫人口提供公益性岗位406个,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400元左右 | 为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增收 | ||
就业项目 | 公益性岗位 | 公益性岗位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2月 | 2024年1月 | 县人社局 | 开发120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基础补贴300元/人/月,平均绩效补贴100元/人/月。对于年收入超过3600元(含3600元)且考核合格的按总收入的50%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 | 8640 | 7200 | 1440 | 12000 | 12000 | 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为脱贫人口提供乡村公益性岗位12000个,每人每月岗位补贴400元左右。对年收入超过3600元(含3600元)且考核合格的按总收入的50%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 | 为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增收。通过发放50%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鼓励脱贫人口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进一步增加收入。 | ||
就业项目 | 务工补助 | 交通费补助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 县人社局 | (略) 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每年每人次500元。 | 2500 | 2500 | 50000 | 50000 | (略) 务工脱贫户发放补贴5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 鼓 (略) 就业,增加就业收入 | |||
就业项目 | 务工补助 | 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居家)就业帮扶基地补贴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9月 | 2024年1月 | 县人社局 | 1.在(居家)就业帮扶基地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脱贫劳动者,月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岗位补贴。 2.对招用脱贫劳动者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居家)就业帮扶基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奖励(分两次,满6个月给予600元;满24个月再给予400元)。 | 1000 | 1000 | 5000 | 5000 | 增加就业人数,带动增收 | 促进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通村路、通户路、小型桥梁等)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扩面延伸工程 | 改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8月 | 县交通局 | 建设116.4公里农村道路,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 | 16274 | 10000 | 6274 | * | 54686 |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解决出行难问题,方便当地群众日常出行和生活生产 | 通过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为生产增收提供必要条件 |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通村路、通户路、小型桥梁等) | 关庙镇 | 各村 |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工程 | 新建 | 关庙镇 | 2023年1月 | 2023年11月 | 县水利局 | 新建重建中小沟桥梁7座 | 180 | 180 | 6586 | 6586 |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解决出行难问题,方便当地群众日常出行和生活生产 | 通过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为生产增收提供必要条件 |
关庙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产业发展项目 | 加工流通项目 | 加工业 | 关庙镇 | 刘大楼、河坡村 | 粮食生产加工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关庙镇刘大楼、河坡村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建设粮食仓储2座,共计4100平方,晒场3000平方及简易棚,购置国内先进的双向输送机、抽风机、粮食烘干机、热/冷风机及多台检测设备等;配套供电、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等公用辅助实施。农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机械简易棚,专业播种机10台,收割机10台,植保无人机10台,农用运输车等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00万元。 | 2000 | 1500 | 500 | 2 | 80 | 1 | 10 | 壮大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促进农户增收 | 为企业发展提供场所,提供就业岗位,吸纳群众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成效。 |
产业发展项目 | 生产项目 | 特色种植养殖补贴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自种自养到户补助项目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10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支持具备条件监测户发展特色自种自养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自种项目每户最高不超过1500元,自养项目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本年度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3000元。 | 500 | 500 | 1666 | 1666 | 给予符合条件监测户发展自种自养项目奖补,增加收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监测户满意度100%。 |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监测户发展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 |||
产业发展项目 | 生产项目 | 特色种植养殖补贴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务工奖补项目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11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扶贫年度务工收入不低于5000元的户,每带一户奖补主体600元,奖励被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400元。 | 100 | 100 | 2500 | 2500 | 给予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奖补,增加收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户满意度100%。 | 鼓励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务工,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 |||
产业发展项目 | 生产项目 | 特色种植养殖补贴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一村一品土地流转奖补项目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11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300亩为奖补起点,分种植面积不同采取阶梯式奖补。 | 800 | 800 | 50 | 50 | 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务工人员稳定增收,奖补资金发放率100%,满意度100% | 经营主体实施种植项目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务工,增加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 | |||
