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博爱湖三期项目(大山脚岗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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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博爱湖三期项目(大山脚岗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 第42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环〔2020〕36号)、《 (略) 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要求及流程(试行)》等要求,为保障调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委托后, (略)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 (略) 南海区博爱湖三期项目(大山脚岗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 (略) 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南海区狮山镇中心城区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金融高新区智富大厦33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757-*

三、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 (略) 南海区博爱湖三期项目(大山脚岗2号)地块

地块地址: (略) 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北路以西、博爱西路以南、红星南路以北地段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北纬23.*°

地块面积:60108.69m2

用地规划:R2二类居住用地、G1公园绿地

四、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2年11月~12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历史沿革简单,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2003年以前,地块主要为山岗林地,小部分为农田;2003年,将地块内农田开挖成鱼塘,用于养殖四大家鱼;地块西北部区域平整后搭建家禽养殖区,用于养殖鸡鸭,为家庭散养。2004年开始,因地块周边区域开发,*续对地块内红线附近林地区域进行平整,不涉及外来填土情况;2006年,地块东部新建锦绣华庭楼盘施工生活营地。地块东南角鱼塘区域被推平,推土来源于附近的山岗土;2010年,家禽养殖区停止养殖后闲置;后再次因地块周边区域开发,*续对地块西侧和南侧红线附近区域进行平整,不涉及外来填土情况;2013年,地块南侧平整区域搭建棚架用于放置锦绣半岛楼盘建设项目的建筑材料。地块东侧原锦绣华庭楼盘施工生活营地撤场后转用作锦绣北苑楼盘施工生活营地,中部鱼塘区停止养殖;2015年,地块西北部原家禽养殖棚区拆除;2016年,地块西南部原建筑材料存放区棚架拆除,并在原址新建锦绣半岛项目部,同期地块东部施工生活营地亦为锦绣半岛楼盘建设项目使用;2019年起,附近居民在地块内翻耕种植蔬菜;2021年,地块西南部施工项目部与东部施工生活营地拆除撤场;2022年12月底,对地块开展清表平整工作后全部区域处于闲置状态。

地块现状东侧为锦绣北苑楼盘,东南侧为锦绣华庭楼盘,东北侧为依云曦城楼盘。地块北侧、西侧为博爱湖公园,地块南侧为锦绣半岛楼盘。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将地块内西北部养殖棚(鸡棚、鸭棚)、南部原建材放置区域列为重点关注区域。考虑到家禽养殖期间外购的成品饲料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使用一些劣质原辅材料中含有重金属,主要为锌、铜,随家禽排泄物排出,可能通过地面渗入土壤中造成污染;建筑材料(钢管、钢筋等)临时堆放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金属碎屑掉落,主要污染为铜、镍、铬等重金属。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考虑到物料转运过程中涉及到相关作业及运输车辆的使用,存在石油类物质跑冒滴漏的可能。因此,调查地块内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锌、铜、镍、六价铬等)、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日、2023年1月7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结合《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中重点区域与其他区域划分的相关内容,本次调查将地块内西北部养殖棚(鸡棚、鸭棚)、南部原建材放置区域视为重点区域,面积约2672m2。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以上重点关注的区域内布点,采样点具体位置需尽可能接近区域内的关键疑似污染位置,并适当加密。本次调查在地块重点区域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668m2/个,布点密度满足1600m2/个。地块内除重点区域外的其他区域视为其他区域。本次调查地块其他区域面积为57436.69m2,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在地块其他区域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6381.85m2/个,布点密度满足10000m2/个且满足面积大于5000m2,至少布设3个采样点位的要求。

综上,地块内总共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点位钻探深度为4.0~15.0m(因地块部分区域风化层较浅,部分孔位3.0~4.9m左右深度已呈现中风化状态,故部分点位采样深度无法达到5m以上),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3~8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56份(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共取2份表层样品。土壤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pH和水分,同时针对地块西北部家禽养殖区以及饲料棚区域(S9、S12、S13点位)加测锌。

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3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为重金属(7项)、锌、石油烃(C10~C40)、氨氮、pH值和浊度。

同时,本次调查在地块中部水塘区域内布设 2 个地表水采样点,采集 2 份地表水样品,协同采集 2 份底泥样品。地表水检测项目参考地下水执行;底泥检测项目参照土壤执行。

根据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底泥样品所有指标的检测结果中砷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中赤红壤土壤环境背景值,其他指标均低于(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的地下水样品中,铅、镍、镉、铜、砷、铬(六价)、汞、锌、氨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低于依据HJ 25.3-2019推导的风险筛选值,浊度超出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3)地块内采集的地表水样品中,铅、镉、铜、砷、铬(六价)、总汞、锌、氨氮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V类标准限值,镍和石油烃(C10~C40)低于筛选值,地表水未受到重金属和石油类污染。

根据本地块内地下水浊度与场内地表水浊度超标现象较一致,浊度超标可能受地块所在区域土质等因素的影响,浊度不属于(GB/T 14848-2017)中有毒有害指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 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地块所在区域全面覆盖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须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监测结果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底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本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化进行再开发利用。

