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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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1

衡水 (略) 年新增床头30万副、床头柜10万台、医用塑料制品30万件、医用餐桌5万件、医用病床3万张、医用护理床4万张扩建项目

冀州行审环表〔2023〕4号

2023.2.20

施工期(二期工程):①废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及时清运,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建筑物内地面清扫垃圾进行洒水抑尘,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抑制施工扬尘。②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纳污管网,最终进冀州区绿园污水处理厂处理。③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部件等方法降低噪音。④固废: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对建筑垃圾进行密闭处理;建筑废料部分回用于厂区建设,其余部分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按时收集及时清运,集中定点存放, (略) 政环卫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场处理。

运营期:①废气:一期工程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处理后引入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工程焊接工序位于单独密闭操作间,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②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冀州区绿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等措施降低噪声。④固废:一期工程塑料下脚料、不合格品粉碎后回用于生产,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粉碎过程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二期工程钢材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焊接工序袋式除尘灰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2023.2.20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冀州区冀新东路行政审批局二楼项目审批二科窗口(*)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1

衡水 (略) 年新增床头30万副、床头柜10万台、医用塑料制品30万件、医用餐桌5万件、医用病床3万张、医用护理床4万张扩建项目

冀州行审环表〔2023〕4号

2023.2.20

施工期(二期工程):①废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及时清运,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建筑物内地面清扫垃圾进行洒水抑尘,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抑制施工扬尘。②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纳污管网,最终进冀州区绿园污水处理厂处理。③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部件等方法降低噪音。④固废: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对建筑垃圾进行密闭处理;建筑废料部分回用于厂区建设,其余部分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按时收集及时清运,集中定点存放, (略) 政环卫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场处理。

运营期:①废气:一期工程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处理后引入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工程焊接工序位于单独密闭操作间,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②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冀州区绿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等措施降低噪声。④固废:一期工程塑料下脚料、不合格品粉碎后回用于生产,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粉碎过程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二期工程钢材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焊接工序袋式除尘灰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2023.2.20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冀州区冀新东路行政审批局二楼项目审批二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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