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向环评审批部门报批,现将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告知。公众可自行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进行下载。相关个人或单位如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规划编制单位反应。
一、规划名称
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概要
本次规划范围为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行政辖区,总面积为6.65平方公里。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在空间上划分为东、西两个区域,西区为工业园区及配套服务区(西区1),总面积3.1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纬四街,南至纬九街,东至经五路,西至经四路。东区为工业聚集区(东区1),总面积2.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纬十街,南至纬十四街,东至经十一路,西至经八路。精晶药业飞地0.15平方公里(西区2),泰丰飞地0.23平方公里(西区3),东区飞地0.31平方公里(东区2)。规划以高端农副产品加工及服装制衣、新材料与生物制药、精细化工及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规划实施后,工业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规划实施后,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园区内各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集中供热产生的废气等,均采取相应措施治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规划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4)声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园区道路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环境噪声等可能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规划实施后,人工栽培的花草树木、建筑、广场、道路等取代了原有植物,使原来区域内的可渗透性土地变为不可渗透的人工地面。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水环境:园区内产生的污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实行中水回用,节约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量。实行建设项目准入制度,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污染源。
(2)大气:通过在园区内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进行集中供热,加强大气污染物综合整治;加强绿化建设;并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等。
(3)固体废物: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由相关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送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 (略) 处理。
(4)噪声控制措施:加强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环境噪声控制管理,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加强园区绿化建设,尽可能的提高绿化率。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要求,入区项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加强环境保护预防和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和相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及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要求后,本规划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宁晋县徐家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南卫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63.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科技大学
联系人:葛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所有公众和单位,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次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见本网页的附件,纸版征求意见稿可在公示期内向规划编制单位索取,在上班时间通过电话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2)通过电子邮件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
(3)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本网页网络链接),发至规划编制单位邮箱。
(4)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见下方附件。
十、公示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网站查看《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查询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园区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评单位将在本次《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宁晋县徐家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向环评审批部门报批,现将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告知。公众可自行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进行下载。相关个人或单位如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规划编制单位反应。
一、规划名称
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概要
本次规划范围为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行政辖区,总面积为6.65平方公里。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在空间上划分为东、西两个区域,西区为工业园区及配套服务区(西区1),总面积3.1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纬四街,南至纬九街,东至经五路,西至经四路。东区为工业聚集区(东区1),总面积2.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纬十街,南至纬十四街,东至经十一路,西至经八路。精晶药业飞地0.15平方公里(西区2),泰丰飞地0.23平方公里(西区3),东区飞地0.31平方公里(东区2)。规划以高端农副产品加工及服装制衣、新材料与生物制药、精细化工及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规划实施后,工业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规划实施后,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园区内各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集中供热产生的废气等,均采取相应措施治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规划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4)声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园区道路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环境噪声等可能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规划实施后,人工栽培的花草树木、建筑、广场、道路等取代了原有植物,使原来区域内的可渗透性土地变为不可渗透的人工地面。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水环境:园区内产生的污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实行中水回用,节约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量。实行建设项目准入制度,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污染源。
(2)大气:通过在园区内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进行集中供热,加强大气污染物综合整治;加强绿化建设;并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等。
(3)固体废物: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由相关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送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 (略) 处理。
(4)噪声控制措施:加强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环境噪声控制管理,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加强园区绿化建设,尽可能的提高绿化率。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要求,入区项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加强环境保护预防和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和相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及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要求后,本规划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宁晋县徐家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南卫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63.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科技大学
联系人:葛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所有公众和单位,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次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见本网页的附件,纸版征求意见稿可在公示期内向规划编制单位索取,在上班时间通过电话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2)通过电子邮件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
(3)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本网页网络链接),发至规划编制单位邮箱。
(4)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见下方附件。
十、公示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网站查看《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查询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园区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评单位将在本次《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宁晋县徐家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