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安康达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关于贵安康达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2-20
项目名称:贵安康达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康达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装修材料挥发的*苯、二*苯、*醛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施工基本在室内进行,产生的粉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通过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涂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项目现场施工人员为10人,施工期为一个月,按没每天每人40L计,则每天施工用水为0.4m3,施工期公用水12m3,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5%计,则施工期废水排放量为0.34m3(10.2m3/施工期),主要包含COD 350mg/L、BOD5 200mg/L、SS 200mg/L、NH3-N 30mg/L等污染因子。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10.2m3/施工期)依托园区已建成排水设施排入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后最终排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影响分析因租用现有厂房,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本环评提出如下施工防止措施:①降低噪声源强,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关闭房门及窗户,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安排白天施工,夜间(晚上 22:00~次日早上 6: 00)禁止施工。③加强管理,关闭车间门窗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及经过空气吸收及距离衰减等,施工厂界噪声可达45-55dB(A),项目夜间不施工,故项目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装修垃圾:施工期产生的装修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约0.02t),不可利用部分(约0.005t)分类收集,施工期束后统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渣场堆存。生活垃圾:项目现场施工人员为10人,施工期为一个月,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150kg(0.15t)。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送至园区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门一处置。运营期: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有机废气项目在注塑工序会使用塑胶(高温尼龙)及焊脚胶,塑胶成分为单一组分的耐热聚酰胺,焊脚胶主要含有约30%-40%改性环氧树脂(CAS:5888-35-5)、30%-40%环氧稀释剂(成分为*醇、*醇、*醇等)、10%-20%改性脂肪胺(氨的有机衍生物)及1%-2%的促进剂(CAS:947-19-3)。注塑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 以非*烷总烃计。根 (略)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开发的手机客户端——工业污染源产排污核算系数APP查询可知: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行业高温尼龙(PPA)注塑产排污系数为0.00376g/kg-原料(见图4-1)。高温尼龙(PPA)年用量60t/a,每日运行 24小时(年运行 7200h),则注塑工序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2256kg/a ( 0.0313g/h)。焊脚胶年使用量135kg,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废气,焊脚胶年使用量较少,故本次环评不对其定量分析,烤料房密闭,加强通风,保持烤箱所在地保持微负压,烘烤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系统无组织排放。项目将在注塑车间整体密闭并在5台注塑机废气出口正上方各设置一个能覆盖出气口的集气罩,房间设置抽风系统,保证收集效率达到90%,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本次工程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对有机废气进行治理,设计处理风量为:5000m3/h。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表B.1电子工业排污单位废气防止可行技术参考表可知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是可行的,活性炭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风机风量为 5000m3/h,废气抽入楼顶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TA001)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DA001)高度不小于22m)。项目设备运行时间为 24小时(年运行7200h),风机风量为 5000m3/h,则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排放量、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 0.0406kg/a、1.1278ug/m3、5.639×10-6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4 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未收集的10%)非*烷总烃排放量为 0.0226kg/a,排放速率为 3.1389×10-6kg/h。项目在烘干阶段有微量有机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参照同类行业,可忽略不计,本次环评不做定量分析。据分析企业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排放量约为 0.0628kg/a(8.72×10-6kg/h),产生量很小,对环境影响很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浓度限值要求。(2)粉尘项目碎料、筛料、拌料等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因原料为颗粒状,在投料过程中为设备密闭自动投料,无粉尘产生。因碎料、筛料及拌料主要为尼龙废料回用过程的工序,年使用量较少(约0.2t/a),主要为颗粒物,粉尘产生量非常少,故项目碎料、筛料及拌料产生的粉尘可忽略不计
"XMGK":"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57平方米。 (略) 贵安新区马场镇贵安综合保税区A2栋4楼东侧厂房,位于4楼东侧。项目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500m2,全部位于洁净车间内,包含注塑车间、灯丝车间、保税仓、非保税原料仓、废料仓、品保室、折弯车间、模房、全检车间等,位于车间东北侧设有总经办及一个综合办公室。主要从事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总投资规模为1000万元。本项目主要生产LED支架及灯丝支架,LED支架年产1200万kpcs,灯丝支架年产3万kpcs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2月20日-2023年0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仲 (略)
