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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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 索 引 号:GCX0054/2023-00752

    发文机关: 广昌县医保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0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2-2010:08浏览次数:来源:广昌县医疗保障局

第一部分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是主管医疗保障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管理好全县所有用人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基金的征收、支付及管理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内设股室4个,包括:办公室、医保服务中心、财务室、基金检测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行政人员4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2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7.6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2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9.3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62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7.6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8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23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8.3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00万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支出34.5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中行政运行支出39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31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一致。卫生健康支出中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34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6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162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7.61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中行政运行支出39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31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一致。卫生健康支出中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8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23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8.3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00万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支出34.5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3.0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27万元,下降22.2%。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医保局项目情况说明

1.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抚府办发【2022】71号)的要求实施该项目。广昌县医疗保障局会同民政、乡村振兴、残联、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大数据中心等只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工作,医疗保障局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市、县预算安排、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资金、医疗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构成,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救助身份的参保对象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医疗救助资金同基本医保报销资金一同结算给患者。

2)立项依据:《广昌县医疗保障局广昌县民政局 广昌县财政局 广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广昌县税务局 抚州银保监分局广昌监管组 广昌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 (略) 医疗 (略) 民政局 (略) 财政局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抚州银保监分局 (略) 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广医保发[2021] 70号)

3)实施主体:广昌县医疗保障局

4)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抚府办发[2022] 71号)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20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9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66万元,比上年减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管理要求相应做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上年减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管理要求相应做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15)广昌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广昌县医保局.xlsx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广昌县医保局.xls

  • 索 引 号:GCX0054/2023-00752

    发文机关: 广昌县医保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0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2-2010:08浏览次数:来源:广昌县医疗保障局

第一部分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是主管医疗保障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管理好全县所有用人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基金的征收、支付及管理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内设股室4个,包括:办公室、医保服务中心、财务室、基金检测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行政人员4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2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7.6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2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9.3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62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7.6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8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23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8.3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00万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支出34.5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中行政运行支出39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31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一致。卫生健康支出中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34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6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162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7.61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中行政运行支出39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31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一致。卫生健康支出中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8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23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8.3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00万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支出34.5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3.0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27万元,下降22.2%。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医保局项目情况说明

1.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抚府办发【2022】71号)的要求实施该项目。广昌县医疗保障局会同民政、乡村振兴、残联、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大数据中心等只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工作,医疗保障局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市、县预算安排、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资金、医疗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构成,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救助身份的参保对象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医疗救助资金同基本医保报销资金一同结算给患者。

2)立项依据:《广昌县医疗保障局广昌县民政局 广昌县财政局 广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广昌县税务局 抚州银保监分局广昌监管组 广昌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 (略) 医疗 (略) 民政局 (略) 财政局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抚州银保监分局 (略) 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广医保发[2021] 70号)

3)实施主体:广昌县医疗保障局

4)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抚府办发[2022] 71号)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20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广昌县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9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66万元,比上年减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管理要求相应做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上年减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管理要求相应做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15)广昌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广昌县医保局.xlsx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广昌县医保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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