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动力电池模组集成盖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动力电池模组集成盖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动力电池模组集成盖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传真)
地址: (略) 大 (略) 之门西楼315室(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动力电池模组集成盖板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龙子湖区学翰路99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动力电池模组集成盖板项 (略) 学翰路99号。利用现有已建厂房建设洁净车间,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动力电池模组集成盖板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用地面积2500m2,主要产品包括线束集成盖板、柔性线路板集成盖板(FPC)和 CCS集成盖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UV光固化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因选用VOCs 含量低于5%的胶黏剂,故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换风系统排出,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排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要求。 3、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线材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胶桶、生活垃圾等。其中废线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返回重新加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危险废物为废胶桶。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至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危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标准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执行。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超声波焊接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生产设备设置于室内车间厂房隔声,围墙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备案表 (项目代码2211-*-04-02-*)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动力电池模组集成盖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传真)
地址: (略) 大 (略) 之门西楼315室(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动力电池模组集成盖板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龙子湖区学翰路99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动力电池模组集成盖板项 (略) 学翰路99号。利用现有已建厂房建设洁净车间,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动力电池模组集成盖板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用地面积2500m2,主要产品包括线束集成盖板、柔性线路板集成盖板(FPC)和 CCS集成盖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UV光固化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因选用VOCs 含量低于5%的胶黏剂,故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换风系统排出,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排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要求。 3、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线材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胶桶、生活垃圾等。其中废线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返回重新加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危险废物为废胶桶。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至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危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标准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执行。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超声波焊接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生产设备设置于室内车间厂房隔声,围墙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备案表 (项目代码2211-*-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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