项目名称:贵安康达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日期:2023-02-20
项目名称:贵安康达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康达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装修材料挥发的*苯、二*苯、*醛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施工基本在室内进行,产生的粉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通过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涂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项目现场施工人员为10人,施工期为一个月,按没每天每人40L计,则每天施工用水为0.4m3,施工期公用水12m3,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5%计,则施工期废水排放量为0.34m3(10.2m3/施工期),主要包含COD 350mg/L、BOD5 200mg/L、SS 200mg/L、NH3-N 30mg/L等污染因子。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10.2m3/施工期)依托园区已建成排水设施排入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后最终排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影响分析因租用现有厂房,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本环评提出如下施工防止措施:①降低噪声源强,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关闭房门及窗户,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安排白天施工,夜间(晚上 22:00~次日早上 6: 00)禁止施工。③加强管理,关闭车间门窗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及经过空气吸收及距离衰减等,施工厂界噪声可达45-55dB(A),项目夜间不施工,故项目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装修垃圾:施工期产生的装修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约0.02t),不可利用部分(约0.005t)分类收集,施工期束后统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渣场堆存。生活垃圾:项目现场施工人员为10人,施工期为一个月,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150kg(0.15t)。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送至园区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门一处置。运营期: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有机废气项目在注塑工序会使用塑胶(高温尼龙)及焊脚胶,塑胶成分为单一组分的耐热聚酰胺,焊脚胶主要含有约30%-40%改性环氧树脂(CAS:5888-35-5)、30%-40%环氧稀释剂(成分为*醇、*醇、*醇等)、10%-20%改性脂肪胺(氨的有机衍生物)及1%-2%的促进剂(CAS:947-19-3)。注塑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 以非*烷总烃计。根 (略)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开发的手机客户端——工业污染源产排污核算系数APP查询可知: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行业高温尼龙(PPA)注塑产排污系数为0.00376g/kg-原料(见图4-1)。高温尼龙(PPA)年用量60t/a,每日运行 24小时(年运行 7200h),则注塑工序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2256kg/a ( 0.0313g/h)。焊脚胶年使用量135kg,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废气,焊脚胶年使用量较少,故本次环评不对其定量分析,烤料房密闭,加强通风,保持烤箱所在地保持微负压,烘烤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系统无组织排放。项目将在注塑车间整体密闭并在5台注塑机废气出口正上方各设置一个能覆盖出气口的集气罩,房间设置抽风系统,保证收集效率达到90%,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本次工程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对有机废气进行治理,设计处理风量为:5000m3/h。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表B.1电子工业排污单位废气防止可行技术参考表可知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是可行的,活性炭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风机风量为 5000m3/h,废气抽入楼顶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TA001)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DA001)高度不小于22m)。项目设备运行时间为 24小时(年运行7200h),风机风量为 5000m3/h,则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排放量、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 0.0406kg/a、1.1278ug/m3、5.639×10-6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4 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未收集的10%)非*烷总烃排放量为 0.0226kg/a,排放速率为 3.1389×10-6kg/h。项目在烘干阶段有微量有机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参照同类行业,可忽略不计,本次环评不做定量分析。据分析企业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排放量约为 0.0628kg/a(8.72×10-6kg/h),产生量很小,对环境影响很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浓度限值要求。(2)粉尘项目碎料、筛料、拌料等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因原料为颗粒状,在投料过程中为设备密闭自动投料,无粉尘产生。因碎料、筛料及拌料主要为尼龙废料回用过程的工序,年使用量较少(约0.2t/a),主要为颗粒物,粉尘产生量非常少,故项目碎料、筛料及拌料产生的粉尘可忽略不计
"XMGK":"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57平方米。 (略) 贵安新区马场镇贵安综合保税区A2栋4楼东侧厂房,位于4楼东侧。项目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500m2,全部位于洁净车间内,包含注塑车间、灯丝车间、保税仓、非保税原料仓、废料仓、品保室、折弯车间、模房、全检车间等,位于车间东北侧设有总经办及一个综合办公室。主要从事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总投资规模为1000万元。本项目主要生产LED支架及灯丝支架,LED支架年产1200万kpcs,灯丝支架年产3万kpcs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2月20日-2023年0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仲 (略)
项目名称:贵安康达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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