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 (略) 办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保障,并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有力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推动落实。同时,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坚持将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法制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及干部学法计划》,认真贯彻法治思想,安排落实专题学法、党员干部集中学法等制度,将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自然资源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培训,学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理念、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节点,精心组织,大力宣传法治思想,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坚持在日常执法中抓宣传,通过日常执法巡查、安全检查、卫片执法检查等执法活动,向被检查对象面对面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依据法定程序表达诉求,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依法规范政府职能履行
一是依法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科学编制落实各项规划,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合理配置土地、矿产资源,积极争取土地整治、地灾防治、生态修复项目,高效服务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扎实推进,总体登记率91.38%, (略) 上90%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行“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印发《 (略) 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交证2425套房屋。2 (略) 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823户已全部搬迁入住或达到入住条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 (略) 增减挂钩 (略) 域调剂拆旧复垦面积2958亩,预计获得交易资金5.4亿元,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21734件。二是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略) 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安排部署,规范政府职能履行,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资料,将所有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业务及时进行再梳理再优化, (略) 级法定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制定了《权责清单》,明确了审批权限。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查核对工作,梳理各类服务事项,查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了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制定审批流程,细化《办事指南》,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政务服务承诺书》实行承诺制,实施“容缺预审制度”,不仅方便了办事群众,更加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梳理新设采矿权登记等5项“跨域通办”事项。认真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事项梳理工作, (略) 级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编制工作,实现了公共服务事项全覆盖梳理、清单化管理和及时动态调整。三是不断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严格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所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事项,积极推行“ 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运作模式,完善办事指南及申报材料,将所有工程建设项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将单位内部审批事项(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土地出让、划拨批供)的审批程序变更为由建设单位同时申请、综窗受理、业务科室并联审批,将划拨类用地审批由62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出让类用地审批由5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时间),缩短了办理时限,提升了工作效率。四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认领完善“两库一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五是梳理建立“两轻一免”清单。为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建立落实《 (略) 自然资源“两轻一免”清单》,其中列入减轻处罚事项3项,列入从轻处罚事项9项,列入不予处罚事项4项。六是深化完善“阳光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依法履行项目审批,坚持公众参与,完善批前公示、批后公布等法定程序。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重大具体事项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如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建设用地出让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集体会审;规划调整等重大决策必须依法征求公众意见,进行第三方评估,坚持把合法性审查引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2022年我局负责起草的《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略) 场实施办法》 (略) 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推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固定的法律顾问,在重大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案件复查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作用,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完成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规定,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性,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复议和诉讼权利。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按要求录入执法信息公示系统,2022年共录入执法信息73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记录制度,运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进行拍照、录像,调查问询采用文字笔录开展日常执法记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开展20 (略) 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并调阅重点案 (略) 级评查, (略) 局相关科室对2021年至2022年3月底前已办结的所有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是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意见和投诉,按时办理回复,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2022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次),均按照《 (略)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 (略) 司法局;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答复1件;接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次),均做到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不断提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出庭应诉率。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把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都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处理矛盾、化解纠纷,多次深入到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群众诉求事宜。坚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制度,没有出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不良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 (略) 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自然资源监管对象发生变化,执法监察任务更加艰巨;二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仍然存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全面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继续落实好“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同时,在全面完成好“日常工作、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思路,打造亮点工作和特色工作。
(二)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权责清单行使职权,推进落实“两轻一免”清单落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自然资源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推行开门办公,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和有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廉洁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三)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从抓日常巡查入手,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以抓案件查处为突破口,切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维护企业和群众权益, (略) 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 (略) 办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保障,并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有力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推动落实。同时,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坚持将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法制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及干部学法计划》,认真贯彻法治思想,安排落实专题学法、党员干部集中学法等制度,将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自然资源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培训,学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理念、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节点,精心组织,大力宣传法治思想,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坚持在日常执法中抓宣传,通过日常执法巡查、安全检查、卫片执法检查等执法活动,向被检查对象面对面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依据法定程序表达诉求,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依法规范政府职能履行
一是依法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科学编制落实各项规划,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合理配置土地、矿产资源,积极争取土地整治、地灾防治、生态修复项目,高效服务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扎实推进,总体登记率91.38%, (略) 上90%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行“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印发《 (略) 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交证2425套房屋。2 (略) 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823户已全部搬迁入住或达到入住条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 (略) 增减挂钩 (略) 域调剂拆旧复垦面积2958亩,预计获得交易资金5.4亿元,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21734件。二是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略) 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安排部署,规范政府职能履行,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资料,将所有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业务及时进行再梳理再优化, (略) 级法定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制定了《权责清单》,明确了审批权限。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查核对工作,梳理各类服务事项,查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了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制定审批流程,细化《办事指南》,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政务服务承诺书》实行承诺制,实施“容缺预审制度”,不仅方便了办事群众,更加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梳理新设采矿权登记等5项“跨域通办”事项。认真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事项梳理工作, (略) 级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编制工作,实现了公共服务事项全覆盖梳理、清单化管理和及时动态调整。三是不断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严格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所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事项,积极推行“ 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运作模式,完善办事指南及申报材料,将所有工程建设项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将单位内部审批事项(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土地出让、划拨批供)的审批程序变更为由建设单位同时申请、综窗受理、业务科室并联审批,将划拨类用地审批由62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出让类用地审批由5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时间),缩短了办理时限,提升了工作效率。四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认领完善“两库一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五是梳理建立“两轻一免”清单。为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建立落实《 (略) 自然资源“两轻一免”清单》,其中列入减轻处罚事项3项,列入从轻处罚事项9项,列入不予处罚事项4项。六是深化完善“阳光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依法履行项目审批,坚持公众参与,完善批前公示、批后公布等法定程序。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重大具体事项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如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建设用地出让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集体会审;规划调整等重大决策必须依法征求公众意见,进行第三方评估,坚持把合法性审查引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2022年我局负责起草的《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略) 场实施办法》 (略) 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推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固定的法律顾问,在重大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案件复查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作用,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完成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规定,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性,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复议和诉讼权利。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按要求录入执法信息公示系统,2022年共录入执法信息73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记录制度,运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进行拍照、录像,调查问询采用文字笔录开展日常执法记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开展20 (略) 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并调阅重点案 (略) 级评查, (略) 局相关科室对2021年至2022年3月底前已办结的所有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是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意见和投诉,按时办理回复,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2022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次),均按照《 (略)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 (略) 司法局;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答复1件;接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次),均做到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不断提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出庭应诉率。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把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都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处理矛盾、化解纠纷,多次深入到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群众诉求事宜。坚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制度,没有出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不良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 (略) 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自然资源监管对象发生变化,执法监察任务更加艰巨;二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仍然存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全面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继续落实好“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同时,在全面完成好“日常工作、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思路,打造亮点工作和特色工作。
(二)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权责清单行使职权,推进落实“两轻一免”清单落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自然资源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推行开门办公,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和有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廉洁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三)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从抓日常巡查入手,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以抓案件查处为突破口,切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维护企业和群众权益, (略) 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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