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长沙启晟合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长沙启晟合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长沙启晟 (略) 实验室研发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岳麓区学士路3 (略) 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C1栋第二、三层 |
建设单位 | 长沙启晟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长沙启晟 (略) (略) 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C1栋第二、三层,项目主要为医药实验研究,主要从事麻醉药物等医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实验,属于小试阶段,其操作条件、产品、中间体和原料的分析检验方法均需在研究中进行精确,本项目不属于中试项目,不属于中试生产,项目总建筑面积3480m2,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设备与器皿多次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设备与器皿多次清洗废水及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经中和+沉淀+消毒+过滤+生物膜 (略) 政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洋湖再生水厂深度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要满足洋湖再生水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性气体,废气经碱液吸收+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屋顶高空排放,VOCs及氯化氢废气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1 中相关标准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 C中相关标准。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通过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经贮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三办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0 邮编:* |
项目名称 | 长沙启晟 (略) 实验室研发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岳麓区学士路3 (略) 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C1栋第二、三层 |
建设单位 | 长沙启晟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长沙启晟 (略) (略) 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C1栋第二、三层,项目主要为医药实验研究,主要从事麻醉药物等医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实验,属于小试阶段,其操作条件、产品、中间体和原料的分析检验方法均需在研究中进行精确,本项目不属于中试项目,不属于中试生产,项目总建筑面积3480m2,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设备与器皿多次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设备与器皿多次清洗废水及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经中和+沉淀+消毒+过滤+生物膜 (略) 政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洋湖再生水厂深度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要满足洋湖再生水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性气体,废气经碱液吸收+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屋顶高空排放,VOCs及氯化氢废气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1 中相关标准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 C中相关标准。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通过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经贮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三办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0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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