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井研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四宝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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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井研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四宝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四川东财 (略) :

你单位《关于报批〈井研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四宝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收悉。县水务局组织专家对《井研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四宝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专家组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你单位与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井研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四宝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四宝路四合乡至宝五乡公路改建工 (略) 井研县四合乡,五爱村,宝五乡等,项目改建路线总长5.84km,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路基宽5.5m,路面宽4.5m,两侧各有C20硂路肩0.5m,新建桥梁31m/1座,新建涵洞29道,平面交叉3处。工程总占地面积7.37hm2,其中永久占地5.62hm2,包括路基和边坡等占地,占地类型为林地、耕地(水田、旱地)、交通运输用地;临时占地1.75hm2,为新增临时占地,主要为弃渣场(位于施工场地右侧)、施工场地、表土临时堆场、沥青混凝土集料拌合站,预制场占地,位于K3+630右侧,占地类型为耕地(旱地)。本项目土石方为拆除原部分路面、临时占地剥离的表土、开挖边坡等组成,总挖方量为8.04万m3(表土剥离1.09万m3,软基1.39万m3),总填方5.58万m3(表土回覆0.59万m3,换填软基1.38万m3),余方总量为3.84万m3,渣场经压实平整处理后作施工场地用,后期进行复耕,不设永久性弃渣场。本项目总投资为3707.7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76.95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四川东财 (略) 。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于2019年7月开工,2019年12月竣工。本方案为补办水保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7.37hm2。水土流失防治分为3个防治分区,其中路基工程区防治范围面积3.21hm2;边坡工程区防治范围面积2.41hm2;施工场地区防治范围面积1.75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同意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调查内容全面,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方法和调查结果。

(四)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设计及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和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费率标准及投资金额。

(七)因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损坏占地水土保持功能,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你单位须按照《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0〕30号)要求,前往国家税务总局井研县税务局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3元标准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5810元,中央国库与县级国库分成比例为1:9。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县水务局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四、本项目已完工,你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和《 (略) 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规定,组织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向社会公开并报县水务局备案。


四川东财 (略) :

你单位《关于报批〈井研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四宝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收悉。县水务局组织专家对《井研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四宝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专家组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你单位与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井研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四宝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四宝路四合乡至宝五乡公路改建工 (略) 井研县四合乡,五爱村,宝五乡等,项目改建路线总长5.84km,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路基宽5.5m,路面宽4.5m,两侧各有C20硂路肩0.5m,新建桥梁31m/1座,新建涵洞29道,平面交叉3处。工程总占地面积7.37hm2,其中永久占地5.62hm2,包括路基和边坡等占地,占地类型为林地、耕地(水田、旱地)、交通运输用地;临时占地1.75hm2,为新增临时占地,主要为弃渣场(位于施工场地右侧)、施工场地、表土临时堆场、沥青混凝土集料拌合站,预制场占地,位于K3+630右侧,占地类型为耕地(旱地)。本项目土石方为拆除原部分路面、临时占地剥离的表土、开挖边坡等组成,总挖方量为8.04万m3(表土剥离1.09万m3,软基1.39万m3),总填方5.58万m3(表土回覆0.59万m3,换填软基1.38万m3),余方总量为3.84万m3,渣场经压实平整处理后作施工场地用,后期进行复耕,不设永久性弃渣场。本项目总投资为3707.7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76.95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四川东财 (略) 。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于2019年7月开工,2019年12月竣工。本方案为补办水保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7.37hm2。水土流失防治分为3个防治分区,其中路基工程区防治范围面积3.21hm2;边坡工程区防治范围面积2.41hm2;施工场地区防治范围面积1.75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同意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调查内容全面,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方法和调查结果。

(四)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设计及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和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费率标准及投资金额。

(七)因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损坏占地水土保持功能,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你单位须按照《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0〕30号)要求,前往国家税务总局井研县税务局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3元标准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5810元,中央国库与县级国库分成比例为1:9。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县水务局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四、本项目已完工,你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和《 (略) 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规定,组织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向社会公开并报县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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