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南通俊泰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细高阻值电阻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拟批准公示]南通俊泰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细高阻值电阻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超细高阻值电阻丝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军民路22号;

建设单位:南通俊泰 (略) ;

环评机构:南京华远 (略) ;

项目概况:该项目购置伸丝机、线刨机、退火炉等主要设备28台套,租赁兹有 (略) 厂房1200平方米进行生产;主要原料为电阻丝半成品、润滑油;主要工艺流程:原料(电阻丝半成品)→ 拉伸(润滑油) → 退火 → 检验 → 成品;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超细高阻值电阻丝20吨的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乳化液配比废水纳入固废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外排;退火炉、氨制氢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集中处理。(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建二级标准限值及表2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超细高阻值电阻丝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军民路22号;

建设单位:南通俊泰 (略) ;

环评机构:南京华远 (略) ;

项目概况:该项目购置伸丝机、线刨机、退火炉等主要设备28台套,租赁兹有 (略) 厂房1200平方米进行生产;主要原料为电阻丝半成品、润滑油;主要工艺流程:原料(电阻丝半成品)→ 拉伸(润滑油) → 退火 → 检验 → 成品;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超细高阻值电阻丝20吨的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乳化液配比废水纳入固废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外排;退火炉、氨制氢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集中处理。(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建二级标准限值及表2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