产业发展项目 | 生产项目 | 特色种植养殖补贴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2023年度新增自养能繁母羊(猪、牛)项目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9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每只能繁母羊补贴200元,断奶以后的羊每年每只奖补100元,每户每年补贴不超过1200元。能繁母猪400、能繁母牛800,每户每年补贴不超过1600元 | 20 | 20 | 125 | 125 |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三类户)自养项目进行奖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监测户满意度100% |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户实施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 |||
产业发展项目 | 生产项目 | 特色种植养殖补贴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2023年度自养能繁母羊培育示范项目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9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对自养能繁母羊脱贫户(三类户),肉羊存栏10只以上(含10只)的,每户另给予1000元奖励。 | 140 | 140 | 1400 | 1400 |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三类户)自养项目进行奖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监测户满意度100% |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户实施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 |||
产业发展项目 | 金融保险配套项目 | 小额贷款贴息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1 | 2023.12 | 县地方金融监管事务中心 | 为办理3-5万元小额信贷脱贫 (略) 场报价利率(LPR)提供贴息 | 657 | 657 | 3020 | 3020 | 为脱贫户提供3-5万元小额贷款资金, (略) 场报价利率(LPR)补贴利息,促进脱贫户发展增收,贴息资金拨付率95%,脱贫户满意度95% | 通过金融帮扶机制解决脱贫户生产发展资金问题,提升脱贫自主发展产业能力 |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教育保障项目 | 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雨露计划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脱贫家庭大中专学生雨露计划资助,每生每年补贴3000元 | 1800 | 1800 | 6000 | 6000 | 对子女在校接受大中专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家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脱贫户满意度96% | 减轻就学压力,确保脱贫户家庭子女在校接受大中专等职业教育 | |||
就业项目 | 公益性岗位 | 公益性岗位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公益性岗位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2月 | 2024年1月 | 县人社局 | 开发406个公益性岗位,基本工资每人1400元/月(县承担800元,乡镇承担600元);每人岗位补贴600元/月、单位岗位补贴300元/人/月及单位缴纳社保补贴。 | 1399.41 | 389.76 | 1009.65 | 406 | 406 | 通过公益性岗位项目,为脱贫人口提供公益性岗位406个,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400元左右 | 为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增收 | ||
就业项目 | 公益性岗位 | 公益性岗位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2月 | 2024年1月 | 县人社局 | 开发120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基础补贴300元/人/月,平均绩效补贴100元/人/月。对于年收入超过3600元(含3600元)且考核合格的按总收入的50%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 | 8640 | 7200 | 1440 | 12000 | 12000 | 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为脱贫人口提供乡村公益性岗位12000个,每人每月岗位补贴400元左右。对年收入超过3600元(含3600元)且考核合格的按总收入的50%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 | 为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增收。通过发放50%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鼓励脱贫人口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进一步增加收入。 | ||
就业项目 | 务工补助 | 交通费补助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 县人社局 | (略) 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每年每人次500元。 | 2500 | 2500 | 50000 | 50000 | (略) 务工脱贫户发放补贴5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 鼓 (略) 就业,增加就业收入 | |||
就业项目 | 务工补助 | 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居家)就业帮扶基地补贴 | 新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9月 | 2024年1月 | 县人社局 | 1.在(居家)就业帮扶基地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脱贫劳动者,月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岗位补贴。 2.对招用脱贫劳动者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居家)就业帮扶基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奖励(分两次,满6个月给予600元;满24个月再给予400元)。 | 1000 | 1000 | 5000 | 5000 | 增加就业人数,带动增收 | 促进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通村路、通户路、小型桥梁等) | 各乡镇(街道) | 各村 | 扩面延伸工程 | 改建 | 各乡镇(街道) | 2023年3月 | 2023年8月 | 县交通局 | 建设116.4公里农村道路,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 | 16274 | 10000 | 6274 | * | 54686 |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解决出行难问题,方便当地群众日常出行和生活生产 | 通过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为生产增收提供必要条件 |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通村路、通户路、小型桥梁等) | 关庙镇 | 各村 |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工程 | 新建 | 关庙镇 | 2023年1月 | 2023年11月 | 县水利局 | 新建重建中小沟桥梁7座 | 180 | 180 | 6586 | 6586 |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解决出行难问题,方便当地群众日常出行和生活生产 | 通过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为生产增收提供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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