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疆规建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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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疆规建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 (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办法》(津建设〔2017〕497号)文件要求,结合《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9〕30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向滨 (略) 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勘察设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东疆规建局决定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名单及本次核查资质范围

1.海隆石油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海洋石油*级

2.鸿翔(天津) (略)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

3.鸿翔(天津) (略) -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级

4.华耐住宅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

5.天津高能时 (略)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级

6.天津 (略) -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级

7. (略)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

8. (略) - (略) 政行业*级

9. (略)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10.天津 (略) -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级

11.天津 (略)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

12.睿央(天津) (略)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

13.睿央(天津) (略) -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级

14.中煤科工 (略)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

15.中煤科工 (略) -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级

16.中煤科工 (略)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

二、核查内容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遵守资质管理规定的情况;

2.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遵守执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的情况。

三、核查形式及材料要求

本次动态核查采取纸质材料检查形式,并视检查情况开展现场抽查。企业提供的核查材料需装订成册,各类证件均需按1:1比例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退休证书需校验原件;《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报送原件;材料内容和排列顺序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发生过变更的请提供变更页复印件;

3.《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

4.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业绩佐证材料;

5.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人员顺序按照《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填报顺序排列);

6.《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中所列非注册人员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人员顺序按照《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填报顺序排列),有业绩要求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业绩佐证材料;

7.勘察单位需提供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及权属证明材料(无需校验原件);

8.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协议复印件。

企业有多项资质被核查的,每项核查资质需按上述要求提供1套核查材料。

四、核查要求

1.本次核查需现场核验相关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请各单位请按要求准备核查材料,于2023年3月11日前将核查材料报送我局。

报送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402,

咨询电话:刘老师,*,蔺老师,*。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和配合本次核查工作,在核查工作中存在拒绝、阻挠、拖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局将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计入核查不合格单位名单。

3.我局将及时在东疆管委会官网公布本次核查结果,对核查不合格单位,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满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资质,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将违法单位计入诚信档案。

附件: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

2023年2月20日



附件: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docx

各有关单位:

按照《 (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办法》(津建设〔2017〕497号)文件要求,结合《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9〕30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向滨 (略) 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勘察设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东疆规建局决定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名单及本次核查资质范围

1.海隆石油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海洋石油*级

2.鸿翔(天津) (略)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

3.鸿翔(天津) (略) -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级

4.华耐住宅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

5.天津高能时 (略)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级

6.天津 (略) -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级

7. (略)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

8. (略) - (略) 政行业*级

9. (略)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10.天津 (略) -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级

11.天津 (略)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

12.睿央(天津) (略)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

13.睿央(天津) (略) -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级

14.中煤科工 (略)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

15.中煤科工 (略) -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级

16.中煤科工 (略)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

二、核查内容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遵守资质管理规定的情况;

2.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遵守执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的情况。

三、核查形式及材料要求

本次动态核查采取纸质材料检查形式,并视检查情况开展现场抽查。企业提供的核查材料需装订成册,各类证件均需按1:1比例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退休证书需校验原件;《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报送原件;材料内容和排列顺序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发生过变更的请提供变更页复印件;

3.《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

4.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业绩佐证材料;

5.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人员顺序按照《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填报顺序排列);

6.《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中所列非注册人员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人员顺序按照《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填报顺序排列),有业绩要求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业绩佐证材料;

7.勘察单位需提供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及权属证明材料(无需校验原件);

8.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协议复印件。

企业有多项资质被核查的,每项核查资质需按上述要求提供1套核查材料。

四、核查要求

1.本次核查需现场核验相关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请各单位请按要求准备核查材料,于2023年3月11日前将核查材料报送我局。

报送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402,

咨询电话:刘老师,*,蔺老师,*。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和配合本次核查工作,在核查工作中存在拒绝、阻挠、拖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局将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计入核查不合格单位名单。

3.我局将及时在东疆管委会官网公布本次核查结果,对核查不合格单位,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满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资质,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将违法单位计入诚信档案。

附件: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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