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大湾镇“滨河壹号”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钟山区大湾镇“滨河壹号”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钟山区大湾镇“滨河*号”项目地块 (略) 钟山区大湾镇新寨村,总占地面积72698.75m2。调查地块北至韭菜坪大道,南至滨河大道,西至新寨村土地,东至新寨村土地。调查地块内部为农用地,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本项目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取得资料基础上,地块周边无大型工况企业,且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因此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较低,风险可控,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本次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鲁工,联系电话*。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钟山区大湾镇“滨河*号”项目地块 (略) 钟山区大湾镇新寨村,总占地面积72698.75m2。调查地块北至韭菜坪大道,南至滨河大道,西至新寨村土地,东至新寨村土地。调查地块内部为农用地,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本项目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取得资料基础上,地块周边无大型工况企业,且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因此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较低,风险可控,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本次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鲁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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