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综合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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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综合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23003】

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综合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综合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2月2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综合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略) 盛北大街4888号,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园区内

(略) 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略) 洪实 (略)

本项目新建黑土生态舱和智能育种芯片研发中心共2栋科研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4343.72平方米。主要模拟黑土质量演化过程及土壤理化性质监测。智能育种芯片研发中心,开发可用于分子设计育种的个性化育种基因芯片和配套设备,大幅降低芯片的生产成本,为分子设计育种装上优质的“中国芯”,彻底解决我国种源研究核心技术缺乏的瓶颈。

1、废水:本项目低浓度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 (略) 政污水管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雾,经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及风机安装消声设备。项目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及风机安装消声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制纯水工序废反渗透膜及废活性炭、废一次性耗材,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水、废样品、废药品、药剂空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2

(略) (略) 建设项目

(略) 北湖科技开发区福新路524号

(略) (略)

沣杨(大连) (略)

本项 (略) 北湖科技开发区福新路524号, (略) (略) 原有1号厂房(2447m2)、3号厂房(1349m2)及车库(468m2),年产控制电缆和电力电缆10000公里。

1、废水:挤出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在厂区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废拉丝液、含铜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墨盒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创新产业园1台5t/h燃气锅炉项目

(略) 北湖科技开发区创新产业园

龙翔(长春) (略)

(略) 中实 (略)

因创新产业园项目招入飞凡生物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作为后期使用单位,根据飞凡生物提出需求,项目拟投资50万元新建1台5t/h热水锅炉,用于给飞凡生物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供热。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水、软化水制备过程排水与生活污水近期与飞凡生物所产生的废水由罐车运往长德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远期待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投入运行后并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中表2排放标准。

2、废气:本项目为燃气锅炉项目,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不低于25m高烟囱进行排放,对周围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房循环泵、补水泵、风机等设备,可通过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采用离子交换树脂法制备软化水,通过调查,交换树脂循环使用,使用寿命约5-7年,届时将对软化水系统树脂进行更换,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

长春生物制 (略) 越达园区新建危险化学品库房项目

(略) 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超然街285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长春生物制 (略)

(略) 中实 (略)

本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然街285号,长春生物制 (略) 越达园区内,建筑面积180.2平方米,投资264.24万元,主要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存储。

1、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符合相关部门管理要求。

3、做好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好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综合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综合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2月2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综合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略) 盛北大街4888号,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园区内

(略) 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略) 洪实 (略)

本项目新建黑土生态舱和智能育种芯片研发中心共2栋科研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4343.72平方米。主要模拟黑土质量演化过程及土壤理化性质监测。智能育种芯片研发中心,开发可用于分子设计育种的个性化育种基因芯片和配套设备,大幅降低芯片的生产成本,为分子设计育种装上优质的“中国芯”,彻底解决我国种源研究核心技术缺乏的瓶颈。

1、废水:本项目低浓度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 (略) 政污水管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雾,经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及风机安装消声设备。项目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及风机安装消声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制纯水工序废反渗透膜及废活性炭、废一次性耗材,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水、废样品、废药品、药剂空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2

(略) (略) 建设项目

(略) 北湖科技开发区福新路524号

(略) (略)

沣杨(大连) (略)

本项 (略) 北湖科技开发区福新路524号, (略) (略) 原有1号厂房(2447m2)、3号厂房(1349m2)及车库(468m2),年产控制电缆和电力电缆10000公里。

1、废水:挤出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在厂区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废拉丝液、含铜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墨盒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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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创新产业园1台5t/h燃气锅炉项目

(略) 北湖科技开发区创新产业园

龙翔(长春) (略)

(略) 中实 (略)

因创新产业园项目招入飞凡生物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作为后期使用单位,根据飞凡生物提出需求,项目拟投资50万元新建1台5t/h热水锅炉,用于给飞凡生物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供热。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水、软化水制备过程排水与生活污水近期与飞凡生物所产生的废水由罐车运往长德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远期待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投入运行后并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中表2排放标准。

2、废气:本项目为燃气锅炉项目,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不低于25m高烟囱进行排放,对周围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房循环泵、补水泵、风机等设备,可通过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采用离子交换树脂法制备软化水,通过调查,交换树脂循环使用,使用寿命约5-7年,届时将对软化水系统树脂进行更换,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

长春生物制 (略) 越达园区新建危险化学品库房项目

(略) 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超然街285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长春生物制 (略)

(略) 中实 (略)

本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然街285号,长春生物制 (略) 越达园区内,建筑面积180.2平方米,投资264.24万元,主要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存储。

1、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符合相关部门管理要求。

3、做好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好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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