, (略) ,南海区,佛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 第42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环〔2020〕36号)、《 (略) 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要求及流程(试行)》等要求,为保障调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委托后, (略)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 (略) 南海区博爱湖三期项目(大山脚岗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 (略) 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南海区狮山镇中心城区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金融高新区智富大厦33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757-*

三、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 (略) 南海区博爱湖三期项目(大山脚岗2号)地块

地块地址: (略) 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北路以西、博爱西路以南、红星南路以北地段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北纬23.*°

地块面积:60108.69m2

用地规划:R2二类居住用地、G1公园绿地

四、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2年11月~12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历史沿革简单,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2003年以前,地块主要为山岗林地,小部分为农田;2003年,将地块内农田开挖成鱼塘,用于养殖四大家鱼;地块西北部区域平整后搭建家禽养殖区,用于养殖鸡鸭,为家庭散养。2004年开始,因地块周边区域开发,*续对地块内红线附近林地区域进行平整,不涉及外来填土情况;2006年,地块东部新建锦绣华庭楼盘施工生活营地。地块东南角鱼塘区域被推平,推土来源于附近的山岗土;2010年,家禽养殖区停止养殖后闲置;后再次因地块周边区域开发,*续对地块西侧和南侧红线附近区域进行平整,不涉及外来填土情况;2013年,地块南侧平整区域搭建棚架用于放置锦绣半岛楼盘建设项目的建筑材料。地块东侧原锦绣华庭楼盘施工生活营地撤场后转用作锦绣北苑楼盘施工生活营地,中部鱼塘区停止养殖;2015年,地块西北部原家禽养殖棚区拆除;2016年,地块西南部原建筑材料存放区棚架拆除,并在原址新建锦绣半岛项目部,同期地块东部施工生活营地亦为锦绣半岛楼盘建设项目使用;2019年起,附近居民在地块内翻耕种植蔬菜;2021年,地块西南部施工项目部与东部施工生活营地拆除撤场;2022年12月底,对地块开展清表平整工作后全部区域处于闲置状态。

地块现状东侧为锦绣北苑楼盘,东南侧为锦绣华庭楼盘,东北侧为依云曦城楼盘。地块北侧、西侧为博爱湖公园,地块南侧为锦绣半岛楼盘。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将地块内西北部养殖棚(鸡棚、鸭棚)、南部原建材放置区域列为重点关注区域。考虑到家禽养殖期间外购的成品饲料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使用一些劣质原辅材料中含有重金属,主要为锌、铜,随家禽排泄物排出,可能通过地面渗入土壤中造成污染;建筑材料(钢管、钢筋等)临时堆放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金属碎屑掉落,主要污染为铜、镍、铬等重金属。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考虑到物料转运过程中涉及到相关作业及运输车辆的使用,存在石油类物质跑冒滴漏的可能。因此,调查地块内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锌、铜、镍、六价铬等)、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日、2023年1月7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结合《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中重点区域与其他区域划分的相关内容,本次调查将地块内西北部养殖棚(鸡棚、鸭棚)、南部原建材放置区域视为重点区域,面积约2672m2。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以上重点关注的区域内布点,采样点具体位置需尽可能接近区域内的关键疑似污染位置,并适当加密。本次调查在地块重点区域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668m2/个,布点密度满足1600m2/个。地块内除重点区域外的其他区域视为其他区域。本次调查地块其他区域面积为57436.69m2,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在地块其他区域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6381.85m2/个,布点密度满足10000m2/个且满足面积大于5000m2,至少布设3个采样点位的要求。

综上,地块内总共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点位钻探深度为4.0~15.0m(因地块部分区域风化层较浅,部分孔位3.0~4.9m左右深度已呈现中风化状态,故部分点位采样深度无法达到5m以上),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3~8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56份(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共取2份表层样品。土壤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pH和水分,同时针对地块西北部家禽养殖区以及饲料棚区域(S9、S12、S13点位)加测锌。

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3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为重金属(7项)、锌、石油烃(C10~C40)、氨氮、pH值和浊度。

同时,本次调查在地块中部水塘区域内布设 2 个地表水采样点,采集 2 份地表水样品,协同采集 2 份底泥样品。地表水检测项目参考地下水执行;底泥检测项目参照土壤执行。

根据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底泥样品所有指标的检测结果中砷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中赤红壤土壤环境背景值,其他指标均低于(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的地下水样品中,铅、镍、镉、铜、砷、铬(六价)、汞、锌、氨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低于依据HJ 25.3-2019推导的风险筛选值,浊度超出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3)地块内采集的地表水样品中,铅、镉、铜、砷、铬(六价)、总汞、锌、氨氮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V类标准限值,镍和石油烃(C10~C40)低于筛选值,地表水未受到重金属和石油类污染。

根据本地块内地下水浊度与场内地表水浊度超标现象较一致,浊度超标可能受地块所在区域土质等因素的影响,浊度不属于(GB/T 14848-2017)中有毒有害指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 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地块所在区域全面覆盖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须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监测结果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底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本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化进行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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