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中南碳素实业有限公司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中南碳素实业有限公司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略) 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李畋镇南桥社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总投资1600万元, (略) 李畋镇南桥社区,建设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扩建内容包括坩埚混捏压型车间、焙烧车间2等主体工程;锅炉房等辅助工程;原料车间、沥青储罐区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并完善给排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坩埚1920吨、炭制品1200吨,年加工2300吨石墨制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采取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原料库采用密封仓库,原料采用吨袋装,企业加强原料车间通风换气,并及时清理地面;破碎工段采用密封式对辊机和雷蒙机,在投料口、雷蒙机等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项目采用封闭的混捏锅和压型机,物流通过管道运输,项目拟在混捏锅、压型机排气口设置收集管、卸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混捏压型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4#)高空排放,其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沥青罐废气全部经厂区现有1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其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焙烧烟气经喷淋除尘+电捕焦油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烟囱排放,其排放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项目填充料筛分机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项目导热油炉系统,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气燃烧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压型冷却水定期对其表面浮油和沉渣进行打捞,循环使用不外排,适时补充;喷淋塔配套设有沉淀池,项目焙烧废气和混捏压型废气喷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适时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污染源为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工艺过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四周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固体废物中废边角料及废品、除尘器收尘灰作为原料返回本项目生产工序使用;电捕焦油器回收的废焦油、沉淀池浮油及沉渣、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导热油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尘渣、废填充材料、焙烧炉维修产生的废耐火材料集中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略) 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李畋镇南桥社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总投资1600万元, (略) 李畋镇南桥社区,建设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扩建内容包括坩埚混捏压型车间、焙烧车间2等主体工程;锅炉房等辅助工程;原料车间、沥青储罐区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并完善给排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坩埚1920吨、炭制品1200吨,年加工2300吨石墨制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采取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原料库采用密封仓库,原料采用吨袋装,企业加强原料车间通风换气,并及时清理地面;破碎工段采用密封式对辊机和雷蒙机,在投料口、雷蒙机等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项目采用封闭的混捏锅和压型机,物流通过管道运输,项目拟在混捏锅、压型机排气口设置收集管、卸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混捏压型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4#)高空排放,其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沥青罐废气全部经厂区现有1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其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焙烧烟气经喷淋除尘+电捕焦油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烟囱排放,其排放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项目填充料筛分机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项目导热油炉系统,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气燃烧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压型冷却水定期对其表面浮油和沉渣进行打捞,循环使用不外排,适时补充;喷淋塔配套设有沉淀池,项目焙烧废气和混捏压型废气喷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适时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污染源为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工艺过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四周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固体废物中废边角料及废品、除尘器收尘灰作为原料返回本项目生产工序使用;电捕焦油器回收的废焦油、沉淀池浮油及沉渣、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导热油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尘渣、废填充材料、焙烧炉维修产生的废耐火材料集中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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